文学应该理性地表达“理想”(代序)[1]
理想是对未来事物的想象和希望,是温暖的、合理的。理想往往让人激动、憧憬和期待。文学具有陶冶人的情操、启迪人的心智的意义和作用。文学就应该表达和书写这种阳光的、积极向上的人生理想,从而让读者在这种文学的阅读中,获得精神动力。然而,在市场化和消费主义盛行的今天,文学的表达变得模糊、含混,甚至颓废与无力。文学的阅读带给人们的不再是诗意的暖流涌上心头,而是感官的刺激直抵欲望的肉身。文学对理想的表达显得随意、率性,甚至有点任性的味道。理想不再是人类普遍的追求,而沦为“本宝宝”的“萌萌哒”。基于这样的文学现实,笔者以为文学应该理性地表达和书写“理想”,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激发起人们实现“中国梦”的豪情和壮志,文学才能真正成为时代精神的表征。
一 “目的”和“手段”:文学表达“理想”的哲学反思
理想是神圣的、美好的,是人区别于动物的重要的精神品格。文学在表达这种理想时,往往受时代语境和功利主义的影响,其“目的”和“手段”就会出现问题,甚至失去意义的合法性。因此,我们有责任对文学的理想表达问题进行自觉的批判性反思,这种哲学反思有利于“理想的追求”得以升华,也有利于阻止激情的理想主义蜕变为价值虚无主义。文学在表达理想时,应该持审慎和理性的态度。文学在表达理想时,不应该只关注作为“目的”的理想,而且还应该关注实现理想的途径和方式。只有实现理想的途径和方式正确,或者正当,才能保证手段的正当性和目的的真理性和神圣性。
社会理论家马克斯·韦伯认为,现代社会两个最基本的特质就是“理性化”和由这种理性化所导致的“世界的祛魅”。这实际上深刻地揭示了现代人的生存品性和特殊的价值处境。现代人指涉的这种“理性”,更多时候彰显的是“计算理性”和“工具理性”。这种“理性”的本质是“理智化”,它所关注的是为了达到某种实际的经验性目标而寻求最有效的手段。文学在表达“理想”时,就应该对“目的”与“手段”关系的理论模式所包含的思想预设进行前提性反思。这种反思有利于熔铸崇高而阳光的理想,让这种理想真正成为天然的光芒,点亮人类前行的灯塔。然而,在市场化、媒体化的今天,文学对“理想”的表达往往差强人意,只注重“目的”,而忽视“手段”的过程性。这就要求我们的文学表达和书写,进行必要的哲学反思,从而保证“理想”的真诚与纯洁。
二 任性的“手段”和异化的“目的”:文学表达“理想”的逻辑链条
随着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极大丰富和提高,人们对精神生活的诉求也越来越迫切。文学无可厚非地承载着这一重要的意义主题,而如何让文学完美地肩负起这一重要的历史责任,就成为我们文学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理想是人类精神的灯塔,文学对理想的表达就成为这一文学责任的第一要义。面对浮泛无根的意义世界和浅薄无聊的兴趣,文学如何凝铸“理想”,让“理想”的逻辑链条在文学表达中自由舒展,就成为一个重要的理性思考命题。文学在表达“理想”时,应该理性反思与澄明人们精神生活的现代性处境,应该唤醒我们自身的“活”的文化传统,应该发掘和拓展人们精神生活的新文明意义。这些都应该成为文学表达“理想”的题中之意。
文学在表达“理想”时,时常会出现任性的“手段”和异化的“目的”问题。“手段”假借“目的”天然正当的名义,发挥着实践性和现实性作用,这在现实中往往滑向“为了目的,不择手段”的危险境地。美好而纯粹的“理想”,被任性的“手段”搞得支离破碎、不堪入目。这些现象在青春写作和儿童文学中表现得最为充分。网络文学中的言情、悬疑,甚至是黑色书写,也明显地存在着这样的问题。正因如此,我们认为,文学在表达“理想”时,应该注意“手段”和“目的”的逻辑关系问题。在相对可靠的逻辑链条上,让任性的“手段”和异化的“目的”得以很好地规避和祛魅。这样才能让文学所表达的“理想”真正成为引领时代精神的正能量。文学表达“理想”的价值和意义才能够得以凸显。
三 “责任伦理”与“社会正义”:文学表达“理想”的基石
现代人面对现代社会特殊的价值处境,就不可避免地要进行不断的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而如何将这些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以文学的方式表达成崇高的“理想”就让我们不得不思考两个前提性问题,即“责任伦理”与“社会正义”。这种思考也是我们回应自我存在这个“祛魅的世界”的一种态度,也是我们在“价值领域”和“事实领域”的“诸神之争”中的价值态度和自觉意识。“责任伦理”实际上是我们现代人在特定价值处境中的价值立场,也是我们现代人价值选择和生命意义彰显的基石。“责任伦理”就意味着对自我命运的担当精神,意味着敢于直面“时代肃杀的面容”。“责任伦理”要求我们以一种入世的热忱展现出世的情怀,以一种超然的态度、超越的精神恪尽职守。“责任伦理”最根本的题旨是让人们在这个“祛魅”化的现代社会中,确立独立的、具有尊严的“人格意识”。文学所表达的“理想”,应该以这样的“责任伦理”为前提性基础,否则“理想”就会因缺乏真正的内涵而显得空洞、无意义。
“社会正义”也是文学表达“理想”的前提性基础。社会正义的宗旨是人的自由和解放。“自由”和“解放”是理想的灵魂,没有这个灵魂的理想是僵死的、缺乏生气的,是不能够表征人类时代精神内涵的。我们时代的主旨是建设和谐社会,文学表达“理想”就应该契合这一时代主题。而建设和谐社会,就必须协调和处理好自由与平等、程序正义与实质正义的关系,就应该加强法制建设,保护人民的自由权利。哈耶克认为,程序正义是社会正义观的核心思想,市场分配是社会正义的分配方式,个人自由是社会正义观的价值目标。这些都应该成为文学理性表达“理想”的思维内涵。正是从这些层面出发,文学所表达的“理想”才是阳光的、丰盈的,才是灌注生命活力和充满生命激情的。这样的“理想”才既接“天气”“人气”,又接“地气”。
总之,文学表达“理想”的时候,应该采取审慎而理性的态度。文学关于“理想”的表达既要合乎“目的”,也要保证过程性“手段”的正确和有效。这样的“理想”才契合时代精神,才能生成“理想”的磁场,才能真正成为思想着的时代的表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