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夏档案及其管理制度研究
- 赵彦龙
- 10283字
- 2021-02-08 14:54:32
第二章 西夏档案概论
第一节 西夏档案的种类及特点
一 西夏档案的种类及数量
西夏档案按照内容性质来分,主要有官府文书档案、契约档案、科技档案、户籍档案、农业租税账册档案、石刻档案、书信档案、律法档案、军籍档案、其他档案(粮账及欠粮账、杂物账、人名单)共10大类,据不完全统计,大约有2800件档案。下面分而述之。
(一)官府文书档案的种类及数量
西夏官府文书档案是指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官府或官员在政府管理过程中产生的具有规范格式、保存备查价值的文字材料。根据《天盛律令》及西夏故地出土的实物文书和汉文西夏史籍的记载,西夏官府文书档案按照文书种类划分,则共有27个种类,即圣旨、制、诏书、敕书、令、御札子、榜文、署牒、头子、露布、布告、告牒、白札子、表、誓表、奏、疏、札子、呈状、申状、禀帖、上书、牒、移、书、檄文及其他官府文书档案[1],除圣旨、制、诏书、御札子、署牒、头子、白札子、札子8种目前未见到档案实物外,其余19 种均保留下来数量不等的官府档案,约1000件。下面逐一简介之。
1.敕书,共1件。《中藏》第十八册有敕书1件。
2.令,共2件。《续长编》卷115和《西夏书事校证》卷35各保留令1件。
3.榜文,共1件。《宋史》卷283有榜文1件。
4.露布,共1件。《西夏书事校证》卷16有露布1件。
5.布告,共1件。《中藏》第十六册有布告1件。
6.告牒,约440多件。《中藏》第十六册有4件;《俄藏》共有424件,其中第十二册有201件,第十三册有135件,第十四册有88件;《英藏》中有14件,其中第二册有1件,第三册有1件,第四册有12件。
7.表,共30件。分散收录在《西夏书事校证》卷3到卷35约6件,分散收录在《续长编》卷63到卷515约8件,《宋史》卷485有1件,《宋大诏令集》卷234至236有12件,《松漠纪闻》卷2有1件,《金史》卷134有2件。
8.誓表,共5件。《元宪集》卷27、《续长编》卷152及519、《金史》卷134、《宋大诏令集》卷235各有1件。
9.奏,共2件。《金史》卷134和《俄藏》第十四册各有1件。
10.疏,共8件。《西夏书事校证》卷31、32、36、37、41、42各有1 件,卷35有2件。
11.呈状,共13件。《俄藏》第六册有11 件,《中藏》第十六册有1 件,《俄藏敦煌文献》第十七册有1件。
12.申状,共11件。《俄藏》第六册有8件,《中藏》第十六册有1件,《英藏》第四册有2件。
13.禀帖,共1件。《俄藏》第十三册有1件。
14.上书,共1件。《俄藏》第十四册有1件。
15.牒,共5 件。《续长编》卷64、480 各有1 件,《中藏》第十六册有3件。
16.移,共1件。《续长编》卷312有1件。
17.书,共5件。《宋大诏令集》卷233,《续长编》卷125、138、331,《宋史》卷486各有1件。
18.檄文,共3件。《宋史》卷486、《三朝北盟会编》卷233、《西夏书事校证》卷35各有1件。
19.其他官府文书档案,共460多件。《中藏》中收录有114 件,其中第一册有4件、第二册有26件、第十三册有1件、第十六册有70件、第十七册有13件;《俄藏》中收录有278件,其中第二册有2件、第五册有1件、第十二册有186件、第十三册有55件、第十四册有34件;《英藏》收录有70件,其中第一册有10件、第二册有6件、第三册有30件、第四册有9件、第五册有15件。
(二)契约档案的种类及数量
西夏契约档案是指由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洽谈所订立的有关买卖、租赁或典当等权利、义务关系的文字材料。西夏契约档案主要出土于西夏故地黑水城、武威等地,经过爬梳统计,有买卖契约、借贷契约、典当契约、租赁契约、其他契约[2]等五种,共约450多件契约档案。
1.买卖契约档案共有55件,又可根据其内容将买卖契约划分为买卖人口契约、买卖房地产契约、买卖牲畜契约三种。买卖人口契约4件,其中《俄藏》第十三册1件、第十四册3 件;买卖房地产契约22 件,其中《俄藏》第十三册4件、第十四册17件,《中藏》第十六册1件,《英藏》第五册5件;买卖牲畜契约29件,其中《俄藏》第十二册3件、第十三册8件、第十四册16件,《中藏》第十六册2件。
2.借贷契约档案共有约264件,根据其内容可分为借贷粮食契约、借贷钱契物契约二种。其中借贷粮食契约有254件,即《俄藏》第十二册41件、第十三册81件、第十四册71件,《日藏》3件,《中藏》第一册1件、第二册1件、第十六册3件、第十七册1件,《英藏》第一册6件,第二册14件,第三册14件,第四册17件;借贷钱物档等共10件,分别收录在《中藏》《俄藏》等中。
3.典当契约档案共有77件,根据其内容的不同,可将其分为典畜产品契约、典牲畜契约、典土地契约、典工契约等四种。其中典畜产品契约档案有56 件,即《俄藏》第一册2件、第二册7件、第十二册1件、第十四册1件,《斯坦因第三次中亚考古所获汉文文献(非佛经部分)》第一册15 件,《日藏》下册24件,《中藏》第十六册1 件,《英藏》第五册5 件。典牲畜契约档案17 件,即《俄藏》第十二册1件、第十三册9件、第十四册7件;典土地契约共3件,即《俄藏》第六册2件、第十四册2件;典工契约档案共1件,收录在《俄藏》第十四册中。
4.租赁契约共2件。其中《俄藏敦煌文献》第十七册1件,《俄藏》第十四册1件。
5.其他契约档案共有49件,其中《俄藏》第十二册10件、第十三册4件、第十四册5件,《中藏》第二册2件、第十七册1件,《英藏》第一册5件,第二册10件,第三册8件,第四册4件。
(三)科技档案的种类及数量
科技档案是科学经验的重要载体和工具,也是人类科学技术活动的产物,是人类科学技术最为直接和原始的凭证,具有特殊的文献价值和档案价值。
根据西夏故地出土的档案和汉文西夏史籍的记载,西夏科技档案主要有天文档案、历法档案、医药档案、地图档案等四种,约有150件。
1.天文档案
天文档案主要以星占档案为主,共有约80件。《西夏书事校证》分散收录在卷3到卷42约68件;《中藏》第十七册1件,《英藏》有11件。
2.历法档案
历法档案主要由历书构成,共有28 件。《英藏》有9 件,分别是第一册3件、第二册1件、第三册1件、第四册2件、第五册2件;《俄藏》有17件,其中第四册2件、第五册2件、第六册7件、第十册6件;《中藏》有2件,其中第十六册1件、第十七册1件。
3.医药档案
医药档案主要由医书和医方构成,共有35件。《英藏》有4件,其中第二册1件、第三册2件、第四册1件;《俄藏》有17件,其中第三册1件、第四册4件、第五册3件、第六册2件、第十册7件;《中藏》有2件,其中第十六册2件;《中国藏黑水城汉文文献》有8件,主要收录在第八册;《斯坦因第三次中亚探险所获甘肃新疆出土汉文书》收4件。
4.地图档案
地图档案(汉文地图)共7 件,即《华夷图》《地理图》《历代地理指掌图》《东震旦地理图》《契丹地理之图》《西夏地图册》和《西夏地形图》[3]。
此外,还有只见记载未见实物的《西夏贺兰山图》《陕西二十三州地图》《灵州图》《甘、沙、伊、凉等州图》《环庆清远军至灵州地图》《河西陇右图》《鄜延边境图》等汉文地图。
(四)户籍档案的种类及数量
户籍档案是就有关西夏家庭规模、户口成员的性别、年龄、身份及家庭土地情况等进行详细记载的专门档案。户籍档案由户籍账和户籍手实组成,约110件。
1.户籍账,共96件
《俄藏》共有90件,其中第六册1件、第十二册24件、第十三册31件、第十四册34件;《中藏》共有4 件,其中第二册2 件、第五册1 件、第十六册1件;《英藏》有2件,其中第二册1件、第三册1件。
2.户籍手实,共15件
收录于《俄藏》,其中第十二册1件、第十三册9件、第十四册5件。
(五)农业租税账册档案的种类及数量
农业租税账册档案是指记载和登录的西夏农牧民家庭拥有土地、人口及其他与土地有关的租庸草水粮土地税等的档案。农业租税账册档案有耕地账、耕地税账、耕地租粮账、耕地租庸草账、耕地水税账、耕地畜账等六种,共90件。
1.耕地账,共15件
其中《俄藏》第十二册1件、第十三册6件、第十四册8件。
2.耕地税账,共2件
其中《俄藏》第十二册1件、第十三册1件。
3.耕地租粮账,共33件
其中《俄藏》第十二册20件、第十三册7件、第十四册6件。
4.耕地租庸草账,共36件
其中《俄藏》第十二册5件、第十三册23件、第十四册8件。
5.耕地水税账,共2件
收录于《俄藏》第十二册。
6.耕地畜账,共2件
收录于《俄藏》第十四册。
(六)金石档案的种类及数量
西夏金石档案主要是指党项割据政权时期的党项人、西夏建国后各民族人民及西夏灭亡后的党项族后裔铸造、刻写或描画在各种金石材上的文字资料、凭证或图画,这些文字资料、凭证或图画能够真实反映党项及西夏人民的生活原貌,是党项先祖及西夏农牧民为中华民族保留下来的重要的精神文化财富。金石档案按照其存在形态区分,可分为印章、钱币、符牌、墓志铭、经幢、碑刻、造像题记、摩崖八种,约284件[4]。
印章,101方。散见于相关论著中。
钱币,18枚。散见于相关论著中。
符牌,20枚。散见于相关论著中。
墓志铭,共20多件,收录在《中藏》第十八册和散见于其他论文中。
经幢,共2件。收录在《中藏》第十八册。
碑刻,共10件。其中《中藏》第十八册8件,《宁夏志笺证》卷下2件。
造像题记,约110件。其中莫高窟、榆林窟西夏题记共有100 件之多[5],甘肃永靖县炳灵寺石窟西夏文题记3件,拜寺口西塔穹室壁面题字3件[6]。
摩崖,共3处若干件。其中贺兰山岩画西夏文题刻若干件,大麦地岩画西夏文题刻若干件,阴山岩画西夏文题刻若干件[7]。
(七)书信档案的种类及数量
西夏书信档案是指民间私人之间因协商某事或交流感情等撰写的文字材料。书信档案共有32件。其中《俄藏》第六册3件、第十二册1件、第十三册7件、第十四册14件,汉文史籍收录6件,《英藏》1件。
(八)律法档案的种类及数量
西夏律法档案是指西夏制作的法典、规定及依据法典规定而处理现实生活中的违法案件所直接形成的、有备查利用价值的文字材料。律法档案从其用途来分,主要有法典、律条、官府律法文书等三种,约35件。
1.法典,共5件。《俄藏》第八册1件、第九册[8]4件。
2.律条,共17件。《俄藏》第十二册2件、第十三册4件、第十四册11件。
3.官府律法文书,共13件。《俄藏》第六册4件、第八册1件,《中藏》第一册3件、第十二册4件,《日藏》上册1件。
(九)军籍档案的种类及数量
军籍档案是指记载西夏军队建制、军抄人数和年龄、武器装备等内容的文字材料,共240多件。军籍档案由军抄正军辅主账、军抄人员实有实无账、军抄文书、军抄物资(装备)账、军抄户籍(人名)账五种。
1.军抄正军辅主账,共101件。《俄藏》89件,其中第十二册25件、第十三册51件、第十四册13件,《英藏》共12件。
2.军抄人员实有实无账,共37 件。其中《俄藏》第十二册15 件、第十三册10件,《英藏》共12件。
3.军抄文书,共8 件。其中《俄藏》第十二册1 件、第十三册4 件、第十四册2件,《中藏》第十七册1件。
4.军抄物资(装备)账,共73件。其中《俄藏》第十二册25 件、第十三册34件、第十四册12件,《中藏》第一册2件。
5.军抄户籍(人名)账,共35件。其中《俄藏》第十二册8件、第十三册5件、第十四册3件,《英藏》共19件。
(十)其他档案的种类及数量
其他档案是指无法归入相关类别、大多残破不全且无法辨认、各自数量并不多的档案,约410件。具体有杂物账、畜物账、物价账、运输驮账、酒价钱账、利税账、粮价钱账、籍账、卖油账、计账及财务账、粮账、财植账、纳胶泥土账、马匹草料账、请假条、欠款条、会款单、人名单档案、谱牒档案、丧葬档案二十种。
1.杂物账,共54件。其中《俄藏》第四册1件、第六册1件、第十二册10件、第十三册15件、第十四册11件,《英藏》第一册1件、第四册1件,第十六册14件。
2.畜物账,共9 件。其中《俄藏》第十二册6 件、第十三册2 件、第十四册1件。
3.物价账,共16件。其中《俄藏》第十二册12件、第十四册4件。
4.运输驮账,共29件。其中《俄藏》第十二册3件、第十三册26件。
5.酒价钱账,共6 件。其中《俄藏》第十二册4 件、第十三册1 件、第十四册1件。
6.利税账,共19件。其中《俄藏》第十二册2件、第十三册5件、第十四册8件、国家图书馆藏4件。
7.粮价钱账,共4件。收录于《俄藏》第十三册。
8.籍账,共6件。其中《俄藏》第六册3件,《中藏》第十六册3件。
9.卖油账,共1件。收录于《俄藏》第十四册。
10.计账及财务账,共5件。收录于《俄藏》第十四册。
11.粮账,共158件。其中《俄藏》第十二册41件、第十三册49件、第十四册5件,《英藏》35件,《中藏》第一册18件、第二册7件、第十六册1件、国家图书馆藏2件。
12.财植账,共29件。收录于《俄藏》第六册。
13.纳胶泥土账,共3件。收录于《俄藏》第六册。
14.马匹草料账,共9件,其中《俄藏》1件,《英藏》8件。
15.请假条,共1件。收录于《中藏》第十六册。
16.欠款条,共1件。收录于《中藏》第十六册。
17.会款单,共2件。其中《中藏》第十六册1件,《俄藏》第十四册1件。
18.人名单档案,共37 件。其中《中藏》1 件,《俄藏》26 件,《英藏》10件。
19.谱牒档案,共9件。其中《养素堂文集》1件,《党项西夏文献研究》3件,《中藏》第十八册2件,林旅芝《西夏史》1件,另外与党项有关的谱牒2件。
20.丧葬档案,共4件。其中《中藏》第六册1件,《西夏文水陆法会祭祀文考析》1件[9],《武威西夏墓出土冥契研究》2件[10]。
通过以上的梳理,西夏档案共有10 大类约2800 件。但是,从目前对西夏档案的介绍和研究来看,西夏档案的数量还不止这些,可能会更多。原因有三:一是俄藏西夏文档案虽然基本上收录在《俄藏》第十二册至第十四册中,其中第十四册是2011年11月出版的,但从史金波等专家的研究介绍中可知,还有一些西夏文档案未收录在《俄藏》之中,如俄ИНB.No.4978—1 借粮契、俄ИНB.No.5123—3借粮契[11]等。由此可知,黑水城出土的西夏文档案可能还散落在某些国家的文博部门或图书馆及私人手中,并未完全收录和公布出来;二是就史金波、陈炳应等专家的研究和介绍来看,仍然有一些中国各文博部门收藏的西夏文或汉文档案也未收录在《中藏》之中,如国家图书馆收藏的西夏文档案编号为061号的(7.13X—8)贷粮账、编号为125号的(7.17X—43)税账、编号为126号的(7.17X—44)税账、编号为111号的(7.17X—35)、编号为109号的(7.17X—34)、编号为 123 号的(7.17X—42)、编号为 087 号的(7.17X—16)等[12]、陈炳应介绍的部分西夏文如《瓜州审案记录》[13]、牛达生介绍的部分丧葬档案如西夏冥契[14],还有如九星供养图、有插图的占星术文、咒语书《魔断要语》、各种咒语集和依十二生肖作图形排列的法术图[15]等星占档案;三是即使是收录在《俄藏》《中藏》等中的西夏文档案,由于各种原因,其考证也可能并不十分确切,因此,其档案数量也可能还会增加,或可能会减少。总之,西夏档案的总量并不是以上所统计的2800件。
二 西夏档案的特点
西夏档案和古代其他各朝代的档案一样,既显示出了一些共同的特性,又存在一些个性差异。西夏档案是党项族、西夏国各族人民、西夏后裔及个人档案的遗存,是其在政治、经济、文化、军事、贸易及个人生产、生活及社会交往过程中有目的、直接形成的真实记录,对研究西夏的各项活动和工作都有极高的价值,显示出了与众不同的特点。
(一)西夏档案是各司署衙门及个人在各种活动中直接形成的
自从有了国家之后,古代各王朝统治者都已经意识到档案的重要性,于是,历朝历代的统治者都十分重视档案及档案工作。自此之后,档案都是按照一定的来源有规律地直接形成而逐渐积累的,西夏档案也不例外。
首先,西夏档案是西夏从中央到地方的各司署衙门在从事各种独立活动时形成的。档案工作在宋朝时已经十分繁荣了,而且有了比较健全的档案工作制度。西夏作为一个以党项族为主体的少数民族王朝,非常善于学习中原先进的文化,因此,中原宋朝的档案工作体制自然也被西夏借鉴和学习,档案的形成也是如此。故,西夏档案也是以独立从事活动的中央各部门及地方各司署等为单位而形成的;西夏社会是以各宗族为单位而相互组织起来的,因此,西夏的各宗族也会形成一定的档案,如族谱、家谱等;西夏的个人也会在社会活动中形成一定的档案,如信件、契约、个人账簿等。
其次,西夏档案又是以各司署衙门为名义而独立、有秩序地形成以致积累保存的。西夏自建国以后,各朝都十分重视文书档案的保管和积累,到了仁孝朝还制定了法律来保障档案的管理,如西夏文综合性法典《天盛律令》卷12《失藏典门》及相关各卷都比较集中地涉及档案保管规定。例如,西夏规定皇帝颁发的绝密文书及牒诏书、兴兵文书、恩敕等,到达地方各司署衙门内应“依恩施行已毕”,当作为重要文书归档留存。“诸司为种种文书,行之未毕及已毕,已藏置中,受贿盗、隐、损失等罪,依所定实行。其中盗、隐、损之中有相议,则以从犯判断。”[16] 在西夏汉文史籍中也有相关文献积累的记载,如夏大安七年(1080)十月,宋将种谔率部攻打米脂寨,米脂守将令介讹遇以城降,宋兵进驻石州,“贼弃积年文案、簿书、枷械,举众遁走,移军據之”[17]。夏乾定二年(1225)十月,“……其臣罗世昌谱叙世次称,元魏衰微……”[18]“世昌,世居银州乡里,已破,流寓龙州,知国且亡,谱《夏国世次》二十卷藏之。”[19] 罗世昌为了不使有关档案和文献丢失,撰写了《夏国世次》,为后人保存了大量的档案资料及相关内容。夏乾定四年(1227),兴庆府“城中食尽,兵民皆病,睍率文官李仲谔、武臣嵬名令公等奉图籍出降”[20]。可见,西夏末帝以中央所积累保存的大量文书档案作为向蒙古投降的条件。这完全证明一个国家接受别国投降最为主要的条件是接受对方国家的精神文化财富——档案。以上史料记载充分证明西夏档案的形成和积累是以中央各司署及地方各衙门为单位的。
此外,黑水城出土的众多西夏档案更能说明西夏档案是以各司署衙门为单位形成和积累的。为什么黑水城地区不仅保存有当地的文书档案,还会出现西夏其他故地的文书呢?对这个问题,有学者撰文推测,“目前一个很好的解释是,黑水城地区是西夏的档案保存基地”[21]。1908年,俄国人科兹洛夫从黑水城遗址盗掘了大批文献,盗运时用了40头骆驼,文献数目竟然高达8090件,有几千卷之多。但这还不包括英、法、日等国从这里盗掘及我国开掘的文献。光《俄藏》就收录有“一大批西夏文书,计有一千余号,包括户籍、军抄册、账册、契约、告牒、书信等”西夏文文书[22]。
(二)西夏档案的形式多样
首先是西夏档案的文字。从西夏档案的整体来看,有汉文档案,如汉文史籍中收录和黑水城出土的夏金榷场贸易档案等;有汉、藏文合璧档案,如《告黑水河诸神敕》;有汉、夏文合璧档案,如俄ИНB.No.2158—1~2《告牒等》、日藏12—10abcd《夏汉合璧典谷文书》等。西夏文档案则占全部档案的70%左右。
其次是西夏档案的版本。目前所见西夏档案以写本或抄本为主,占总档案的99%左右。但是,西夏也出现了2份刻本文书,其中1份是英Or.12380—2349V(K.K)《残片》[23]。史金波认为,“西夏有填字刻本文书。2349V定为残本,应是刻本,但残留文字太少,且字迹浅淡。仔细揣摩,仍可见:第一行‘今自……’;第二行(刻本文字不清)墨书填写‘利限……’;第三行刻本文字‘天盛’,墨书填写‘二十……’;第三行刻本文字‘司吏耶和……’。此文书或与公家放贷有关,惟其有刻版文书,只需填写数量、利限和时间即可。若如是,则此残片为首见此类文书。因残损过甚,尚难做确切解释”。史金波将该残片重新定名为“天盛二十年刻版填字文书”,而且认为是“首次发现”[24]。另1份是中藏G.21.023 [15542] 汉文《布告残页》[25] 雕版文书,似是因为要经常发布有关日常性的工作事项,量大、任务重,所以刻印成形,只需填写部分变动的内容,这样就减轻了工作量。但无论如何,这是目前国内首次发现的2篇单份文书的刻本,填补了中国文书无刻本之空白,其价值珍贵。
再次是西夏档案种类齐全。就目前所整理的约2800件档案来看,共分有10种75类,几乎涵盖了中国古代可能使用的日常档案种类。当然,这一统计并非完全准确,其类目可能还会更多。
然后是西夏档案的定草稿。据对《俄藏》第十二册至第十四册收录西夏文官府文书进行统计,有约160件文书在页面上有明显的勾画或涂改痕迹,其中第十二册84件,如俄ИНB.No.162—1《光定申年告牒》等;第十三册40 件,如俄ИНB.No.2174—2《辰年腊月告牒》等;第十四册34件,如俄ИНB.No.5919《租税告牒》等。我们认为,这160件官府文书应为草稿或初稿。因为无论是古代还是现当代,官府发出的正式文书都要求页面整洁、体式完整,绝对禁止在定稿上随意勾画或涂改。唐代为防止文书在誊抄中因改动或脱剥而歪曲原意时,则要求严把审核关,且不许擅自改动,若“诸制书有误,不即奏闻,辙改定者,杖八十;官文书误,不请官司而改定者,笞四十。知误,不奏请而行者,亦如之。辄饰文者,各加二等”。[26] 宋代对随意改动官府文书的规定如唐代。[27] 西夏自然沿袭唐宋文书撰拟的规定,禁止随意涂改或勾画,“诸司所判写文书者,承旨、习判、都案等当认真判写,于判写上落日期,大人、承旨、习判等认真当落,不许案头、司吏判写及都案失落日期。若违律时,一律徒六个月”;[28] 西夏对文书的校对也有严格的规定:“案头、司吏校文书者当于外为手记。倘若其不合于文书而住滞,则校文书者依法判断。同任职有手记时,所校文书上有疑□,知有住滞而未过问者,比校者罪减一等。未知,则因未仔细搜寻而再减一等。”[29] 在《天盛律令》中还有许多条款规定在撰写官府文书时不许随意勾画或涂改,违者则当受各种处罚,等等。[30] 从这一层面来理解,以上160件西夏文官府文书则应为草稿,约占《俄藏》第十二至第十四册所收录西夏文官府文书的10%。当然,这些草稿能完整保留下来,更能反映当时的真实情况,还证明西夏官府文书立卷、保管的规范和严谨。
最后是西夏档案的载体。从史籍记载和出土档案来看,除纸质载体外,还有石质载体,如党项与西夏的碑铭等,也有金属载体,如符版、印章等,更有木质载体,如西夏文木简等;另外,还有丝绢载体等,可谓丰富多彩。
(三)西夏档案的真实性
西夏档案是西夏社会发展变化的直接反映,这种反映可以说是不加任何修饰的,“是原始事件、事态以及情态、心态的最初的、最直接的反映”。[31] 例如,据笔者对《俄藏》第十二册至第十四册收录西夏文官府文书进行统计,有约160件文书在页面上有明显的勾画或涂改痕迹,前面已推测认为该官府文书应为草稿或初稿,并非定稿。这充分证明西夏官府文书的原始性、真实性和直接性。再如,军籍类文书都有押印,且每件文书的押印有时并不止一次,“而是在同一文书中多次押印,有时是四方印,甚至更多。如俄ИНB.No.4196共押6方印。印押在文书的卷首、卷尾,有时在卷中也有押印。俄ИНB.No.4196 就是卷前、中、后部各有两方印。这应是登录完成后该首领按规定用印,表示申报完成,内容属实”。[32] 可见其真实性所在。再如,俄ИНB.No.5010西夏文《天盛庚寅二十二年卖地契》一文,[33] 卖者寡妇耶和氏宝引将其所卖土地的来源、四至及土地上的附属物、价值等都一一交代清楚,“西夏卖地契中的画指与符号画押并用,有时在同一卖地契中包含了两种画押方式。最早的一件卖地契约天盛庚寅二十二年卖地契中卖地者和同卖者3人为画指,证人为符号画押。而在后来的卖地契中卖地者皆不用画指,画指这种画押形式只出现在同卖者或证人之下,而多以证人为主,这大约是当时已经认为画指不如符号画押更具有凭信力”。[34] 只有如此,才能得到双方的认同,从而也就具有了一定的法律效力,成为真实可靠的凭证。
西夏档案真实性的另一表现是其存在的唯一性。这种唯一的档案是不能被别的档案代替的,就是西夏官府文书中的草稿或初稿也是唯一的,没有定稿来替换这些草稿或初稿,如“西夏的契约绝大多数属于单契形式。单契不是立契双方各持一份的合同契约,而是契约双方只有一份契约。契约文字的口吻是卖主或借贷者(即请求方)。执契约者为买入者或债权人,买主或债主(即被请求方)不在契约上签字画押。这类契约除使用于绝卖关系外,还用于抵押、典当、租赁、借贷等活动中”。“单契意味着不合券,为保证契约的真实、可靠,立契人必须署名、画押。这种契约看似是合同契约,其实是沿用了旧时合同契约的程式套语,契后实际署名的,只有原业主一方,此外,便是与原业主有关的连带责任人等。”[35] 由上可知,西夏档案基本上是唯一的,这种唯一性是对其真实性的另一种证明,这也是西夏档案存在的本质属性。
(四)西夏档案的时间跨度较大
从上述整理的西夏档案来看,最早的是陕西榆林市文管会办公室收藏的中藏S32·001《唐静边州都督拓跋守寂墓志铭并盖》,[36] 该石立于唐开元二十五年(737),这即为目前所知有确切年代记载的最早的党项石刻档案,距今有1276年。最早有文字记载并保留下来的西夏官府文书档案是李继迁于宋太平兴国八年(983)的《诣麟州贡马及橐驼表》,[37] 距今也有1030年。最晚的西夏官府文书档案则为黑水城出土、西夏乾定酉年(1225)的俄Инв.Nо.8185西夏文《乾定酉年黑水城副统告牒》,[38] 距今有788年。最晚的石刻档案是保定市莲池公园收藏的中藏HB12·002《明弘治十五年(1502)保定西夏文石经幢》,[39] 这是迄今所知有确切年代记载的最晚的西夏文石刻档案,是反映西夏文字使用和西夏遗民生活的珍贵档案,距今达511年。也可以说,西夏档案经历了宋(西夏)、元、明,当然西夏时期的档案占95%以上。由此可知,西夏档案的价值十分突出,为研究西夏历史提供了坚实的档案基础。
(五)西夏档案的内容丰富
西夏档案是西夏历史的真实再现和综合反映,因此,其档案的内容涉及了西夏政治、军事、经济、文化教育、宗教等各个方面。从上述整理的西夏档案的情况来看,西夏档案的内容包括了官府各项事务:官制、军制、西夏“外交”、天文地理、雕版印刷、重教兴学、为民请命、直谏除奸、创新图强、祝贺赞颂、指陈时弊、完善法制、崇拜神灵、榷场贸易、建元立制、讨伐叛军、倡导节俭、告状诉讼、各类账簿、户籍、农业租税等;同时涵盖了西夏民间的所有事项:买卖、借贷、典当契约、友朋书信、各种私人账簿、宗谱族谱、借款、会款、丧葬、占卜、宗教等。可见其内容之丰富[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