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时论合编卷之三

皖桐方孔炤潜夫论述

孙中德、中履、中通、中泰编录

箫氏,以“主客”观《序》矣。胡庭芳曰:“《同》《有》后:坤,乃‘长、少二男’之从母也。”《订》曰:“上下互观,亦为‘母统三男之卦’。”潜老夫曰:“‘特主’之在爻中,师、比、同、有之当‘飞’‘见’是也‘。特主’之在卦中,则履、畜①、谦、豫之在‘惕’‘跃’是也。‘特主’之在初、上,则剥、复、夬、姤之颠‘潜’‘亢’是也。人爻最切,故‘立夏、立冬’之转‘巳、亥’,当深玩焉。谦、豫之越五转冬,犹履、畜之越五转夏也。此指《方图》。”智曰:“《横图》, 《震》中,《坤》终;豫,乃‘折半之交’也。艮、坤,同为太阴;谦,乃‘太阴之自交’;而豫,亦在‘太阴八卦之中’者也。故《阴符》、黄老,皆主‘谦’道,‘以后为先’。豫知大随,而‘兵几’藏焉。圣人知之,故和‘礼’以‘乐’②,而‘动止皆顺’矣③。《上经》至豫,亦‘折半之中’也④。”

地山谦

智按:“谦、兼、嗛、歉、慊,古皆通用。盖从‘兼’得声,腭之发送也。‘用中’,贵乎‘两端’①。‘兼’者,‘用两’也。古今也,阴阳也,费隐也,人我、生死也;能‘兼’,则能‘平’矣。”泰、否,著“君子”“小人”;同、有,“类”“辨”善恶,而恐其“角争矜饰”。故“《谦》以制礼”,归于“平称”。《记》曰:“礼时为大,顺次之,体次之,宜次之,称次之。”是,礼以“称”用其“时”。“称”,所以“平”;“平”,则已自“克复”矣。“称”者,“时为大”之“有终”也。孔子曰:“《易》,先同人;后大有,承之以谦,不亦可乎?”②“九卦”③,于《上经》取履、谦、复,岂偶然哉?

谦(《归藏》,作“兼”。子夏,作“嗛亨”。),君子有终。(《说苑》引“君子有终,吉。”徐锴云:“‘谦’,犹‘嗛’也。”《艺文志》,引“《易》之‘嗛嗛’”,即“谦谦”也。可证。《大学》“谦”“慊”,声义本通。)

康成曰:“自损下人,艮‘坚固’,坤‘厚顺’,乃能‘终’之。”《语》曰:“饥马在厩,漠然无声;投刍其旁,争心乃生。”不终,如是。仲翔曰:“‘君子’,谓三。艮,‘终万物’象。”程子曰:“达理,故乐天而不竞;内克,故退让而不矜。”《野同录》曰:“《谦》者,‘克己复礼’④之‘柄’也;‘成己、成物’⑤之‘制’也⑥‘。亨嘉之会’⑦, ‘卑牧’, ‘劳终’⑧。苛刻之名法,竟雄捭阖;倍谲之机锋,斗狠火驰。岂知‘君子之终’乎?”

《彖》曰:谦,亨。天道下济而光明,地道卑而上行。

《荃》曰:“凡一阳卦,《彖传》皆以刚指之:《复》曰‘刚反’, 《师》曰‘刚中’, 《豫》曰‘刚应’, 《比》曰‘刚中’, 《剥》曰‘柔变刚’。惟《谦》不然;《谦》,不贵刚耳。”《宜》曰:“以艮‘一阳之天道’, ‘光明’于坤之‘地’也。坤居艮上,是‘卑而上行’也。”神曰:“高而不卑,‘无忌惮’之‘小人’①;卑而不高,‘待文王’之‘凡民’②。”《意》曰:《易》“以‘乾刚’,反复、往来、上下,于‘坤之柔中’耳。故以‘上达’,藏于‘下学’③”。

天道亏盈而益谦(“亏”,马作“毁”),地道变盈而流谦,鬼神害盈而福谦(“福”,京房作“富”),人道恶盈而好谦。谦尊而光,卑而不可逾:君子之终也。

永叔曰:“日食、星变,孔子未尝道其所以然,曰:‘天地,不知;为其可知者,人而已。’天,见其‘亏盈’于物;地,见其‘变流’于物;鬼神,见其‘祸福’者矣。人,则可知者;故直言其‘好恶’。”张画子曰:“一者,尽;三者,在其中。‘人心’,即‘天心’也,又何疑?”智曰:“‘盈不可久’之旨,于此惕之。‘卑牧’,用于‘鸣劳’;而‘㧑’,则不妨‘征伐’;是《谦》乃所以‘善用其盈虚也’。”

《象》曰:地中有山,谦。君子以裒多益寡,称物平施(郑、荀、董、蜀本,“裒”作“桴”。《字书》,引《易》“掊多益寡”。张揖云④:“掊,减也”)。

刘景升云:“山,本地。山,今居‘地中’, ‘降体’之象。”子瞻曰:“物过,然后知有‘谦’。使物不过,则‘谦’者,乃其‘中’也。”《洹词》曰:“山,各有脉。其形,起于地上;其根,发于地中。地中之‘山与水’,犹人身中之‘骨与血’也。”神曰:“《谦》者,《泰》之根;一阳,正处于三爻‘乾乾’之位。《剥》者,《否》之根;一阳,孤立于上爻‘亢龙’之位。”玄同曰:“嵩、华、泰岱,远则隐矣。君子不以山‘自恃’,而以地‘自平’;乃知‘圣愚各有长短,祇得其平’。目不以能见,加于耳;手不以能持,加于足。有齿无角,一夫之智;而色矜、气侈,不亦恧乎?”元公曰:“我山,最高;摧,则不见。”潜老夫曰:“谦与剥,为山地、地山之‘损益’。谦,正用剥,以裒之、称之以名,而名称其实。诡伪者、逃迹者,皆无所用其‘贡高’,此同人、大有之神权乎?惟‘称’其‘平’。‘称’,自因物;因物,即‘施’。‘复礼’‘行恕’⑤, ‘平天下’之宗也。舍‘物之称’,而言‘平施’,必有‘以截鹤续凫,为平’者矣。离物绝施,而云‘本无多寡’,必有‘以土凷顽石,为平者’矣。君子学问,不过‘一平’,而妙于‘称’‘施’。劳民以礼,服民以则,但言‘忠恕’,心志‘自平’,此所以‘天下太平’也。岂以‘荒委’言‘平’? ”

初六,谦谦君子,用涉大川,吉。变离为《明夷》。

《宜》曰:“卦,《谦》;爻下,曰‘谦谦’。‘乾乾’‘夬夬’,重刚也;‘坎坎’,重阴也;‘蹇蹇’,前互见重《坎》也。‘涉川’,坎‘水’,震‘木’,离‘舟’象。‘利涉’者,其才,其时也。‘用涉’,则用此以涉,见‘用谦之有成劳也’。《庄子》曰:‘惟道集虚。’谦者,虚谷也。至人牧心,如‘牧牛’然。‘养性’之纯,人、牛不见,虚之至也。”张敬夫曰:“牧人驯扰,不加棰策,而自无抵触矣。”

《象》曰:谦谦君子,卑以自牧也。

《正》曰:“君子处‘治世’,如‘服耒耜’①‘任重负’②焉;处‘衰世’,如画《狸首》③,以游‘决拾’之内④。齐闾丘来盟⑤,闵马父笑,子服景伯曰:‘正考父,较《商颂》,以《那》为首,其辑之乱。’曰:‘自古在昔,先民有作,温恭朝夕,执事有恪。’先圣不敢专,而称曰‘自古’,曰‘在昔’,曰‘先民’。今吾子戒曰:‘陷而入于恭。’甚矣,子之满也。”

六二,鸣谦,贞吉。变巽,为《升》。积变,《泰》。

姚信曰:“二,体震形,为‘善鸣’;二上比应,故曰‘鸣’。”《遡》曰:“谦、豫、有、小过之‘飞鸟’, 《谦》之‘鸣’同;而心志,有‘得、不得’者。二,鸣于‘无事’,为‘比德’之‘和声’⑥。上,鸣于‘征伐’,以谦绳‘不谦’;而致讨非‘谦者之本心’, ‘志’所以‘未得’也。”郝《解》曰:“二,以‘谷虚应’而鸣;上,以‘雷出地’而鸣。袁临侯曰:二‘鸣’,由中达外;上鸣,则踞上矜尊矣。”《正》曰:“赵衰,让卿三‘辞’,可谓‘鸣谦’。”

《象》曰:“鸣谦贞吉”,中心得也。

《诂》曰:“六二,与三,非勉强唱和也。曰:‘平怀之士,冲口妙叶。’曾子桑户,声满天地,非‘中心得而能之’乎?故曰:‘贞吉。'”退之曰“物不得其平则鸣”①。“鸣”,则固已“平”矣。此,即圣人“容民”之大物理也。

九三,劳谦,君子有终,吉。变纯《坤》。积变《临》。

《宜》曰:“坎‘劳’,卦‘谦’,必有‘可谦’之实;故推‘致其身’②,而要其‘吉’。初、三之‘君子’,即一人也;六爻,皆其‘终’也;‘涉川’‘征伐’,皆其‘劳’也。桓宽曰:‘禹亲其劳,泽行路宿,簪堕不掇,冠挂不顾。'《谟》,止载其‘勤俭不满假’,而已。”胡仲虎曰:“《乾》三,‘君子’; 《坤》三,‘有终’。《谦》三,兼之:‘劳’艮,乾‘惕’。‘谦’,即‘含章’也。阳君,阴民。‘万民’,象坤,‘顺服’象。”《正》曰:“仲尼观于五德,‘吾为土乎?'‘所其无逸,知稼穑之艰难。'③‘劳谦有终’,圣贤所‘自与’也。以公孙叚之‘汰’也,相郑君敬,而得州田。以季孙宿之‘专’也,拜莒田让加笾,而晋重其好贶。故管仲辞上卿之礼,子产辞六邑,盖此志也。”

《象》曰:劳谦君子,万民服也。

潜老夫曰:“舍身‘与民同患’,即功名,而无功名矣。即劳是安,‘慎终如始’④。岂如偏高放达,以‘自受用’,为‘守雌谦退’之‘谷王’哉?上《系》,以此为七爻之中⑤,有以夫?”

六四,无不利,㧑谦(“㧑”,郑读为“宣”)。变震,为《小过》。积变,《归妹》。

“㧑”,通作“麾”。坤“众”、合艮“手”,互震“动”, “㧑”象。“㧑”,好上者,使知下牧也。“不违则”者,物物之则,即“顺帝之则”也⑥。“益”与“施”,则谦“劳”; “称”与“平”,则谦“不过”;而继以“征伐”“用涉大川”之实事也。慈湖曰:“以柔居柔,圣人教之㧑去其谦。”荀爽曰“众阴欲‘㧑’三;使上居五,‘万民’服之,非也。”赵汴水曰:“下三爻,谦‘善其身’,皆言‘吉’;上三爻,谦‘善天下’,皆言‘利’。”

《象》曰:“无不利,㧑谦”,不违则也。

《正》曰:“非手提之,言示之事。以《抑》‘自命’,是‘㧑谦’也。”智曰:“‘平’‘施’, ‘无我’,而‘物物有则’者也。世‘为天下则’者,不违‘民之视听’,即不违‘天之视听’矣。‘不自满假’,㧑其功能;‘挥斥八极’①,岂作圣解者乎?管辂讽何晏,正以《谦》《壮》并论。”

六五,不富以其邻,利用侵伐(郭京,作“征伐”。王 ,作“寝”),无不利。变坎,为《蹇》。积变,《兑》。《兑》宫世。

六五,即《离》体也。坤“众”,而用离之“戈兵”,于震“涂”、坤“国”之间。又二以上肖《师》卦,“侵伐”象。“《谦》轻,《豫》怠。”②容有因“轻”,以“肆侮”者。“不富以其邻”,则邻不巽于道,有“可伐”之罪也。震,反巽象。朱子曰:“《老子》云:‘抗兵相加,哀者胜矣。’孙子言:‘始如处女,敌人开户;后如脱兔,敌不及距。’则《谦》,自是用兵之道。”诚斋曰:“虚心纳天下,天下归之。汉高自以为,不如三子,故能有三子。爻见两‘利’字,见‘侵伐’犹‘利’,况‘兴事集功’乎?”《正》曰:“‘以邻’者,方伯连帅事也。汤于韦、顾,文于崇、密;以天子之德,而行诸侯之事,何‘谦’如之?”

象曰:“利用侵伐”,征不服也。

慈湖曰:“万民咸服,而有不服者,天下所共怒也。人所共怒,其‘利’孰御?若徒以‘私怒’而征之,则适足致祸。”故兵,非得已也。

上六,鸣谦,利用行师,征邑国(郑、荀、马、陆无“邑”字)。变纯艮。

《宜》曰:“‘鸣谦’如是,而‘志’,犹‘未得’;故可‘用行师’耳。‘侵伐’,则近;‘行师’,则远;‘五内、上外’之辨。或谓:‘邑,之在国中者。’上公所征,止于邑,如‘堕费、堕郈’之类。上,为宗庙爻。‘禡师’③‘受脤’④,亦其象也。劳‘细柳营’,述‘蔡郓书’,可谓‘鸣谦’者乎?薛更生曰五之‘不富’,追美‘西伯专征’也。上之‘鸣谦’, ‘公自伤’哉?”玄同曰:“谦,收敛之道也。而发舒之用,即在收敛中。是故心愈小,功愈大;藏愈密,感愈神。民不易‘㧑’, ‘不怒而威’①;固不易‘伐’, ‘我战必克’②。则以谦能得众;众得,而惟所挥霍矣。”淇澳曰:“‘㧑’‘侵’,俱是‘先人、上人’事,此圣人之善言谦也。‘无伐、无施’③,颜有‘志’焉。而夹谷之会,不动声色,坐归强侵,于指顾间;圣人之谦也,若此。”《心易》曰:“孔子之‘沐浴,请讨’④, 《孟子》之望‘能言距’者⑤,皆‘鸣谦’也。”怒而威’①;固不易‘伐’, ‘我战必克’②。则以谦能得众;众得,而惟所挥霍矣。”淇澳曰:“‘㧑’‘侵’,俱是‘先人、上人’事,此圣人之善言谦也。‘无伐、无施’③,颜有‘志’焉。而夹谷之会,不动声色,坐归强侵,于指顾间;圣人之谦也,若此。”《心易》曰:“孔子之‘沐浴,请讨’④, 《孟子》之望‘能言距’者⑤,皆‘鸣谦’也。”

《象》曰:“鸣谦”,志未得也;“可用行师”,征邑国也。

《订》曰:“‘志未得’者,如《益》赞于禹,‘满损、谦益’之意⑥。”郝《解》曰:“《谦》,两曰‘鸣’:以二与三比,上与三应也。二,未离‘牧’;故适志,而鸣。上,思反牧;故‘未得志’,而鸣。反居《豫》初,为‘鸣豫’,是‘得志’矣。”潜老夫曰:“凡极上者,志正,不可自以为得。知《同人》之‘未得’,则知《大有》之‘自天’矣;知《谦》之上‘未得’,则知‘何可长冥’矣;知《随》之‘上穷’,则知《蛊》之‘志可则’矣。此《上经》之中,所以表‘时义’也。”

《时论》曰:履、谦,“和行”“制礼”之望对也⑦。“德言盛,礼言恭。”⑧赞谦者,莫盛于“礼”矣。《蠡》曰:“不顺,曰‘傲’;顺而不止,曰‘象恭’。顺合于止,道斯光矣。”《礼运》,标本于天地之先;《易》卦,综《谦》于礼之内;是“践形之履”,即“空空之履”也。礼,端于谦,终于谦。后世,繁文盛,而真意衰;天地神人,不相享格;“亏、变、害、恶” ⑨之妖孽,杂见于“冥昭”⑩; “益、流、福、好”之祯祥,消亡于“矫诬”⑪。圣人忧焉。推原其意,曰:“地谦,可见也;天,不可见也。气机,已非形象;而大原,更出于先。”“下济”而“卑”,谦道之“资始”也;“光明”“上行”,谦道之“有终”也,君子得之矣。《谟》曰:“满招损,谦受益,时乃天道。”法天者,地①;法地者,君子。“地中有山”, “平陂、多寡”之故。触目易碍,举止常颠。人如地,我如山;性如地,情如山。甚矣,“称物”之难也。登临远览,则“居高狭下之概”顿生;坦道周行,则“含垢纳污之想”俱旷。君子锄“不足之山”,处“有余之地”;安得不以“裒益平称”,为“德柄”哉?变《坤》②, “劳”坎;三,主谦矣。称“君子”③,称“有终”④,兼乾、坤也。周公戒伯禽曰:“《易》有一道,大守天下,中守其国,小守其身,‘劳谦’之谓与。”其曰“禄位尊盛,守之以卑者贵”,三也。“德行宽裕,守之以恭者劳”,初也。“博闻强记,守之以浅者智”,二也。“土地广大,守之以险者安”,四也。“聪明睿智,守之以愚者善”,五也。“人众兵强,守之以畏者胜”,上也。周公自训之矣。初,“夷”其“明”⑤,“谦”而又“谦”。前行,互“险”⑥; “自牧”者,大地平沉,可浮渡也。《意》曰:“《谦》之体,藏于‘自牧’; 《谦》之用,显于‘服民’。‘自牧’之体,征于‘得志’; ‘服民’之用,彰于‘征伐’。自是而二之《升》⑦闻,皆用涉以往事矣。”《诗》曰:“声闻于天。”二之“鸣”也,是以“中心得”。《书》曰:“我则鸣鸟不闻,其有能格。”上之“鸣”也,是以“志未得”。四之“辞山而入地”也,“哀”贯“‘恭俭’之中”⑧,身居“‘劳’臣之上”;而“奉‘富’君之下‘㧑’”者,忘也。五《蹇》、互《师》⑨, “朋来”有邻。五,“利用侵”;上“利”,得行矣。虞“舞两阶”,文“遏徂旅”,何“富”?何“鸣”?自有“勤劳大顺”者,“万民服”矣,而犹有“不期之会”。“服庙”⑩“誓社”⑪,虽曰“鸣之”,其志“欿然”⑫。揖让、征诛,皆“称物平施”之谦也“。三杯”“一局” ⑬,岂抱“震矜之色”哉①?可用,而未“终用”,是谦之止也。

智曰:“谦、否,介亥以立冬;履、泰,介巳以立夏。巳,本于‘天门’②;夏始之‘发用’,本于冬始之‘刊落忍仁’也。是伏《乾》,而《兑》‘悦’之五变也③。成‘东南之仁’,裁‘西北之义’,而内炼‘乾勇’,中藏‘坎之智、信’者也。兼‘坤、艮’二土,以言《谦》;而‘天道济明’④,以成终焉;君子法之。履其礼,体其理;而‘多’‘寡’,一矣。‘㧑’‘劳’‘牧’‘服’,终《同》《有》之‘声教’矣。惟一兼二;二,即以一兼一;是‘礼本于大一’之‘运’也。‘执两’,乃所以‘用中’⑤;此,‘称物平施’之兼道也。藏山于地,藏高于卑;盖藏智于礼,而知止于《礼运》之‘大顺’者也。《大学》以‘恕’让‘慎’⑥,为‘平天下’之‘明明’⑦,始于‘自谦’⑧,即为‘自慊’。旨哉!旨哉!惟‘毋自欺’,故‘平’;惟‘平’,故能‘称’。”

雷地豫

《说文》:“豫,象之大者。”贾侍中说:“不害于物,常行安舒。”《晋书》,河南曰“豫州”,言“禀中和之气,性理安舒也”。《尔雅》解“豫”为“叙”。“待暴,取《豫》”。⑨“豫备者,有叙”。声相取也。“以喜随人”⑩, “作乐殷荐”⑪,言“悦豫”也;“《谦》轻、《豫》怠”⑫,言“佚豫”也;皆因“安舒”而转。后分,立“预”耳。从予,深喉之宫声也。莫豫于“予”矣,“帝出”而“率土”⑬。叠《复》⑭,而《谦》转,《震》宫之第一变也,《上经》之中也①,四九之首一终也②。故以表“礼乐”,具“刑政”③;建“中和”之极,示“知几”之神焉。知此,则豫矣。

豫:利建侯,行师。

《一》曰:“《屯》‘建侯’, 《谦》‘行师’; 《豫》兼之,兼坤震也。震‘侯’;而坤坎,‘行师’也④。‘顺动’,所以行也。”邓绮曰:“《先天图》,除《坤》逆行,四变至《豫》;除《复》顺行,四变至《震》。盖观、比、剥、坤、复、颐、屯、益八卦,乃阴中之阴,无数也。天顺行,以《震》为首;地逆行,以《豫》为首。”重耳筮,“贞屯悔《豫》,皆八”。石斋云:“两筮也。”韦昭注曰:“‘居乐’,母在内也;‘出威’,震在外也。”

《彖》曰:豫,刚应而志行,顺以动,豫。

四,为卦主,五阴应之。“劳谦”者,当四,而志大行矣。

豫,顺以动,故天地如之,而况建侯行师乎?

郝《解》曰:“知时,则知豫;因时,则能豫。‘如’,即豫也。”《意》曰:“‘天地’如‘圣人’;以‘圣人’,即‘天地’也。心平,而后用兵;人和,可以一战。此,‘有大、能谦’⑤之必得也。”

天地以顺动,故日月不过,而四时不忒(京,作“贷”);圣人以顺动,则刑罚清而民服,豫之时义大矣哉。

子瞻曰:“子重问晋国之勇,栾针曰;‘好以暇’。故惟‘暇’者,能用师。”《正》曰:“《谦》, ‘礼’也;《豫》, ‘乐’也。‘地制’以艮,‘天作’以震⑥。礼乐者,刑罚之抵也。礼乐不作,则刑罚不清;而斧钺、钟鼓,皆敝矣。”《订》曰:“司空季子,以为‘母老、子强’。今观惟四一阳,逼近六五;君柔、臣重,侯伯之卦也。动而顺,则为‘桓文’⑦;动而逆,则为‘曹马’⑧。故夫子‘惓惓’焉。‘四时不过’,以‘晷刻’言;‘不忒’,以‘气候’言。”潜老夫曰:“此言圣人‘时行’,自中节也。赞‘时义用之大’者,凡十二卦,此为《上经》之中。其几,微哉!”

《象》曰:雷出地奋(郑,作“需”),豫;先王以作乐崇德,殷荐之上帝(京,“殷”作“隐”; “荐”,或作 ,作薦),以配祖考(“配”,《汉书》作“亨”)。

康成曰:“‘王者,功成作乐。”①文作籥舞,武作干舞。豫,喜也。“作乐饰喜”②,合天下之欢心,以崇“先祖之德”,即崇“天地之德”。《思文》之《诗》,美“稷”; 《我将》之《诗》,美“文”也。《孝经》云:“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公羊》曰:“自内出者,无匹不行;自外至者,无主不止也。”祭于南郊,曰“天”;明堂,曰“帝”。谓“冬至南郊配天,以配祖;季秋祀上帝于明堂,以考配”,康成说也。朱子曰:“以主宰,曰‘帝’。帝,即天也。”朝觐、享祀,莫不用乐。然郊祀上帝,乃大合乐而奏之,此举其大者。《易》言“享帝”,即是“祭天”。历代异制;“明堂”,乃“庙屋”耳。或言:“冬,郊;春,明堂”。“春禘、秋尝”③,名皆通用,各以义起也。岂必如后世之“争议六帝,合享殿”哉?《野同录》曰:“天地间,皆声气也;阴阳旋转,皆律吕也;八卦,皆音节也。帝出地上,而奋由天作,故有‘乐’象。乐,正所以象‘礼之和’。‘礼乐’,所以冥‘政刑’,而‘洋洋如之’者也④。何徒拘‘坎律、艮庙’之取象耶?”《儿易》曰⑤:“《复》见‘天地之心’,即人之心。言心,则知其中矣。人心本徵,而曰宫;亦犹黄锺为宫,而本羽。心气及喉,九寸;则知地气及管,其元必九寸也。《豫》‘以作乐崇德’。先王之德,即‘乐之德’。言‘德’,则知其‘和’也。德,不可一端名;亦犹‘声,不可一音举’。圣人之德,配‘四时’,则知‘其气,周十二律也’。是故‘复心’,曰‘见’; ‘灰之必歕’者也。《豫》德,曰‘崇’; ‘声之必纵’者也。又曰:‘伦治律,以凤鸣;夔治乐,以兽舞。'《复》之治律,以地雷;《豫》之治乐,以雷地。鸣者,气至;舞者,声通。雷蛰地,为气;雷奋地,成声也。故以其下一奇,为之‘宫’;以其上五偶,为之‘地’;而以雷吹之,则无灰不飞矣。一以其中一奇,为之‘元’;以其上下五偶,为之‘调’;而以雷播之,则无音不作矣。其在于人,未鸣为气,噎于喉下,是《复》之初;既宣为声,鞺于腭表,是《豫》之四。《复》曰:‘出入无疾,朋来无咎’‘反复其道,七日来复’。则知,其气自五月以还,归阳渐降,由地中行。一入一出,‘得朋而来,乘灰即出’者也。《豫》曰:‘利建侯行师’。则知,其声为耆功而作;兵兴之会,惨结沴生,非乐不解也。”元公曰:“乾闼鼓琴,大地起舞;可与‘雷奋作乐’,同参。”

初六,鸣豫,凶。变重《震》。

康成曰:“‘宠辱’,贵‘不惊’。而初应四;‘鸣’,乃‘鄙夫’也,非‘盇簪之朋’也。”《见》曰:“是诵功德之流也。”集曰:“应震、变震,‘决躁’‘善鸣’象。谦、豫,皆以阴和阳,‘鸣’。而‘鸣谦’,则‘心得’; ‘鸣豫’,则‘志穷’。心志之间;其几,严夫?”

《象》曰:“初六鸣豫”,志穷凶也。

诚斋曰:“‘志穷’者,‘狡志而肆其欲’者也。暴公,以‘谗’鸣;伊戾,以‘諛’鸣;仪、秦,以‘说’鸣;髡衍,以‘辨’鸣;晁错、主父,以‘谋’鸣;江充、息夫躬,以‘诘’鸣;王叔文,以‘治道’鸣;李训,以‘大言’鸣。鸣乎下,应乎上,凶在其中。”石塘曰:“又况加以‘为我、冥应’之鸣、‘别墨倍谲’之鸣乎?”《意》曰:“人,不‘文之以礼乐’,则偶有半见,即不禁其‘鸣豫’得志;偏宕放言,以为‘遂初’‘率性’矣①。岂知其‘穷凶’乎?‘鸣谦’,则可。”德曰:“与人和歌,非‘平心静气’不能。是‘弦歌’②‘中节’③,圣人所以平人‘无穷之凶志’也。‘兴《诗》,立礼,成乐。'④信知《学记》‘未发之豫’。”

六二,介于石(古,“介”,作“砎”;马融,作“扴”),不终日,贞吉。变坎,为《解》。积变,《归妹》。震宫世。

《宜》曰:“两间,为‘介’。‘介于石’,如石之开,截然分断也。《学记》曰:‘禁于未发,之谓豫。'”《遡》曰:“《坤》‘直方’,则‘介’。石,艮象。乾,‘终日’;坤,‘不终日’;反象。与四不应、不承,‘上交不谄’也;初三比近,而不与同,‘下交不渎’也。变《离》,知几,故静则如石。去‘不崇朝’⑤,以‘中正’,明所‘由然’也⑥。人‘不可与共安乐’①,而皆不能‘舍安乐’。范蠡,其似乎?”元公曰:“光明露顶,直下不染一尘。”淇澳曰:“‘介石’,方也;‘不终日’,圆也。方圆、生杀,用之同几;礼乐刑罚,所自出也;常日中耳。”《儿易》曰:“石,为众音所依。故《书》称:‘抟拊’。”《诗》曰:“‘平和’。举一,以总七也。‘石,以立辨’②,故曰‘介’。雅音有度,故‘不终日’也。”郝《解》曰:“‘不迁怒’, ‘介于石’也;‘不二过’, ‘不终日’也。”《正》曰:“《豫》之《解》。万物‘甲坼’, ‘建侯行师’,皆不可不‘夙’也。故‘介于石’,未《解》之物也;‘不终日’,已《解》之时也。雷霆破山,不避金石;坚冰不凿,一宿顿销。君子立子,不谋于左右,不谋于妇人;出师,不宿命于家,不漏言于亲。《诗》曰:‘不留不处,三事就绪。’伊尹曰:‘先王昧爽丕显,坐以待旦。’夫非‘知几豫解’之能如此乎?”《见》曰:“二四,共成豫,而不附四。金日磾,与霍光并受顾命;而不受秺封,不纳女后宫。其近乎?”

《象》曰:“不终日贞吉”,以中正也。

苏《传》曰:“以晦观明,以静观动;则吉凶,如黑白矣。‘介于石’,果于静也;‘不终日’,果于动也;‘以中正也’。”《意》曰:“不‘以中正’,则‘介石’,为‘冷灰顽浸’; ‘知几’,为‘智算权谋’矣。二,不以豫,为乐;而以豫,为忧。神,在一知;知‘决于中正’,而已。‘我心匪石,不为物转’,此《中庸》之‘豫立’,即《易》之‘豫顺’也。故《系词》,以四‘知’, ‘断’之③。”

六三,盱豫(子夏,作“纡”。京房,作“汙”。姚僖,作“盱”,引《诗》“盱日始旦”)悔,迟有悔。变艮为《小过》。积变《大壮》。

《宜》曰:“张目,曰‘盱’。即《震》‘视矍’意④, ‘近四而惊’之象。惊,则徘徊观望。期‘染指’焉,是以‘迟而有悔’也。‘盱’,变巽,‘白眼’象。上,‘《震》起也’⑤,无下系意;三,将求豫,而辱,故‘悔’。坤性,疑迟,故戒之。”苏《传》曰:“‘据静观物’者,二也;‘乘动见物之似’者,三也。物之似福者,诱之;似祸者,劫之。我且睢盱而赴之,既而非也;则,后虽有诚然者,莫敢赴之矣。故‘始失’之疾,其终,未尝‘不以迟,为悔也’。”《正》曰:“臧文仲,获地于重馆,‘夙’也;子太叔,施幕于晋庭,‘迟’也。速败者,多。然豫而又迟之,是重悔也。《周官》曰:‘畜疑败谋,怠忽荒政。’言‘盱悔’也。”

《象》曰:盱豫有悔,位不当也。

《意》曰:“‘出见纷华’,不无交战①。豫,知此物几矣。‘不见异物而迁’②,则当矣。顾杂处近羶,而责以‘撄宁’之学乎?曰‘位不当’,盖言‘人,当知所处也’。”

九四,由豫(马融,作“犹豫”, “疑”也),大有得;勿疑,朋盇簪(古,“簪”作“贷”;一作“栽”。京、蜀,作“攒”。马,作“臧”。荀,作“宗”。虞,作“戬”。陆希声,作“捷”,李鼎祚曰:“旧,读作‘攒’。”)变纯《坤》。积变,《泰》。

《宜》曰:“‘由’,以卦主取。震,‘大涂’;艮,‘径路’; ‘由’象。”玄同曰:“《易》凡言‘得’者,必《坎》。此,言‘大有得’; 《坎》,言‘求小得’。凡言‘得丧’者,必《离》。《晋》,言‘失得勿恤’; 《睽》初、《震》二、《旅》五、《既济》,皆‘先丧后得’。即《睽》三之‘无初有终’, 《大有》四之‘匪’,皆象《离》。又加《随》上肖《坎》,则‘有得’‘有获’;下肖《离》,则‘系’一、‘失’一。此,无他。坎,阳在阴中;犹‘一男挟二妇’,理无不得;离,阴在阳中,世必无‘两夫并丽之妇’,是以‘有得’‘有失’也。坎,‘疑’; ‘朋’,阴也。‘盇’,合也,坤象。‘簪’,连也,震象。‘簪’,即攒。人众,而争先也。然则曷疑乎?爻,主豫。逼近柔主,此皆应阴,无‘同德之助’,嫌疑易生。其惟‘家视王室,忧乐同人,精白一心’;殆周公之‘自道’乎?”郝《解》曰:“《士丧礼》:‘爵弁服簪裳于衣,谓联也。’簪,以聚发;震,一奇横,而众偶聚之。此,威权震主,‘首止践土’之事也。”《订》曰:“《盐铁论》:‘神禹治水,遗簪不顾。’即‘弁服之笄’也。”

《象》曰:“由豫大有得”,志大行也。

《订》曰:“齐桓,诚心尊周;周,岂复弱乎?夫子,于四曰‘志大行’;于五,伤其‘乘刚’。可知矣。”《意》曰:“学问‘由己’, ‘天下归仁’,然必‘以礼为目’焉。恐以‘由己’之说,荒政坏教。故联‘朋来’,于礼乐嘉会;表‘盍簪’,于‘乾衣、坤裳’③;乃为‘志大行’也。”

六五,贞疾,恒不死。变兑,为《萃》。积变,《需》。应爻。

《宜》曰:“‘疾’,坎象。‘恒’,合伏象。‘不死’,艮象。虞翻取‘坤死、震反生’象。”或云:“‘坎‘病’,受震‘东方、生气’象’。”玄同曰:“圣人以乐,乐人;不以乐,乐身。五,阴柔;而‘由豫’于四,其疯痍乎?‘人生忧患,而死安乐。'‘非分’之豫,豫,甚于疾矣。‘德慧术智,存乎疢疾。'①讵谓‘贞疾’,非所以‘保豫’耶?‘自非然’者,‘君若赘旒’②,而大夫张。向戚溴梁,所以叹也。”《订》曰:“刘后主,初年似之。然知任武侯,而不知‘贞疾’,亦终于死而已。”《正》曰:“礼乐之中,有奇疾焉。《萃》,而不戒;不有夷难,必有子祸。申生召戎,伯服召翟,‘国医所敛手’者也。”《揆》曰:“《颐》之‘由’,在上九;故六五,‘不可涉大川’。《豫》之‘由’,在九四;故六五,‘贞疾恒不死’。”《野同录》曰:“齐为陈氏,而景公闻言彗徙;甘露既变,而文宗岁减球会;其‘贞疾不死’乎?高洋之‘晦疾’,宣宗之‘不惠’,将‘愈之’耶?终,死于豫耳。”

《象》曰:六五“贞疾”,乘刚也;“恒不死”,中未亡也。

慈湖曰:“中,未能亡,故为正道之疾。执义坚刚,意终不死。”竹西曰:“作意,仿‘总杀’耳。不协卦爻,强扭圣言。此,言‘二、五,正应’。五,能‘贞疾’;二之‘介石’,所感也。良心不死;‘贞疾’,何咎?‘《谦》礼《豫》乐’之中道,不欲人‘狃于豫’,而已。‘心自本无’,不必以训。故《大学》,止言‘诚’‘正’。岂得‘厌事例象征’,而专尚‘浚恒’‘冥语’乎?”淇澳曰:“五,‘贞不死’之心,即‘夕死之心’也③。”

上六,冥豫,成有渝,无咎。变离,为《晋》。

《宜》曰:“卦至上,而成坤‘迷’,故‘冥’。震‘动’,故‘渝’。‘成’而能‘渝’,则不冥,故‘无咎’。‘何可长’者,见若不渝,‘贞’者且‘疾’,能免咎耶?”苏君禹曰:“‘贯朽粟红’,未尝不想其‘豫盛’。而土木甲兵,征输望宰,纷然交作,至于烦费骚动,然后知‘圣人之虑’深哉?爻于三之‘悔’,则欲其‘速图于始’;于上之‘渝’,则幸其‘改正于终’;是故‘轮台’之《诏》,君子犹有取焉。”《正》曰:“冥,晦也;晋,昭也。楚子,三年不听政,樊姬讽之;一日而举孙叔敖,霸于诸侯。齐侯,委国于左右,三年不治;一日而烹阿大夫,遂强其国。魏文侯,远太子击,于中山;赵仓唐,牵狗、载雁以献,诵《晨风》之《诗》,于是归之,发其衣裳,尽皆颠倒,可谓‘冥豫有渝’矣。”张献翼曰:“赵简子,问羊殖成博,曰:‘其为人数变,每变益上。'”

《象》曰:“冥豫”在上,何可长也?

郭子章曰:“《易》称‘冥’者,二。《太玄》曰:‘出冥入冥,新更相代。’是以《豫》, ‘成有渝’; 《升》, ‘贞不息’①。‘何可长’者,明‘当渝也’。”智曰:“终则必反,故曰‘何可长’。况上极而‘冥’乎?冥与明,犹‘日与夜’也。酷明,非可‘享豫’;偏冥,则归于‘乱豫’,而已。此道当变于‘圆成之后’;而空外,亦可免‘世途之鸣’。‘功成身退’者,‘时当闲散’者,蜀市之‘帘’②,柴桑之‘醉’③,蒪鲈之‘思’④,谷城之石⑤,其升‘南冥’乎?终知此‘几’, ‘废而中权’⑥,虽不免于随蛊,圣人不责之矣。”标“时义”①,而“崇德”以“乐”②。“遂性”“反命”③,冲阴、合阳,“先王作乐”之元也;府修事和,尊天亲人,是“荐上帝、配祖考”之义也。且就“乐”义,而精之。一阳卦,六。自《复》至《豫》,其侯始“奋”,跃微成著,而乐作焉。出,而灰符度表;则四,其权也。互坎,律也。黄钟生林钟,而成卦;《震》起子,《坤》起未④。而生太簇,为震“出”⑤,是“三统”也。自震至坤,《先天》隔八;《圆图》,北冬十六卦相并者也。《方图》,震,起中亥;坤,收外巳。震,六十八;坤,百;合之,乃倍其八十四调也⑥。贞悔《序卦》, 《豫》终首九⑦,黄锺九法也。《大横图》, 《豫》当六十,犹文王之序《节》也⑧,甲律也。谦、履、豫、畜,礼乐之源。《圆》, 《豫》居亥;而《方》,居午;此“礼乐刑政”之成治也。且以“六爻之乐”表之。子夏论音始,最妨其害志。初《震》一“奋”⑨,而 鸣先扬。“豫,恒燠若”⑩, “志”可满乎?太平无事,葬人久矣。况倚“奥援”,而“穷奢甘凶”者哉?滞伏之气,二为《解》之⑪。譬堂上之“击、拊石”⑫,音“诎然”⑬; “金声”,贵“玉振”也⑭。变藏坎、离,至静“明”“习”,决不停几,犹之审音矣。三《小过》⑮,而“观美眩”乎⑯?九四“由豫”, 《坤》乐“大终”⑰。“来格”⑱,“来仪”⑲; “盍簪”,又“何疑”乎?子曰:“暴民不作,诸侯宾服;五刑不用,百姓无患,天子不怒,如此则乐达矣。”“崇德”至此,“由”之也已。五,“萃有位”①。其“铸无射”②, “听而震”乎③?如“其病病”④,“疾”而“贞”矣。上处豫极,而《晋》反成“冥”⑤。单穆子之说乎?“成而有渝”,治教,犹谨“豫怠”;勿执“至人之冥”,以病天下也。《乐记》曰:“礼乐刑政,其极一也。所以同民心,而出治道也。”吹律知师,听乐知德。特赞二,以“知几”;盖言“微”也。“知几”,尚在“由豫”之先;至于“大得”时,已伏“疑”,而慎“盍”矣。何况“张于盛满,睥睨于权势,射赘于疢毒,耽纵于长夜”者乎?《意》曰:“‘乐以天下’者,公也;‘乐以一身’者,私也。”“鸣”“盱”“疾”“冥”,“自受用”之私也。四“兼善”,二“独善”⑥,皆有关于“天下”;虽乐,亦公。

智曰:“盱江曰:‘雷,天气;泽,地形。“出奋”者性,“乐由天作”;“上下”者形,“礼以地制”。’智以《上经》‘天道’之中,‘礼’‘乐’之嘉会也⑦‘。仁近于乐’⑧,而显赞‘时义’之大;‘率神’‘居鬼’⑨,故独举‘荐配’之典⑩。《乐记》所云:‘节和以同人心,刑政总归一极。’即此旨乎?‘蟠地’‘极天’⑪;豫,全收矣。‘乐极则忧,礼粗则偏’⑫,故以‘顺动’训焉。‘横槊’作《乐府》,琵琶伤宫声。即此,知‘建侯行师’之动,果顺乎哉?故曰:‘惟自由者,主豫;惟忧天下者,能乐。’周公,其‘大有得’乎?”

邵子曰:“卦,不交于乾、坤,则交于泰、否。泰盛,而蛊;否‘倾’,即随。”《遡》曰:“三阴阳卦,从《否》《泰》变。否、泰,具‘乾、坤之体’者也。随、蛊,乃‘初、上换爻’者也。”邓绮曰:“兑震,为《随》;震兑,为《归妹》;艮巽,为《蛊》;巽艮,为《渐》。天地,始终万物;此四维之卦,居于《先天》也。”郝《解》曰:“随、蛊,商周之事也。《随》上六,文王所以事纣也。《蛊》六五,武周,所以‘承’先也;上,则‘不臣周’者也。文之‘服事’①,自尽其随,而已。商,日坏,而为《蛊》。武王,以子‘幹父’;固非文心,武王岂得已?天运终始,‘先甲’‘后甲’,即‘甲子昧爽’之象也。卦,本乾坤。《随》,乾上,来坤初。为君之‘纯臣’,故‘官’‘功’, ‘在道’; ‘孚嘉’,而不改‘用享’之节,臣道也。《蛊》,坤上,来乾下;是为父之‘肖子’,故‘承考’‘干’‘裕’,而不夺‘义士’之守,子道也。”潜老夫曰:“《随》者,《否》‘初、终’之反也;《蛊》者,《泰》‘初、终’之反也②。‘否泰,反其类。'③于换爻,而益明矣。以‘乾一索’合‘坤三索’,兼《未济》而分《困》《噬》者,泽雷也。以‘坤一索’合‘乾三索’,兼《既济》而分《贲》《井》者,山风也。雷归魂于泽④,风归魂于山⑤; ‘官’‘有功’,而‘维’‘用享’, ‘意承考’,而‘高尚’‘志’;诚‘世道人心’之‘雷声’‘风力’乎?”又曰:“《圆图》,随、萃、豫、震,在北;蛊、大畜、巽、小畜,在南;皆相峙也。《豫》《随》‘时义’,‘由冬而春’之候乎?故‘豫必有随’⑥, ‘喜随有事’⑦,直连,举其义焉。”智曰:“谦、豫、随、蛊,困、井、革、鼎,上下《经》之中也。贞悔为九者,四;此,次九,首也⑧。二《济》、二老,为冬春之际,‘衔尾无首’者也。谦、豫、随、蛊,为春夏之际,‘随风生蛊’者也。坎、离、咸、恒,为夏秋之际,‘咸用悦利’者也。困、井、革、鼎,为秋冬之际,‘剥忍变造’者也。”

泽雷随

智按:“《易》以三阳、三阴,为中。故泰、否,为纲领;而随、蛊,寓‘咸、恒、损、益之消息’焉。‘上下,相易。'①《随》,则上刚,来随初也;故以‘随’名之。《说文》:‘随,从辵,隋声。’而惰,从省,‘裂肉’②,音隋。”一曰:“随,古作‘攵’,履、後、复、夌,从之。”一曰:“从髓,省声。髓,‘随人身骨血而来’者也。”今为商,齐齿声。

随:元亨利贞,无咎.

《蠡》曰:“四德,不全予;予,犹多‘危辞’焉。今,全予《随》;而又系之‘无咎’,言:‘人生随天地开辟之时,而大其义也。'”《筌》曰:“《履》,以‘履其后’,为义。《随》,以‘下随上’,为义。‘随无咎’者,上下,本无事也。”《遡》曰:“雷,天地长子,出号令以鼓万物。动于泽下:则将出,万物与俱出;而《震》宫,归《随》③。动于泽上:则将入,即万物与俱入;而《归妹》,为‘八宫之大归’焉④。震卯、兑酉;《随》自卯而酉,为昼、为春夏,阳明而发育。《归妹》,自酉而卯,为夜、为秋冬,奄伏而沉藏。《圆图》, 《随》在立春前一卦。”《凿度》:“孔子曰:‘随者,二月之卦,随德施行,藩决难解,万物随阳而出。'”⑤谓:“‘兑秋,雷藏声者’,一端之说也。《洛书》,兑与震交;龙虎从,木金应,养气家重之。”《揆》曰:“君子转物,而物自随我;非‘使物得以转我,而我反随物’也。”《意》曰:“‘豫必有随’⑥,言‘当动随时义也’。‘西山之维’,即‘出门之功’矣。豫、随,为《上篇》之中⑦;世,则‘太平之世’也。若以人言,则‘顺动’,不知‘晦息’;失身,必且荡‘维’。故节豫、慎随,为天下之大义焉。”

《彖》曰:随,刚来而下柔,动而悦,随。

竹西曰:“谓‘《泰》《否》来’,即从《蛊》颠①;转上,而为《随》初也。谓‘乾上,转而来坤初’,可也。是初、上,主卦也。朱子举困、噬、未济,细就其画变,而言之。变因画具,‘一然俱然’者也。后,仿此。”

大亨,贞无咎,而天下随时(王肃本,作“随之”)。

子瞻曰:“时者,上之所制也。不‘从己’,而‘从时’;其为随也大矣。”诚斋曰:“时出于圣人,天下随圣人;时成于天下,圣人随天下。”《订》曰:“必先有‘圣人之随’,而后有‘天下之随’。”观我氏曰:“‘揖让’也,‘革命’也,‘事狄’也,‘逃父’也,‘负扆’也,‘作《春秋》’也。出常情,而天下安之;异前圣,而后圣信之。”君子曰:“是‘庸德’也,是‘时中’也,期于‘心之无我’而已矣。黠者睨,而窃以自与,特患夫‘戒慎’之‘不利于我’也。乃逃‘町畦之外’,以为‘见性’‘率性’;随顺任之,虽穷玄极微,祇滋骄泰。故‘贞’在‘无咎’,而大揭‘随时之义’焉。”郝《解》曰:“谦、豫、随,相因;而几,在乎‘时’‘。无可无不可’②,随也。当理、措宜,‘素位’③‘中节’④,随之义也。无忌惮者,谓之‘诡随’。”《意》曰:“不言‘元’者,‘随’,即藏‘元’也;不言‘利’者,‘大亨贞’,即‘利’。而‘贞’,在‘无咎’;此天下‘随时之义’,所以‘利物,和其中’也。时乎羲禹!时乎周孔!‘时措之宜’⑤,一‘中’,而已。雷雨出云,‘有开必先’⑥。岂能‘剖斗、折衡,而锢民于混沌’哉?以‘小康’⑦目‘三代’⑧,而欲‘从先进’之‘野人’,时也;‘郁郁’‘监二代’⑨, ‘今用之,吾从周’⑩,时也。”

随时之义大矣哉(王肃本,作“随之时义”)!

程子曰:“此,赞‘随时之义大’;与《豫》等诸卦,不同。”《心易》曰:“‘随’,可‘时’也,不可系也。爻,取‘随时而动’; 《象》,取‘随时而息’;动息,不违其时;此‘随时之义’,所以为‘大’。”

《象》曰:泽中有雷,随。君子以嚮晦入宴息(“向”,王肃作“乡”,又作“向”)。

《全》曰:“‘雷出地奋’,下起直上,若物碍之,则冲激成形;如木、如石、如斧之类,值之者伤。泽,乃地之虚处;雷之形气,至此随散,其声遂息。”诸儒,或言:“兑秋《月令》‘雷始收声’;木王于春,遇金则废。”此,取“四时一节”言也。幼清以“龙雷,一也”; “灵湫喧污,辄兴云雨”,其一理也。熊南沙曰:“‘旸谷’‘昧谷’, ‘自震向晦’之象。互艮,‘息’象。”《意》曰:“《彖》,以动言;《象》,以静言。《豫》位正冬,先言‘出奋’; 《随》已当春,即具秋收。盖谓:‘随静,知其动;随动,知其静也。’法《离》, ‘向明’,为‘外王’;体《随》,‘向晦’,为‘内圣’。晦,不属冥;息,未尝灭;惟‘慎独’者,知之。”《正》曰:“‘乾乾终日’, ‘法天’之道也;‘向晦宴息’, ‘随日’之义也。同人,而‘不流’;独居,而‘不忧’①;以从于天下,犹之‘宴息’也。”《心易》曰:“心,自有息;息,必归心。‘绵绵若存’,为‘天地根’②。外,若灭息;内,自生息。微矣!”《见》曰:“三更不睡,血不归肝。故以‘向晦’,象伏雷。”画子曰:“‘宴’,安也;‘息’,生也。‘安其形’,所以‘生其神’。‘退藏于密’, ‘六用’‘旋元’也③。”智曰:“全动、全静,必用于‘细动静’。养动之根,自入而息。‘夜气’,以‘止息’,为‘生息’也。人寐,则目先不用,耳次不用;鼻息,则寐亦不息者也。‘自心’鼻祖,为‘形声折摄’之轮,犹不悟‘渊默之雷’乎④?知‘动息同时’者,谓之‘寤寐一如’。南视北斗,日午三更,何时而非息邪?”移孝曰:“‘随’,乃所以‘复’; ‘复’,乃所以‘节’。语上,止言‘复’;语中下,但言‘节’; ‘随’,则不语也。随上中下,而语之;则‘复’‘节’,乃‘大随’也。因爻随变,因时随候,皆‘随其当然’之义,使人中节,而已。”

初九,官有渝(蜀才,“官”作“馆”),贞吉;出门交有功。变坤,为《萃》。

《全》曰:“主其事,之谓‘官’。‘渝’,犹《豫》成之‘渝’也。”《遡》曰:“《随》,东西对,而主宾立;震兑交,而言行孚;故象‘朋友’。求之乡国天下,则‘出门’;求之《诗》《书》,则《尚》《论》,故有‘远取’之象焉。初随上也,不渝,则中益;而訑訑拒人,即‘出门’,何益乎?贞,以‘渝’见;‘执一’不更,则非‘正’矣。‘官渝’,震象;‘门’,艮象。”《意》曰:“‘心之官则思’①。《礼运》曰:‘其官于天也。’天下,时而已;时者,用而已。用,莫大于官;官,必随交而贞之。‘贞’于‘渝’中,故‘不失’也。”《正》曰:“《豫》终,‘冥豫’。《随》初,‘出门’,则方旦也。‘渝’者,阴阳之交变也。”尔止曰:“此‘门’,达道所由。投足,最初宜慎,故以‘晦’‘息’严之。”《见》曰:“‘官有渝’,如韩信、陈平,事项羽;不能其官,而事汉高。此,自一说。”

《象》曰:“官有渝”从正吉也;“出门交有功”,不失也。

慈湖曰:“‘官各有守’。今,‘渝’焉,‘随时’也。然事可渝;‘贞’,不可渝也。”《正》曰:“大人守道,不以‘出门’典一官;居常虑变,不以‘无功’坠厥事。精诚所交,众志随之,故《随》而《萃》。”《全》曰:“初‘交’四,以进五。”《宜》曰:“‘交’,上。”集曰②:“从上爻而变初,主随。因‘渝’二三,应四交五,以‘有功’;而正、应,本不失也。”《揆》曰:“二三四,互艮‘门’。‘出门’,交五,故曰‘渝’。”智曰:“随其所‘渝’,而精‘随时’之义,自‘不失’正。出门豁然,何难‘舍己从人’? ”

六二,系小子,失丈夫。变重《兑》。积变,《困》。

《揆》曰:“二,‘系’三,‘失’五。三,‘系’四,‘失’二。‘小子’‘丈夫’,阴阳之辨。观《渐》初六,称‘小子厉’;则阴爻为‘小子’,明矣。二比三,不能越三;而三比四,易于‘舍下就上’也。”《宜》曰:“六二中正,非必果‘系彼失此’也。三,亦非真见四之为‘丈夫’也;而亲之以近比,故适遭之耳。‘弗兼与’,明事势也。随义所在,不论小大、得失,故不言‘吉凶’。卦三阴爻,皆言‘系’。”《野同录》曰:“有谓‘系小子,为不失赤子之心’者,强扭就臆说耳。圣人因二贞一,随‘义与比’,即两‘无’也③。周公著‘小子’‘丈夫’,于《随》;犹孔子著‘君子’‘小人’,于《泰》。贪洪荒耶,何谓‘随时’? ”

《象》曰:“系小子”,弗兼与也。

玄子曰:“二,亦中正者。人之所随,得正,则远邪;从非,则失是。无‘两从’之理,故戒之曰‘弗兼与’也。穆姜筮《艮》之八,是《艮》之《随》:乃《随》五爻变,而二不变也。姜举《文言》,知史讽而掩饰也。且《左传》,为三晋文人笔,掇《文言》措词耳。”《筌》曰:“里克之‘中立’,邓析之‘两可’①, ‘终于邪’而已,非‘随之善’也。”《见》曰:“二之‘系’,其夷吾,系子纠;魏征,系建成乎?‘孚于嘉’,则桓公、太宗也。” 曰:“亚父发疽,冯衍闭门,自叹‘其系,失也’。庞公不比管乐,徐庶废于汉魏,其‘知随’乎?知‘弗兼与’之义,则可以随‘两端’,而‘用中’矣。”

六三,系丈夫,失小子;随有求得,利居贞。变离,为《萃》。积变,《大过》。《震》宫归。世。

郝曰②:“震,初索于坤母;故二、三,坤体;视初,犹子。《蛊》初,为‘子’,亦此象也。三近四,为夫,故为‘系夫、弃子’之象。不必,拘‘正应’为说也;此,‘随时’也。二‘系’初子,而母所‘失’者,子所必欲得也。三‘系’四夫,而母所系念者,亦子所终必往也。故九四大‘有获’以此。”《宜》曰:“《震》往则未,《艮》手则得。又《巽》市,‘利’象;‘居’, 《艮》止象。‘利居贞’,为诡随、苟得者戒也。”《正》曰:“《随》之《革》,水火相灭,非贞不得。孙伯宗妻谓其夫得毕阳,‘庇其子州犁焉’,得所求矣。”海鹤曰:“庞参柳津之失其子乎?凯风笳拍之失其子乎?子卿还汉,而通国终来,是两不失也。袁绍因子病误事,而卒杀田丰,是两失也。宋太祖明知之,而传太宗,是贞于‘系’‘失’者也。”

《象》曰:“系丈夫”,志舍下也。

《订》曰:“三系四志,仅舍初而已。孰知四之亦当舍,而不当系乎?”

九四,随有获,贞凶;有孚在道,以明,何咎!变坎,为《屯》。积变,《井》。

幼清曰:“四,居阴,故或与六三;九,体阳,故能交初九。四三,非应,故曰‘义凶’。‘孚道’,得应,则四‘明哲之功’也。”《遡》曰:“四、五,皆‘孚’;孚比凶,孚应吉。以神迹辨,有心曰‘得’,无心曰‘获’。然四凶于三者,阴,或不得已求阳;阳而徇阴,即非‘明白正大’之相与矣。阳,‘道’象;艮,‘光辉’, ‘明’象。”《正》曰:“与人同功,必与人同过;与人分福,必与人分祸矣。子犯还璧‘请亡’,而重耳矢河。异日,叔向举似范文子,文子慗其未仁。夫子犯之明,岂不及竖须、勃鞮乎①?随人,而患多矣。惠公之入,里丕之党,有存者乎?”《意》曰:“‘有获’之心,皆私也。然不明其道,则自快其‘无所获’,亦凶也。”

《象》曰:“随有获”,其义凶也;“有孚在道”,明功也。

潜老夫曰:“得者,失之门。不作‘小大、得失’之见者,明礼矣。然不随小大、得失,而以道孚之,岂能‘明功’乎?君子,内竭忠诚,外明分谊,不弃初爻之‘官’,能随‘远近之应’,谓之‘善处功名,身系‘安危’,何非道乎?'”

九五,孚于嘉,吉。变重《震》。积变,《升》。

《集义集》曰:“震巽中正,而远近皆孚,莫非‘嘉之会’矣。”《揆》曰:“四曰‘有孚’,五曰‘孚嘉’。盖《随》从《否》变,四、五同乾德,而远近、内外随之。‘随时’之主,岂私一人哉?”幼清曰:“‘有孚’者,彼孚于此。专言‘孚’者,此孚于彼。”《筌》曰:“二,本中正,眤于‘近其迹’耳②。‘负俗之累’③,贤者不免;在明主‘释猜、捐迹’,而‘嘉会’成矣。”《正》曰:“公孙固与负羁之妻,皆知晋文,以‘从者,皆国相也’。”

《象》曰:“孚于嘉,吉”,位正中也(或作“位中正也”)。

《意》曰:“‘位中’,则‘不偏不倚’④。善随天下之‘交’‘系’‘求’‘获’,而各以其‘嘉’者‘孚’之,所以为‘时中’⑤之‘尊亲’‘洋溢’也⑥。四、五,皆曰‘孚’;阳,同德也。”

上六,拘系之,乃从,维之;王用享于西山(“享”“亨”同)。变乾,为《无妄》

玄同曰:“‘享西山’者,无情亦格。孚初九者,终始相联。‘拘系’‘从维’,联固状也。‘拘系’,巽‘绳’也。‘维’,取四方‘震、兑、坎、离’,俱见也。‘王’,自‘文王追王’言,文兴于西。附兑,见《升》卦①;同‘诸侯祭境内山川’,分也。初上互换,穷上返下,始终共贯者也。”《野同录》曰:“‘随时’,未可以象喻也。变乾为《无妄》,而伏‘冥升之不息’。万物,收于西‘成’,而乃享‘义利’之乾坤;依然从此四维,以贞天下于‘无咎’而已矣。随天下之‘系’,拘天下之‘求’,而明‘交功’之道、‘正中’之位焉。天下,皆亨其‘随时之义’,而不知‘其所以然,是乾之元亨也。所以然,则‘向晦而息之’矣。”

《象》曰:“拘系之”,上穷也。

《潜录》曰:“‘小子’‘丈夫’,本无增减,是其不随乎?专言‘太上’,则不能随时‘与民同患’,而势且纵人荡维,蛊此天下矣。是偏上,而‘穷’也;不落上下,犹暗痴也。穷上返下,止宜‘随天下之讲下学’,而‘何下,非上’乎?”智曰:“知‘随时’之‘贞于无咎’,则随其‘穷上’,而即以上者‘拘系之’矣。此‘集大成’之义,而奏‘金玉’,以‘宴息’者也。”德曰:“卦图,以隅为维;以廉棱四方之节,维圆也。‘国有四维’,本法此象。”

《时论》曰:“雨、旸、燠、寒、风来备,曰时。”②非“一家、一国”之随,“天下、万世”之随也。所以随者,时也。“耕凿”壤衢,忘于“作息”③; “祁寒”“暑雨”,泯于“怨咨”④。《彖》之“随时而动”也,《象》之“随时而息”也。“震纳庚”,寄魄于兑先;“兑纳丁”,生魄于震后;“向晦宴息”之象也。天道立昏中,君子存“夜气”。龙见渊声,“一身”之泽雷也;出作、入息,“一世”之泽雷也。《意》曰:“三阴,并有‘系’者;‘系’,不可以言‘随’。九四,独为‘随’者;随。不可以‘有获’。‘系’,昵也;‘获’,贪也;圣人‘弗与’焉。”阳,一君⑤;阴,二民;兼者,臣也“。丈夫”,志“交”; “小人”,志“系”。节小子者,丈夫也;随丈夫、小子,以“从王享”者,“大丈夫”乎?非以“时义明道”,其能“维而息之”乎?识时者,杰其“官于天”乎?“倾否”随初,变《萃》,伏《畜》①。“阖户”不觌,为过;“辟户”一笑,为功。“出门”,随帝;“从正”,所以善变也。初,则“不失”;二、三,“失”矣。虽然,此“失”、彼“系”,谁较胜耶?二“弗兼与”,三“求有得”,其“在志”乎?盖三与四,随所交;出《革》,而进《屯》也。革,“征”则“凶”②;随,“居”则“利”③。屯,“明”而“求”④;随,“明”而“孚” ⑤。初、四,相应,其“功”何在?亦在乎“秉道随时”,而已。“孚嘉”之君,《震》中有渐⑥; “官渝”求明,咸《萃》于下;远近皆孚,“嘉会合礼”⑦,不独私于二之变“悦”也⑧。获情近私,获义蠹公,夸者死权,骄吝可不戒哉?上之“拘系”也,“随时因革”之大权也。所谓:“从欲风动,而安教洽化者也”。“西山”者,周家“丕丕基”也⑨。省山、拔兑,德化荒之,礼乐康之。《无妄》之极,悦以先劳,上穷下通;“维”“系”固结,而不解矣。知“最上之极则”,而用“亨贞之中道”;必以“义”,为“西成之享”。天下各“拘其所系”,而维不可坏。随,即随其维焉。若执偏上,教治反穷;“随时之义”,岂不大哉?“服牛乘马,取诸《随》。”牛马,天也;可服、可乘,亦天也。圣人因天、用天,是“时义”也。人不识“随时之义”,而曼言“无彰、无痺”⑩之“大随”,其“异于禽兽者几希”?

智曰:“《上经》,坎,赞‘时用’;颐、大过,赞‘时’;惟二九中间⑪,乃赞‘时义’。《下经》,遁、姤、旅,赞‘时义’;睽、蹇,赞‘时用’;解、革赞‘时’。而《随》,独赞曰:‘随时之义,大矣哉。’此,特例也。圣人深心,见乎词矣。六十四,皆‘时’,皆‘乾之时’也。始终用坎,使‘乾乾’其心,以随之;虽有治乱,大义中天,民心不死,‘孚’‘维’此四德矣。执‘太上’,为‘大随’;而不知‘随时之义’,则‘私系’‘荡维’, ‘蛊’能‘幹’乎?‘利物和义。'①西‘成’,以合乾坤。君子曰:‘此“义以为质”②,行“礼”达“仁”,以全“信智”之大表法也。’几,在息者知之。惟其息也,乃可以环应其‘交’‘与’‘求’‘获’之宜,而天下随此中矣。惟其上也,乃可以‘穷上反下’,周四维而随《无妄》之所之焉。中道,亨矣。人情乐纵,卑者靡,高者僻,脱者放。群间巷,皆知言‘随时’矣,谁知‘随时之义’乎?‘比义’之‘无适、无莫’③,此正‘不落两者’也。‘义’,即‘宜’也④。然不正告之,曰‘义’;则‘时宜’之流为‘脂韦’,犹夫‘随时’之流为‘脂韦’也。天地已分,名可避乎?可名之‘义’,即不可名之‘宜’。与其训‘宜’,不如训‘义’。《庄子》愤‘假义’,而‘卮言’激之,是‘仆而罪路’也。‘无首’六龙,飞乎上下者,谁可许哉?故言‘第二义’,即是‘第一义’。《孟子》之‘集义’,赞‘时’,深于读‘随时之《易》’者也。《庄子》知随而已;真随,固不易也。言‘义’者,或不知‘真随’,而况‘偏随者’乎?故末季,藉其‘卮言’,自解荡义,而不顾其蛊矣。此圣人所以深忧之显著之,而预防之乎?文王于《乾》,五言而已矣,‘表岁之四时’而已矣。《随》,则终之以‘无咎’。此‘系词’者,维万世之‘义’也。”

山风蛊

《左传》:“皿虫,为蛊;谷之飞,亦为蛊。”《潜虚》曰:“百毒之聚,胜者为蛊。”朱子曰:“器中毒蛊,自并之象。”邵子曰:“蛊者,风之旋也。蛊,以风化。地犯风,则多蛊;虫入木,则易坏。蛊、鼓,同音,牙喉满唇之声气也。故具‘败坏’‘淫惑’之意。”智曰:“饮食男女,是蛊种也。师‘毒’、随蛊,以药治病,以药治药。惟巽制权,惟风所转,以道德止之,以先后治之;即民事以鼓其志意,要明乎‘甲庚生克’之消息,使其易入、易止已耳。”

蛊:元亨,利涉大川;先甲三日,后甲三日。

集曰:“‘宴息’⑤, ‘喜随’⑥;而竟‘不事天下之事’,则蛊矣。知蛊之几,而‘巽权’以饬治之,则‘元亨’矣。初至四,肖坎、互泽;而巽‘木’乘风,‘利涉’象也。”先后“甲三”,诸家纷然。智,尝作“甲庚说”,曰:“康成,本子夏,作‘新辛丁宁癸度’之说;朱子因之。”程子曰:“‘甲’者,事始;‘庚’者,变更之始。戊己,为中;过中,则变也。”他如鼎祚所集远矣。子瞻以“干五、支六,而复”,所云“六甲”“六庚”之“先”“后”,明“阳之生子、尽巳,阴之生午、尽亥”,夫人而知之也。“先甲三日”,子戌申也;申尽于巳,而阳盈生阴。“后甲三日”,午辰寅也;寅尽于亥,阴极阳生。“蛊”,无九五以干之;故穷变,而“终则始”。“先庚三日”,午辰寅也,尽于亥;“后庚三日”,子戌申也,尽于巳,故曰“无初有终”。胡仲虎曰:“《先天》,甲在东离。逆数,离震坤,得艮,为‘先甲三日’;顺数,离兑乾,得巽,为‘后甲三日’。”文王,发先天于《蛊·彖》;周公,发后天于《巽》爻。巽艮,前后三卦,其方为庚。巽,本无艮;以五变,即艮,《巽》之《蛊》也①。吴幼清,则谓:“为筮日之占矣。”熊朋来,以“纳甲”论之:蛊、随,相伏。初变,则内为乾,“先甲”也;至四五变,则外为乾,“后甲”也;“乾纳甲”也。重巽,伏震,“先庚”也;五变,则三至五,互《震》, “后庚”也。来矣鲜,因季常,而以先、后天明之。曰:“《后天》,艮巽,夹震木于东,言“巽,先于甲;艮,后于甲也”。《先天》,艮巽,夹坎水于西,言“巽,先于庚;艮,后于庚也”。五变,即是艮矣。独言“甲庚”者,“卦,皆乾坤也”。甲居寅,为《泰》;艮居申,为《否》也。焦弱侯,因辅嗣“申命”,而引“浃日”②。“甲”,木仁,示宽令;“庚”,金义,示严命也。复始,曰“申”。“申命”,非更,则续。“庚”,续也,更也。事变至蛊,则当复始,故曰“甲”。“甲”,日首,事始也。《巽》变《蛊》,蛊即始事,巽又申之,故于五爻言。智按:“《说文》:‘赓,古‘续’字。’而相沿读‘庚’,是其证也。”玄子曰:“‘六甲’,始甲子,终甲寅。北西东南,‘始义、终仁’也。‘六庚’,始庚午,终庚申,东南北西,‘始仁终义’也。甲,为阳更;庚,为阴更。甲,居于端;庚,居于中。阳更,居于端,‘开创迅烈’之意多,故‘始义终仁’。阴更,与干中,‘修补调和’之意多,故‘始仁终义’。蛊,则变而从新;巽,则修举废坠而已。故‘终则有始’,取‘甲之始’也;‘无初有终’,取‘庚之中’也。”《象正》曰:“甲,是‘帝出’之‘终始’也。道,未有‘周六甲而不变者’也。巽之治‘辛’,艮之治‘丙’,皆于‘六甲’取之。‘甲’,取辛丁;‘庚’,取丁癸;义,亦互起。古之为日也,左而尚柔,右而尚强。‘吉日庚午’, ‘吉日维戊’,右事也;‘上辛祀帝’, ‘祭用丁亥’,左事也。然则武王克商,以‘甲子昧爽’①; ‘先三日’而‘誓师’, ‘后三日’而‘毕事’。既来自商,‘大告武成’,以‘庚戌柴望’②; ‘先三日’而‘祀庙’, ‘后三日’而‘分封’。故《蛊》用‘振民’, 《巽》用‘申命’; ‘庚申’之义,起此乎?曰:‘《诗》《书》《易》象,相为表里也。'‘戊午师逾孟津’③,己未誓师,‘甲子’又‘誓’④, ‘癸亥夜陈’⑤, ‘会朝清明’⑥。故戊癸、甲己,周师之所取,合也。周,以火德王。戊癸之合。‘朝步自周’, ‘陈郊’‘卜洛’‘烝祭’,皆戊也;未有‘用己’者。‘自戊而己,乃毕厥争矣’。克商之岁,日至己未,日月星辰,会于北维,越六日而受商命。卜洛之岁,甲寅而成位,甲子而用书;夫是六日,则必有合之者矣。‘乾甲,而震庚;震甲,而兑庚’,或论德,或论位。甲己从化,乙庚同气,《易》间取之。此旁义也。”元公曰:“道家杀三尸虫,必守甲子、庚申,故《蛊·彖》《巽》爻取之。东方甲木,西方庚金,中央己土。《革》乃天时变候,一岁之中,故曰‘己日乃孚也。'”智曰:“诸家,各有开合。而或有‘执此、复疑彼’者,或有‘信后天图、不信先天’者,盖未全悟‘虚空,皆象数;一合,皆合’者也。若谓‘图数,不可信’,则‘六合之日月,七尺之经络,应叶之律历,周旬之干支,皆不可信矣。'‘橛虚’者,执‘皆有、皆无’之影事,而荒之。‘循庸’者,执‘宰治、质分’之训诂,而疑之。谁肯‘研极精义’耶?子瞻所云‘甲庚先后,阴阳相反,《易》以寄治乱之势’,此定理也。矣鲜所云‘往来泰否,天地之道,不过如此’,此定理也。弱侯、玄子之言‘甲仁、庚义,更端始中’,此定理也。特,未畅‘一在二中,叁两用六’之所以然耳。古人,小事必有义尚;幼清‘筮日之占’,非无谓也。古人,以韵训义;‘辛丁之说,庚革同声’,非无谓也。特,其‘显密、大小,同时并用’。而儒者,遂执一说,盖欲‘浅白示民’,而已。”《易简录》曰:“《先天》巽位西南,《后天》坤来居之,是‘巽肩坤母之责’;艮位西北,乾来居之,是‘艮肩乾父之责’。六十二卦,俱干‘乾坤之事’,于《蛊》见例。《蛊》,遂兼乾坤二元。”玄同曰:“《后天》,乾坤退位,是‘父、母蛊’象。艮巽受之,即能干之;故合艮巽,名《蛊》。”智按:“孔子曰:‘阳祖微而据始,坤臣道以正终。’盖谓:‘先天,用于后天;《图》变《书》,而分阴居四维也。’一用二,二倍四,二四为八,三四为十二。干盘于支,则十二分,值八卦:阳一,而阴二也。四正,当子午卯酉;四维,乾当戌亥,艮当丑寅,巽当辰巳,坤当未申。此,四维之‘乾、巽、艮、坤’,交幹也。北冬三位,乾首于亥,艮辅于丑;南夏三位,坤终于未,巽起于巳。故艮以岁限,与坤;司《方图》之泰、否。《巽》转风而终律,与《乾》;司《圆图》之泰、否。四月,纯《乾》。《巽》,尤居阳阴之关,长《震》木之气,‘申命行事’者也。干支六十,约以‘六旬’,以旋‘六律’。每三十度为宫,环十二宫;而用半,为六爻;此,‘一切见成’者也①《。巽》五著变者②,藏六于五也。分六,而两言‘三日’, ‘以九侵六,以六损九’也。四分十二,而用‘一分之三’也;犹‘十二用九’之为‘四分三’也。但言‘甲’‘庚’者,万法,不过反对;而举东、西轮也。”老父曰:“冬夏用春秋,子午用甲庚,以其生于亥、巳,犹之‘四,用半也’,尽之矣。”盖谓:“或举水火,或举金木,或举仁义;总之,是阴阳代错,而已矣。”邵子曰:“十二宫,自寅至戌九时,为日;亥子丑,为夜;犹‘岁用三季,而余冬也’。寅至戌,甲至庚;天干之余,三犹‘地支之余三也’。”邓绮谓:“甲起《明夷》,庚终《谦》者;用四十八卦,而余十六也。虽用三,而实用二;二,自为交轮耳。不见‘乡饮酒之图’乎?”仁,属春夏之“僎主”;义,属秋冬之“介宾”。圣人制度表法,何处不然?《礼》曰:“教者,民之寒暑也。”“记治乱之事,曰《春秋》”者:酷寒、酷暑,日少;与民用“和平之旨”也。春生于冬,甲生在亥之符也;秋生于夏,庚生在巳之符也。东,震木,合巽;以畅离火,成坤土。西,兑金,合乾金;以归坎水,终艮土。生克互用,恩刑交施,尽古今、费隐,无出此者。岂特《巽》五变《蛊》,互震“木”,曰“甲”; 《蛊》五更《巽》,互兑“金”,曰“庚”乎?程迥曰:“完颜亮入冦,筮《蛊》。”迥,占曰:“惟《巽》发刚,‘利武人贞’,至四则有‘获’矣。外变《随》兑‘毁’, 《随》自《否》来,断乾之首,坠于地下,当杀亮。”

《彖》曰:蛊刚上而柔下,巽而止蛊。

《宜》曰:“从《泰》变也,魂飞降也。‘户枢不蠹’,用器不蛀。天下欲各事其事,‘巽而止’,宜其蛊矣。”

蛊,元亨而天下治也。“利涉大川”,往有事也。“先甲三日,后甲三日”,终则有始,天行也。

子瞻曰:“蛊,非一日也,以喜随人,溺宴安也。父养其疾,至子而发也。以天下无事,而不事事,则后将不胜事矣,此蛊所以‘有事’也。而昧者,乃‘以事为蛊’,则失之矣。”《宜》曰:“爻,惟二五应,是‘利往’者。《传》言‘天行’者三:剥、复,为消息盈虚;此,为消息中变。所贵‘乾惕’‘天行’, ‘知几’‘事事’,岂委之循环乎?贾谊曰‘厝火薪上,而谓之安’, ‘先甲’也;杜预云‘平吴后,当劳圣虑’, ‘后甲’也。”

《象》曰:山下有风,君子以振民育德。

《宜》曰:“风在天上、地上、水上,皆行而无阻;‘山下有风’,郁而不畅,穴自生风,长木穿土。‘風’字,从虫。形家,以风知虫;巽风,尤为生虫之害气。三蛊攒血,尸痨相传。动静归风,风为百病之首,莫神于风,亦莫贼于风,故为‘蛊’象。‘振’,取风木之声;‘育’,取山土之养。明乎‘甲’‘庚’,一生、一杀;‘知风之自’①,一张一弛,是君子之事也。《蛊》以宴安,纲纪以弛,法网拘牵,养道必失。”

初六,幹父之蛊,有子考,无咎,厉终吉。变乾,为《大畜》。

《一》曰:“除上爻外,皆称‘父蛊’,无所委也。”《订》曰:“乾坤体坏,父母之亡,男尚幼;而长女当家也,女弱何辨?必有阳刚之子,补救之,而‘考乃无咎’也。‘厉’,乃操心之密机。嫌疑之际,自初‘干’旋至终,乃吉也。”画子曰:“由《泰》变,则上爻为‘父’矣。初上二爻,成卦之主,始终‘子’之。幹必旋,乾象也。”元公曰:“蛊,为食志之虫,传尸而不已;非毒药攻治,则祸延子孙。”

《象》曰:“幹父之蛊”,意承考也。

《订》曰:“因弟之幼,以‘承’当父事,为心也。岂必缇萦乎?”《正》曰:“‘厉’者,为子,而行‘臣妾之道’也。‘多识’《畜》德,必有以用之矣。”《宗一》曰:“‘三年无改于父之道’,非无改其‘蛊事’也,故曰‘意承’。末世,以‘富贵’为‘继志’;是鄙夫其父,而世济热中耳。岂谓‘善继’? ”

九二,幹母之蛊,不可贞。变重《艮》。积变《贲》。

《宜》曰:“‘干母蛊’者,‘贞’则伤恩,故必‘巽以行权’。郑庄,失之‘誓泉’;蒯聩,失之‘顾剑’。凡蛊之深、干之难者,皆‘干母蛊’之象也。” 曰:“赢政、高纬,与汉惠、哲旦等耳;皆《随》‘维’先坏,而后《蛊》乃深。向使戚姬不思夺嫡,则人彘之祸,自不激傅禄产;太宗不留巢妃,则高可不蒸,玄可不报;先以《随》‘维’之礼,幹之矣。东汉黜吕后于太庙,是‘中道也’。柬之,不尽暴罪,亦一道也;后人责柬之,亦一幹也。伊起莘曰:‘圣人扶阳,无两大之理,故父在为母期。’而武氏、韦氏,再改之;玄宗,又合服嫁母三年;宜其乱也。‘干母之蛊,不可贞’,圣人预幹之矣。”《儿易》曰:“尧,不子丹;舜,为之子。舜,不子商均;而禹,为之子。雉,不可母汉;而陈平,为之女。曌,不可母唐;而仁杰为之女。舜、禹之‘诛殛随刊’,男子之才;陈、狄之‘委蛇却曲’,女子之容也。”

《象》曰:“幹母之蛊”,得中道也。

玄子曰:“如舜泣田,不敢家也;号冥天耳,不取于人也。‘得中道’者,不从合,亦不伤恩。《易》望人‘贞’,而曰‘不可贞’;非谓‘可不贞也’。可举其凡,不可悉其目,难与世之‘徇形迹、好功名’者谈。” 曰:“闵损、王祥之感,惟此‘中道’。考叔、茅焦,且能旁感后人;以责鲁桓、唐中,迂远矣。”

九三,幹父之蛊,小有悔,无大咎。变坎,为《蒙》。积变,《颐》。《巽》宫,归。

子瞻曰:“三,与二同德;而不知所以用之。二,用以阴;三,用以阳也。”《意》曰:“其匡章乎?”《宜》曰:“《蛊》幹,而亲之失彰,故‘悔’。子之道尽,故‘无咎’。爻由体孝子之心传,直揭‘幹之’之道。”玄子曰:“三之‘幹’,上实诿之也。”

《象》曰:“幹父之蛊”,终无咎也。

潜老夫曰:“三,为归、世①;当半,而即知其‘终’。”

六四,裕父之蛊,往见,吝。变离为《鼎》。积变《噬嗑》。

宜曰:“重阴,体艮,故‘裕’。当幹,而不怨幹;以小孝为大孝。‘迁延岁月’,渐积以往,其失乃见,故曰‘往见吝’。与‘往有事’,正反。”《见》曰:“‘四惩三之‘小悔’,不幹而‘裕’,以为‘不必有为’也。此,宋绍述之说。曰:‘汉成之于元也。'”

《象》曰:“裕父之蛊”,往未得也。

《诂》曰:“四‘裕’,徒以稚耳。岂得遂‘执此道以往’哉?”

六五,幹父之蛊,用誉。变重《巽》。积变《无妄》。

程子曰:“德在臣,誉归君;如是,‘干’矣。”郝《解》曰:“其‘周公,追王上祀’乎?”安石白氏曰:“‘行道,扬名显亲。'②《孝经》,所以通‘无终始’之‘神明’,以为万世之‘争子’也。此,‘用誉’;《丰》, ‘庆誉’; 《旅》, ‘誉命’;皆五位阴爻,贵‘合德’也。” 曰:“《仲虺之诰》, ‘吉甫’之‘诵’①, ‘用誉’也。四皓数语,亦誉‘幹’也。德宗,不用卢杞,李泌曰:‘尧舜不逮矣。’此誉‘幹’也。”

《象》曰:幹父用誉,承以德也。

《意》曰:“圣人,因天地之生机,即以‘喜随’为‘消蛊之道’;但表‘天地之理’而名之,便为‘君父教臣子’,便为‘臣子幹君父’矣。故尚论帝王,称述《诗》《书》;皆所以‘几谏讽谕’,使之‘巽入易承’也。褚贲、李璀,惜不能早‘用誉’耳。”

上九,不事王侯,高尚其事。变坤,为《升》。

仲虎曰:“《蛊》以‘父’‘子’言;至上,言‘君’‘臣’。故君子,在事中尽力,行《巽》之‘权’;在事外洁退,法《艮》之‘止’。”玄同曰:“上爻,以‘去’为‘幹’,微子是也。以‘幹’,为‘幹’;其心,易明。以‘不幹’,为‘幹’;其心,并不求明矣。泌之衡山,乃其所以‘感人主、服左右’也;尚曰‘好谈神仙,为世所轻’。史之‘冤人志’者,岂少哉?处‘四侯、五王’外,‘不事’象。艮‘山’、震‘林’合,‘高尚’象。”又曰:“‘世有孝子,必不以“家庭无蛊”,而遗“志事之思”;世有圣人,必不以“乾坤无蛊”,而弛“裁成之责”。'《蛊》之‘幹’,通乎不蛊,而义始备。必‘待蛊而幹’,非‘善继、善述’者也。”导曰:“皆云‘父母’,此曰‘王侯’,未‘委贽’之词也。”淇澳曰:“‘不事王侯’,亦其不妄为世用,恐贻‘父母之辱’。”

《象》曰:“不事王侯”,志可则也。

《野同录》曰:“‘宴安酖毒’②,始于‘志在温饱’,而后甘蛊家国。誉‘挂瓢’者,所以幹‘天下之不让也’。民到如今称‘饿夫’者,所以幹‘千驷之蛊’者也③。故不妨存‘烟霞’之‘痼疾’④,作‘羶热’之‘冷风’;其‘事’,不必‘可行’;其‘志’,固‘可则’矣。”

《时论》曰:先、后天,皆巽上、艮下;而《蛊》,倒之。巽艮,幹乾坤,已具象矣。《传》云:“风落山,女惑男也”。乃曰:“元亨,天下治”者,“天行”之终,“人事”之始乎?非“《蛊》中之“元亨””,乃“《蛊》后之“有事””也。徒“以不事事,为随”,何曰:““涉川”, “亨”此蛊耶”? “甲”“庚”,大用也。冬夏,用春秋;子午,用甲庚;以其生于亥、巳,犹之“四,用半也”。“乾纳甲”, “先甲”者,“子从父”也;“震纳庚”, “先庚”者,“妻从夫”也。甲,属震;而巽伏震,巽艮又夹震《。先天》巽,处坤①。甲,《巽》“木”;归魂于《蛊》②,变在五爻③;故二卦以“甲”“庚”之例,取象。“甲”,始事;而“庚”,更治也。“终则有始,甲起子,而贞元也。“无初有终”,庚不得“起子、终子”也。旁通论之:庚,以七克,秋成。乾包金体,纳音用金起子,“鳌极”居金于木,不可以互征乎?夫以巽交“甲”“庚”,是“舍阴而从阳”也。“父蛊”已终,子“幹”伊始;资父事君,臣道宜然。“振民”者,作其“尊亲”之气;“育德”者,培其“忠孝”之心④。《意》曰:“天下容有‘不事王侯’之臣,未有‘不事父母’之子。‘干’道,有二。一曰‘厉’;厉,非‘危殆’之谓,而‘愤发’之谓也。一曰‘誉’;誉,非‘阿谀’之谓,而‘委曲’之谓也。名教,所以为‘君父’‘委曲’也。‘显扬’⑤,所以为《孝经》‘发愤’也。”初,承“考意”;五,承“父德”。二五交,为艮巽,虽交《蛊》;而《渐》,可“幹”矣⑥。“母”,而“不可贞”; “父”,而“用誉”;亦《渐》道也。《诗》云:“母氏圣善,我无令人”,二事也;“我心写兮,是以有誉处兮”,五事也。三四,同“干”;何“悔”“吝”耶?更张无序,则刚气觉伤;怠裕自宽,则柔质多困。是三,亦“见金”之《蒙》⑦;四,亦“覆餗”之《鼎》矣。勉之曰:“往即未得”“终乃无咎”,知其“意”与“德”,而已。初,为“幹”始,一索还乾,勉之曰“有子”,是多畜“笃光”者也⑧。不欲伤“厥考”之意⑨,而克盖“前愆”⑩;抑若“事与意违”者,不无“厉”焉。“堂构”⑪“菑播”⑫, “其肯曰予有后,弗弃基。”⑬此,初,所以婉转“承考意”;而五,所以赞扬“承考之德”也。“冥升”艮“山”,此“不息”之“志”也①。有事未成,则“志”酿于“意”;有事既就,则“意”表于“志”。岂论“迹”乎?“高尚”,非必“隐士”也。然天下之祸,总此“富贵”之根;故必以“高尚”风之。

智曰:“天地,蛊混沌;万物,蛊天地。‘生生’,即‘蛊蛊’也。生予以欲,‘欲’莫大于‘富贵’;而又不得不,随《随》而‘维’之。‘随’,必荡‘维’;而执理者,不能以制变矣。故以‘父子之亲’言,因情转情,以变定变。曰‘不可贞’,曰‘小有悔’,曰‘往见吝’,曰‘用誉’,非‘四种方便’耶?随、蛊,为否、泰互换之卦。初、上,最重。此则,初,重‘有子’之‘担当’;而上,重‘高尚’之‘超越’也。人知,舜禹之‘幹蛊’;而不知,其以‘担当道法’,即‘治蛊之正方’也。《孝经》一书,为‘利涉’之‘经权’, ‘天行’之‘终始’,人知之乎?上之‘冥升’,奇方出格。许由、泰伯,是‘治蛊’之‘熊丸’‘冰水’也。王侯尊,而愎矣。有志‘不事’者,则‘敝屣’为‘凉药’矣。‘雪山’,表‘解蛊之高医’;而壁雪无门,遂传‘以毒攻毒’之大事。嗟乎!尽天地,无非‘毒药’。三百八十四,各具‘随时丸散’;但饮‘绝韦’‘枕肱’之水,以下之;而万世之蛊,消矣。”

玄子曰:“十二辟,惟此一对,畅泰、否之‘君子’‘小人’消长。《临》进,则《泰》,故与其‘吉’; 《观》进,则《否》,仅止‘无咎’②。”《遡》曰:“顺阳之式临我,曰《临》;仰阳之观,法我,曰《观》;重二五‘类聚’之阳爻也。若阴类聚于二五,曰《遁》《壮》,祇以‘阴阳消长’名矣。《临》,全肖《震》;震,为‘侯’,故以‘有国、临民’为象。《观》,全肖《艮》;艮,为‘广阙’,故以‘享神、宾王’为象。”潜老夫曰:“‘《临》《观》,与求。’阳施与乎阴也,故‘教思’及民;阴仰求乎阳也,故‘设教’言神。阳长,则‘务民之义’;阴长,则‘敬鬼神而远之’①; 《易》之敬也。”智曰:“《上经》,二阳之卦:屯、蒙、临、观、颐;二阴之卦:需、讼、无妄、大畜、大过也。临、观之辟,处剥、复、泰、否之中,故《杂卦》著‘与’‘求’,而二《象》著‘教’‘思’焉。以全肖,震、艮;而泽习风声,为观感也。‘刑罚’,继‘教’者;亦以《离》‘明’,合《震》《艮》也。”

地泽临

《全》曰:“品,古‘厓’字,人临之。”《说文》:“监临也,从卧品声。”邝氏曰:“ 字,‘堆起’耳。”临,今闭口,来母矣。以上莅下,因转为“监临”“交接”“亲至”诸义。

临:元亨利贞,至于八月,有凶。

徐氏“以上下相与,为临。”《野同录》曰:“《临》当丑月,钟吕偕行,既收岁限,以先夏正;北方亥子丑,成始、成终矣。全卦,肖《震》,一阳‘咸临’。《圆图》,临,主春分。自《复》历二八,而著二阳②;故《临》《遁》著‘浸’义焉。此后,三阳、四阳,倍速矣。是故,二为卦主,以五应之;与《大有》同。‘临’者,大也。《中庸》言‘至圣’之‘足以有临’③。统四足之十六德,盖体此也。少阴数,八。月,西出;《临》主兑,故曰‘八月’。少阳数,七。日,东出;《复》主震,故曰‘七日’。王介甫、程沙随,皆言之。”“《剥》六阴,至《复》初,凡七位。七数,为阳;于象,为日。《临》六位,至《遁》二,凡八位。八数,为阴;于象,为月。”此仲虎说也。谓:“一阳复,历‘八月’,为《遁》者。临、遁,相伏也。”谓:“自建子十一月,至建酉八月,为《观》者,以临观,贞悔也。”郑玄、蜀才,“以建丑之月,历八月,至《否》”。玄子以为“文王从殷正,而取之”。“论黄钟,隔八,生林钟;而用之于大吕丑宫”,一理也。“酉宫南吕,羽与宫相衔;而逆转羽、徵、角、商、宫,即生数也,羽即“金商之八音”首用”,此一理也。郝《解》曰:“月,主阴;日,主阳。《豳风》‘七月’‘五月’,言阴也;‘一之日’‘二之日’,言阳也。兑秋,金旺,潮汐方盛,泽泛地上,故为‘八月’之象,主‘夏正’也。八月,兑,正秋也。”就文王《序卦》言,以《观》为切。《正》曰:“日,从‘甲’‘庚’;月,从律、吕。‘甲’与‘己’化,则为‘六日’矣。‘庚’‘甲’互始,故谓之‘七日’。《临》,为大吕。大吕,丑也;夷则,申也;丑之距申,相去‘八月’。故‘八月’者,‘律吕’之所从生;‘七日’者,‘甲’‘庚’之所从始也。而独见于《临》《复》者,以‘日月’纪‘天道’,以‘刚柔’别‘人事’。‘刚柔’不当,则‘吉凶’杂生。故刚,而授之以‘损’;柔,而授之以‘益’。律吕、干支,圣人所教为‘损益刚柔’之具也。莫为之损,而待其自消;莫为之益,而待其自富;是则‘委化之事’,非圣人所为道也。范蠡言两‘节’,是用柔者也。以柔贼刚,幸而近于道;不幸,而近于贼。”

《彖》曰:“临”,刚浸而长,说而顺,刚中而应。大亨以正,天之道也;“至于八月有凶”,消不久也。

《阴符经》曰:“天地之道浸。”《列子》曰:“一气不顿进,一形不顿亏。”《遁》亦曰:“‘小利贞’, ‘浸而长’也,此志喜矣。”《儿易》曰:“《易》,以‘浸’为道者也。爻不浸而至三,不敢称卦。二不浸,而积小,不敢称‘大’。惟‘浸’,故‘生生’; ‘生生’,故‘日新’①。《灵曜》曰:地常动移,人莫之觉。董子曰:‘日长加益,而不知。’此,皆以其积渐微曲,使物无愕者也。圣人虽其奖阳,亦必欲其有序耳。”《全》曰:“由《复》而浸进内卦之中,则阳不孤而五应之。故《临》以方盛,言‘大’。”《意》曰:“四德,亦藏‘元利’。《无妄》言‘命’,与此道互相明。甫喜浸长,而即曰‘消不久也’,为君子戒也。与泰、否、剥、复之言‘消长’相应。”

《象》曰:泽上有地,临;君子以教思无穷,容保民无疆。

《一》曰:“水气润泽土中,故《周礼》载天下之‘浸’。因崖岸相临,故称‘地’焉;实,无非地也。取《兑》‘讲习’,以言‘教’;取《坤》‘含弘’,以言‘保’;而曰‘教思’、曰‘容保’者。《洪范》, ‘思主土’, 《临》位丑,伏艮土,以用坤土也;‘思曰睿’,所以用思官天也。惟‘容乃公’,地用天道。‘咸临’,感人在教;此,思所以‘容保’其‘无思’乎?”

初九,咸临,贞吉。变坎,为《师》。

《诂》曰:“阳临阴,而在阴下,有‘男下女’之象,故皆曰‘咸’。”潜老夫曰:“《圆图》,春秋二分四卦互用。又太阳兑与太阴坤,为临;太阳兑为太阴艮,为咸;二者,稚气之道也。”《大全》曰:“‘咸’者,遍也,大也,公也。即此,‘贞吉’。”《正》曰:“‘容畜’,以为‘教思’也。《管子》虽未得古,然其道不竭泽。”

《象》曰:“咸临贞吉”,志行正也。

辅嗣云:“以刚感顺,志行其正。”《筌》曰:“有守正,有‘行正’。《临》初,正与《屯》同;与靳靳自守者,异。”

九二,咸临,吉无不利。变震,为《复》。积变,为《坤》。《坤》宫。世。

《宜》曰:“临,本训‘至’。全,肖震;四,复互《震》;故四曰‘至临’。‘至’,在四;而初二,皆‘咸’感。在家修命,未施于天下,故曰‘未顺命’。至四,其顺命矣乎?”《意》曰:“全体,肖震;而自二以上,互《复》。故二主卦世,而应‘知临’。‘知’,属上达;坤,伏乾‘命’。‘知天命’,而惟以‘下学’为‘教思’,非徒言‘委顺’也。故有‘未顺命’者,乃所以为大顺也。”

《象》曰:“咸临,吉无不利”,未顺命也。

郝《解》曰:“五,以上临下;二,以阳临阴。上临下,为顺;下临上,为不顺。又命自主出,五为爻主,三为兑主;以二承、应,当临之时,皆有‘未顺命’之象。”又曰:“初‘贞’,则二自长;二‘无不利’,初‘贞’,培根也。《咸》九二,亦曰‘顺不害’。彼顺阳,此顺阴也。”熊南沙曰:“六五,在二阴间,虽曰‘知临’,其命未必皆当。二,体兑‘说’,嫌于‘舍我所学以从上’;然本‘刚中而应’,故有‘都俞吁咈’焉。因曰:‘但知‘顺命’,非二之事也。'”轙曰:“李藩批敕,阳城坏麻,亦此爻位。”

六三,甘临,无攸利;既忧之,无咎。变乾,为《泰》。积,《谦》。

《宜》曰:“成兑、互坤,水土和,而生味矣。然甘口说言,所当忧也。”玄同曰:“‘甘临’,即‘干禄’。少加炫耀,即实学,亦‘甘临’也。《易》‘甘’以忧,斯‘暗然’之真修矣。”郝《解》曰:“本《泰》三‘艰贞’,故‘忧’。”玄子曰:“《节》五,变《临》,亦曰‘甘节’。然彼以‘中正’,甘则‘吉’;此以不中正,为甘言媚悦,故‘无攸利’。若能知‘刚进不可遏’,而变媚敛藏,则可‘无咎’。此,圣人折小人,以扶君子也。互《震》, ‘恐惧’。”项平甫曰:“此见二阳之难‘说’,易事也①。”

《象》曰:“甘临”,位不当也;“既忧之”,咎不长也。

《意》曰:“甘言日饫,当思满概;‘生于忧患’,咎自‘不长’。悦顺、悦健,合《谦》《泰》之德,在此关矣。”

六四,至临,无咎。变震,为《归妹》。积变,《小过》。

《宜》曰:“‘分茅胙土’, ‘出身加民’①,必至外而始临,理势然也。‘有望’②,在未至之先;而‘不厌’,在相临之际。过之斯化,感通素矣。仲翔曰:‘至,下也。’下‘至’初应,当位有实,故‘无咎’。《说文》:‘至,鸟飞,从高至地也。'”郝《解》曰:“亲临,正在此应地。深入泽底,临之极至也。水土相依,顺悦相承③, ‘求’‘与’相接也。坤在兑后,兑反向坤,遇坤来,有‘至’象。”《正》曰:“《泰》之冰判,《临》之室处也。‘饥渴,燕喜’④是《渐》《归》之‘已至’者也。精诚所格,雷雨从之。”

《象》曰:“至临无咎”,位当也(或作“当位实也”)。

《一一》曰:“上下相与之交,故著当、不当焉。”《揆》曰:“不云‘正当’者,归‘大亨之正’于刚,不予阴也。”

六五,知临,大君之宜(徐作“智临”),吉。变坎为《师》。积变《咸》。应爻。

《宜》曰:“二阳,进至五,即《夬》。五曰‘大君’,暗承《夬》尊之象。《乾》赞四德,言‘仁义礼信’,不言‘智’; ‘知光大’,言于《坤》。此曰‘知临’,五常之德,知藏于内也。”《野同录》曰:“坤‘藏’乾之‘知’,而‘通理’也;乾‘君’,宜于坤‘藏’也。‘知临’, ‘行中’;子思,于此悟‘时措之宜’矣。积变为《咸》,合刚柔之寂感,是‘咸临’之‘时中’也。”元公曰:“以天下之‘耳目’,为‘视听’,则‘无不见’‘无不闻’⑤;故《管子》以‘飞耳’‘长目’,为大明⑥。”

《象》曰:大君之宜,行中之谓也。

子瞻曰:“柔尊应下,方其未足,乃收之,可使为吾用;有余而柔之,可使怀吾德,此智也。天子以是,服天下之强,则可;小人以是,畜君子,则不可;故曰‘大君之宜’。大君以是,行其中;小人以是,行其邪。”淇澳曰:“苏,未尽也。人主,当务‘聪明’之实。‘四目四聪’,舜称‘大智’; ‘立贤无方’,汤称‘执中’;乃知‘阴阳消长,其权全在人主,而不在天。'”《正》曰:“《泰》忧‘甘’, 《节》戒‘苦’,是《临》‘长’之‘宜中’也。物已‘甘’,则蠹生之;已‘苦’,则人不享也。‘曲蘗’‘盐梅’①,剂其甘苦,以为民极。夫非‘知临’,而能‘教思’乎?”

上六,敦临,吉,无咎。变艮,为《损》。

《宜》曰:“《尔雅》云‘覆敦’。‘江东呼地高堆,为敦。’按:‘敦临’‘敦复’‘敦艮’,凡三见;非体坤,即变坤,‘安土敦仁’之义。‘敦临’,即‘久道化成’之临也。吉且无咎,宁有加于大君之知哉?”子瞻谓:“如‘复’之。六四,见已应物;六五,又从而附益之曰‘敦’,‘复’也。”杨诚斋曰:“有志,而得位可行,无位亦可行。上六,以至德长者,无位而能以乐善之志,从二阳之君子。‘吉’孰大焉?祁奚免叔向,在请老之后;吕强庇党人②,无宠任之柄。君子,病‘无志’焉。”

《象》曰:“敦临之吉”,志在内也。

元公曰:“‘内’,指心,所谓‘黄纯于潜’③,即‘教思’之‘思’也。”《意》曰:“‘志在内’之二阳者,卦象也;处事外,而默卫善人者也。上统智用,而敦于‘不睹不闻’之内,此卦意也。五,积变为《咸》;上,独存为《咸》。此,象外、意外之‘咸临’也。”《订》曰:“十二辟卦中,惟《临》无‘小人’。故圣人以‘临’道予‘君子’,而‘大’之。初、二,曰‘咸临’;犹泰、否之‘内君子’,而言‘上下交’也。知‘咸临’‘交泰’之义,则知‘阳刚化阴柔之道’矣。”

《时论》曰:刚浸而长,是以四德润泽天下者也。临、同、损、革,为东中;犹遁、师、蒙、咸,为西中也。“咸临”,表二阳隐遁,而扬其“咸”也。凡言“七”者,十二之半,得其中交贯终始也。凡言八者,十二之参中,举其两也。《蠡》曰:“‘浸长’虑消,是在正人‘教思’耳。”《意》曰:“二阳,具‘浸长’之势;不以怒,而以悦。四阴,处‘在上’之位,不以忤,而以顺。上下,各安其分;阴阳,不拂其情;临之善道也。”“感人和平”④,莫妙于“咸”。惟君子,能感小人者,为“无心之咸”;小人,能感君子者,为有心之“甘”。我,感而和;彼,和而至。人臣之感,遵“无陂”之义①; “大君”之感,本“灼知”之心。不惟“感者,敦”,而“甘者,亦敦”矣。临世之君臣,发挥其“大”者,以与人相浃洽。命,至顺也;即有“未顺命”,无非“顺”也。岂论“君臣、事迹之依违”耶?初、二,临之主也。律中“地统”,有“容民畜众”“反复其道”之象。二,咸于初,是天道之“休命”也②。《书》曰:“咸有一德。”“浸长”气机,不疾而远。初、二相并,内以“悦”施,外以“顺”应。运,即交《泰》候,而三当其际;所宜“艰贞、孚恤”者,惜阴柔耳。然小人“据位”,以临君子;亦习为“孔甘”之言,“餤”乱于君子③,而速其“咎”。夫“咸临”,君子“难悦而易事”者也,忧勤惕厉可矣。初临四,而至此,不“愆”其“期”,位当下贤,“永终”“行正”之志乎④? “大君有命”⑤, “知人则哲”,临至此而咸宜。甚矣,“行中”之大也。《记》曰:“齐其教,不易其宜。”其“甘”有节,左右宜之⑥,日月行天,江河行地,“钦明”⑦“浚哲”⑧,曷以过焉?临,止矣。“弗损无家”,犹夫《艮》之“敦”其上也⑨。内阳外阴,君子之志也;“行中”之君,行正之臣,其志交矣。何虞“八月”耶?观于地泽,而益见“教思”“养气”之为“大临”也。《周官》“教”,十有二;“保息”,有六;至详也。礼有来学,悦在“官思”。《诗》歌“保定”, “如川,如阜”⑩。乃知“水泽腹坚”,己临于“东风解冻”矣;是天之先保,以申“教思”也。《洪范》“思风”,即建“皇极”,临、观之“用天于地”也。微哉!

智曰:“《圆图》,观北,而临东;《方图》,临东,而观南。临,肖《震》也,其‘帝出’乎?‘教思’之道,以‘咸’为‘敦’,以‘忧’为‘甘’,以‘至’用‘大’;以智行仁者也,以‘恐惧‘而‘悦顺’其‘民思’者也,‘明即诚’也。《观》则知‘生之风教,而神北于南’者也。‘神道之设’,肖乎‘敦艮’,以天下为身,而‘顺入’其‘民生’者也,‘诚即明’也。老夫提‘思风’之《范》,所以征‘睿智之足以有临’也。《乾》,以知统四德;子思,以知弥四纶。用天于地,此《易》所以‘围其范’乎?”

风地观

观,从雚,大鸟击喙有声,高巢知阴晴。大风大水,土人以其望,及其居徙,占灾。加目或见,为“观察”之义。《周礼》“飌”,亦从之。许慎曰:“观,谛视也。”《谷梁》曰:“常事,曰视;非常,曰观。”本去声,后转平;且古见、看、观通转,皆牙音也。远视、上视曰“观”,近视、下视曰“临”;又有“形而质象,以相见,曰“临”;无形而意象,若见之,曰“观”。”通言之,则临汝,亦“神道”也。

观:盥而不荐,有孚颙若(或作“ ”。李,作“ ”。王肃,作“盥而观荐”)。

王逵曰:“天气通于目,上动、下静;地气通于口,上静、下动。观,巽风动,而坤土静,故曰《观》。颐,艮山静,而震雷动,故曰《颐》。”《遡》曰:“观卦,全肖‘天覆’。人,仰则观天。天曰‘贞观’,以此。古人立庙,以巽方;祭享,必置洗于巽位,盥而后行事。艮,阙也。艮手,巽洁,‘盥’也。坤牛,大牲也。”智曰:“观寄日以为感,而实存乎‘神明’。文王,形容其‘无为而化’之象焉。‘奏格无言’,‘饫歌饱德’,皆‘不荐’也、‘颙若’也。夫祭神之观,上下之观,一也。岂必待‘悬器始趋、规象始摹’哉?‘颙’,头端直貌,二阳象。康成曰:‘贡士,必以礼宾之。主人盥而献宾,宾盥而酢主人。设荐俎,则弟子也。’考古无据,因‘乡饮’,而附会‘宾兴’耳。玄子取之,而訿言‘祭象’者,则又执矣。京山以‘灌祼古通,以郁鬯酒,灌大宾,无笾豆之荐’。将立饮乎?凡象,不必执也。”愚谓:“‘洋洋如在’①, ‘神道’之大表法也。‘出门如见大宾,使民如承大祭。'②并举,以言仁,尚不悟乎?”

《彖》曰:大观在上,顺而巽,中正以观天下。

《一》曰:“‘物大,然后可观’。子路使子羔,子皮使尹何,岂如曾点、雕开之见大意乎?学一先生之言,而为师表;一问,而穷矣。‘小道,必有可观;致远,恐泥耳’①。故‘大德不官,大道不器,大信不约,大时不齐’②。此云‘大观在上’,潜谷所谓‘二阳既老,德成而刑也’。二阳,曰《大观》;四阳,曰《大壮》;论其德而已。德则‘中正以观天下’,其‘神明湛然、光被广运’者乎?以天下为我,犹‘指掌’也。”

“观,盥而不荐,有孚颙若”,下观而化也。

《野同录》曰:“无非,神明之所化也。相临而观,必缘‘闻见’而入;感通内外,形迹自忘。‘圣人作而万物睹’,千秋之下,且盥于‘羹墙’, ‘况亲炙之者乎’③?朱子尝言:‘圣人所作,从不犯手。’此,‘盥而不荐’之‘神道’也。”

观天之神道,而四时不忒,圣人以神道设教(《释文》,无“以”字),而天下服矣。

《一一》曰:“诚,观天乎?孰主张是?孰网维是?不谓之‘神道’,得乎?其变而不变,无如‘四时之不忒’矣。‘时行物生,天何言哉?’卦蓍、礼乐,圣人之‘时行物生’也。就天下,神天下;就天下,观天下;就天下,服天下矣。”

《象》曰:风行地上,观;先王以省方观民设教。

集曰:“风,最善入。八风周环,而巽司之。地有五方,各成风气,先王‘省方设教’,礼从其宜,各安其俗。凡以顺土风而施号,采诗观俗,一道同风,有‘神于其中’者矣。封肇五巡,舜之所以‘无为’也。”

初六,童观,小人无咎,君子吝。变震,为《益》。

玄同曰:“《观》,全肖艮。艮,为人爻,故以人象。曰‘童’,曰‘女’,曰‘我’,曰‘生’,曰‘宾’,曰‘君子’,皆人也。由艮体,一阳象首;二阴,象四肢也。又生人之寅,在艮。‘建寅为人’,正以此。‘大观在上’,初惟‘童’,二惟‘女’,亦得被其余光。小民,但知‘耕凿’④‘嬉游’;红女,但知‘苹蘩蕴藻’⑤。‘神道设教’之妙,无人不陶铸于‘中正’之内矣。初,下体阴,曰‘小人’;伏乾,曰‘君子’。”

《象》曰:初六“童观”,小人道也。

《意》曰:“‘童蒙’,则天下人之公体也;‘童观’,则教小人之道也。士夫守此,则羞吝矣。”

六二,窥观(古,亦作“窥”),利女贞。变坎,为《涣》。积变,《中孚》。

《宜》曰:“阴,在坤‘阖户’中,‘女窥’象。”慈湖曰:“子夏好论精微,孔子没,‘以有若似圣人欲事之’,独曾子‘不可’。若、曾子,斯免‘窥观’之‘丑’。仲长统有言:‘中世选三公,务于清悫谨慎,循常习故,乃妇人之简柙耳。’焉足居斯位哉?”《见》曰:“辛毗女识丕衰,陈婴母识汉大;‘窥观’,亦毒矣。人主一身,为天下所观,虽妇人、童子不能逃也,可不‘中正’乎?此是别提。”

《象》曰:“窥观女贞”,亦可丑也。

元公曰:“童子之见,不真;妇人之见,尤不广。”玄子曰:“丈夫志在四方;宇内事乃吾分内事。又得君应,不能明‘阳刚中正’之道,但觇朝美一班,于形似之粗,此女子之见耳。”

六三,观我生,进退。变艮,为《渐》。积变,《小畜》。

幼清曰:“‘生’者,人之神明;所得以生者,即日体也。非‘内心自复’,不能识‘我生’;非‘本体常醒’,不能‘观我生’。”《遡》曰:“‘生’,平生也。三,则‘具君子、丈夫之观’者。观我生平,参之世运,‘退’足修道,‘进’足行道,夫何失焉?三,介上下,而见巽,故曰‘进退’。”来矣鲜,以为“观正应之上,为‘我生’。”何玄子,以“《观》四,为‘我生’”,谓“阴生至四,而成观也”。五之“我生”,则云“观下四阴”。《揆》曰:“《观》五之‘生’,以卜进退;进,则《剥》矣。取象,则可;通论,勿执。”

《象》曰:“观我生进退”,未失道也。

《意》曰:“处‘临、观上下’之介,虽超于‘童子、妇人’之见,然未免‘进退’。惟其反观‘我所以生’,则‘进退’不果,亦‘未失道’。”

六四,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变乾,为《否》。积变,《乾》。独存,为《泰》。《乾》宫,世。

《宜》曰:“五,自观,则曰‘生’。四,观之,则曰‘光’。‘礼乐刑政’,灿然穆然,‘光被四表’①, ‘平章昭明’②矣。《左传》陈敬仲生,筮《观》之《否》,论六四为‘公侯’,知‘宾于天子者,元侯也’。以群阴逼阳之势,转为‘诸侯朝王’之象。大观而化,正在此爻。”

《象》曰:“观国之光”,尚宾也。

《宜》曰:“尚、上,通。言‘上进,以朝贡于王,而见宾’。坤,‘国’;五,‘王’;艮,‘光’; ‘宾’,则阴阳接也。鲜于子骏曰:‘如二王之后,作宾王家,助祭宗庙也。'”《意》曰:“‘以宾为尚’者,道用于交二,以为一也。”

九五,观我生,君子无咎。变艮,为《剥》。积变,《大有》。

《遡》曰:“五曰‘我生’、上曰‘其生’者:五,有位而‘出身加民’,当观其‘出身’者何如,故曰‘我生’;上,无位而‘居室’,考‘应’‘违’于‘千里’①,则曰‘其生’。子赞五,以‘观民’,谓‘舍民,无以观我’;赞上,以‘志未平’,谓:‘志难自信,不容不观之民也。’皆言‘君子无咎’者,一阳将《剥》,道大福小,其势危也。《彖》不系‘王’,以此。”《订》曰:“唐武宗之时,内之宦者,外之牛党,皆欲攻李德裕;但以武宗刚明在位,故仰视而不敢动。一日事变,万事去矣。”元公曰:“神明之德,洞视十方,其‘内照’之光乎?”

《象》曰:“观我生”,观民也。

郝《解》曰:“观我所以生者,何在乎?‘天为民,作君’②‘王者,以民为天’③‘得之则存,失之则亡’④,是‘我所以生’也。”《意》曰:“‘观我生’,是‘返照自心’之学;而曰‘观民’者,君子以天下为我,不敢图‘自受用’也。”

上九,观其生,君子无咎。变坎,为《屯》。

《一》曰:“上,在位外。‘观其生’,指下诸爻言。不曰‘我’者,避五也,一若‘从旁观之’耳。”孙文介曰:“‘临观之义’, ‘容保’⑤凝与,而非‘洞悉真则’,何以与?‘省方’若求,而非‘怛至’,则何以求?总是天地、帝王,‘生生之意’流注,故皆曰‘生’。不得分,孰为我,孰为人。汉成时,黄雾四塞,封王凤弟等为五侯。哀帝时,亦然。杨宣引《京房传》曰:‘观其生,言大臣之义,贵观贤人,知其性行,推而言之。否,则谓闻善不与,厥异黄,厥咎聋⑥。'”

《象》曰:“观其生”,志未平也。

《订》曰:“见,异《剥》者,多一阳耳。故上九惓惓助九五,以‘观民设教’,以群阴方进,阳德甚孤;其‘志’,未能帖然安平,而忧患也。”郝《解》曰:“危哉,九五!群阴观望于前,强阳瞰于后。文于二阳,致悔过之辞,《象》发‘未平’之义,其戒深矣。上九,果君子耶?则为周公弼成王,居高思危,‘志未平’也。若小人而‘观其生’,则为莽、操之黩于天位;又如沛公、项羽,纵观秦皇,且欲袭而夺之矣。其‘未平之志’,又何可言?此,《噬嗑》所以继后也。” 曰:“极观最上,而忧‘民生’;恐‘神设’传讹,必‘明法’以‘文’治之。”

《时论》曰:阳消之卦,圣人教之“尊阳”,艮“庙”立焉,《壮》体伏焉。萃、涣,“禋祀”之开元也;观,“骏奔”之在宫也。“七庙观德”①,遍觐“班瑞”②。“大观在上”,而“中正”下化者,何如乎?“洋洋一如”③,可以洗手而“洗心”矣。辅嗣曰:“王道可观,莫盛宗庙;宗庙可观,莫盛乎盥。”吾谓:“盥,祭之始也,不必灌也。”“奏假靡争”,“亦临亦保”,其“盥而不荐”乎?“神无常享,享于克诚”,其“有孚颙若”乎?“三才”言之:五、上,为天。天遇乎地,自风始;“风行地上”,犹“天行”也。《意》曰:“圣人‘设教’,岂以异术骇天下之观耶?直以‘我心之神,孚而化之’。天下之服圣人,非缘声色之大也,亦繇‘民心之神,孚而化之’。‘风之靡草’也④, ‘四时之行’也⑤, ‘莫之为而为’者⑥,圣人之‘神道’也。”《大象》,以君求民乎?六爻,以民求乎君。五者,君、民之“互观”;上者,君师之“反观”;授其权于二阳也。小人之“视听”,必待君子,以为“景从”。君子居下,立“顺地”⑦,为“万夫之望”⑧;君子居上,申“巽风”,树“四国之仪”⑨。不然,君子而视小人之履,亦奚能“大作”耶⑩? “下观而化”者,使初化《益》、二化《涣》,则“童蒙”戴“施生之德”,女子瞻“庙见之仪”,闺门、上国,皆此风也。丈夫,自有生平,“窥”乃“丑”耳。《传》曰:“乱世,则人听于神;世治,则神听于人。”“听于神”者,童子、妇人,最先易炫。“听于人”者,“明德惟馨”①, “备物典策”②,非“昏昏”而已也。三,将入《巽》,为“进退”;四,已出《坤》,为“国光”。三,如《渐》“征”,而“在陆之意”多③;四,乃“有命”,而“畴离之祉”近④。夫臣子,而至于“用宾”也,辉映乎“赫濯之朝”。岂复有“神人杂居,祭而谄、祀而黩”者?然天子尊严,若神;民虽愚,而亦神。上下“观化”之际,必有本矣。《书》曰:“皇建其极,敛时五福,用敷锡厥庶民”, “观我生”也;“惟时厥庶民于汝极,锡汝保极”, “观民”也;曰“予攸好德,汝则锡之极,时人斯其惟皇之极”, “观其生”也。子曰:“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是则人鬼之关,不外“知生”;而我生之关,不外“顺巽中正”。圣学、圣政,尽于五、上矣。阴一《剥》,而“窥视”之“女”, “贯”以“宫人”⑤。阳一变,而“后夫之凶”,竟成“匪比”⑥。吾不能不观其微哉。《蛊》上,不与“天下之乱”,故曰“志可则”; 《观》上,必求“天下之治”,故曰“志未平”。《彖》, “神道而人”者也;爻,“人道而神”者也。大观,止矣。

智曰:“观与谦,为太阴之卦。谦,居艮首;而观,居坤中。《横图》,末四卦之首,犹中孚领小过、二《济》为闰也。圣人尊五、上之阳,于太阴中;故以仰观之天,神其‘颙若’耳。‘象告’精流⑦,不可思议。悬者,不待言说;仰者,不落声闻。‘洋洋如在’之神,与‘寂然不动’之神,有二乎?用目乎?用神乎?万世之上,万世之下,相观而化。凡有生者,皆同‘盥而不荐’者也。‘观我生’,与‘观其生’,有二乎?二者相观,一必用二,二即一矣。教主风声,神自速至,使万世之自然谦履者。天,即是一‘庙’貌;地,即是一‘盥盂’也。”

萧氏云:“离,自交乾,为同、有;即交震、艮,为此一对。”袁临侯曰:“此,以初、上,换否、泰之二、五;而用离‘明’,故主‘刑罚’。”玄子以“随、蛊,至末,除坎、离卦,皆遥对;而嗑、贲、剥、复,居中者也”。元公曰:“屯、蒙,震、艮,与坎交。噬嗑、贲,震、艮,与离交。坎、离,阴阳之性命也。故屯、蒙,为乾、坤之继;噬嗑、贲,为剥、复之先。”《揆》曰:“食色,人情所不免。‘动而明’,则无思于‘食’矣;‘明以止’,则无思于‘色’矣。故君子,不谓‘性’。”潜老夫曰:“教必用‘刑罚’,而法必用‘文’。此,大周之‘首一周’终,而中周交‘剥、复之际’也①。”智曰:“李韡云:‘乾、坤,经七卦“制礼”;又五卦,而“作乐”;又四卦,而“象刑”。’智以‘六贞悔,而“制礼”;九贞悔,而“作乐”;十二贞悔,而“明刑”。'②盖自乾、坤‘战’后,屯‘难’、蒙‘冦’,讼‘凶’、师‘律’,履且‘咥’矣,皆先杀而后生也。六、九为限,即其节也。圣人制作,中乎时宜,九为阳满③;故‘刑罚清’,而‘作乐’焉。十二④,为二六;阴阳之、参两之,中和时盘也。以‘文’‘法’⑤,终‘风教’⑥;而以剥、复、无妄、大畜,明其‘心’⑦,使之‘学’⑧焉。但曰:‘唐虞礼乐分而兵刑合,三代礼乐合而兵刑分。’便薄‘耄荒之书’,诋‘子产之铸’,岂知‘天道,即此春秋;而春、秋之并用’乎?圣人布《易》,虽有次第;而用,则六十四卦同时;同时,亦不碍‘次第’也。特因象提之,以示人耳。”

火雷噬嗑

《全》曰:“古‘噬’,作 。即古‘齿’字。”《字书》:“加止,作‘齿’耳。”《尔雅》云:“盍,合也,从血从大,以覆为义。”翼“以合,训‘嗑’”。盖,古通也。噬,今读商齿,忍收声;嗑,今读浅喉声。“临、观,与、求”之后①,继以“明刑”。可《观》而后,有所“合”;以人必观感于“教法”,而后“合节”也。全属,阳仪小阴之卦。

噬嗑:亨,利用狱。

《宜》曰:“天地之生,万物之成,皆合而后能遂。凡物不合,由‘有间’也。‘狱’者,刑之未成;所以治间,而求其情也。故大狱,不决;则和气,不洽。”《意》曰:“天下群观,而有‘作梗负固’之徒;非加惩创,则酿乱矣。不得已,而著之曰‘利用狱’。‘君子怀刑’②, ‘惧以终始’③。民志不畏,岂能使其‘不苟合,以坏法邪’? ”

《彖》曰:颐中有物,曰噬嗑。

元公曰:“《颐》体中虚,常以‘灵龟之不食’为贵,学在‘自养’,功在‘养人’。‘颐中有物’,则‘梗化’者,当以《噬》为养矣。因四,取象。”

噬嗑而亨,刚柔分,动而明,雷电合而章。柔得中而上行,虽不当位,利用狱也。

《宜》曰:“谓‘噬,必合而后,亨也’。‘刚柔分’,如‘肤’,则柔;‘干胏’,则刚;腊肉、干肉,则柔中刚;剖别之也。‘动明’,以‘问刑拟罚’言;‘雷电’,以‘致刑行罚’言。昔五侯僭逼④,罪壮显明;成帝得于亲目,非不明也,乃不能致之法,则‘雷,不与电合’。赵、盖、韩、杨之死,宣帝非不断也,然皆罪不当死,则‘电,不与雷合’矣。‘得中上行’,哀矜畏志。柔居五,刚居四,虽未当位,然‘用狱,则利’,何也?有九四之刚,奉雷电之威;苟其君又刚,则惨虐矣。卦互坎,为法律,为‘刑狱’。或云:‘一阳居中,囚象。’为颐中物,种恶之根,得情不易。然分论之,则中爻,各象所噬之物也。”淇澳曰:“《噬》,取饮食‘。不茹不吐’⑤,人情之调,我调之也。饮食,以为生也,而不知‘其杀我’;刑罚,以为杀也,而不知‘其生我’。先王,惟以‘饮食生之’之心,为‘刑罚杀之’之事。”《揆》曰:“独以‘吉’予四,以去间也。”

《象》曰:雷电(蔡邕《石经》,及李鼎祚本,皆作“电雷”。程朱,从之),噬嗑;先王以明罚勑法。

艸庐曰:“既开,为电而有光矣;又合,为雷而有声;犹噬之,而使开者,合也。电先见,而雷乃出,故‘明其罚’,所以‘敕其法’。圣人为刑不掩物,于所不避,不慢令而与之死。噬嗑、丰,皆火雷;《大象》皆象‘狱’,重‘明断’也。其悔卦,《贲》‘无敢折狱’, 《旅》‘无留狱’,俱反‘贞卦’,弢其‘明断之意’。”玄子曰:“丰,震在明前,故重在‘折狱致刑’。噬嗑,明在震前,故重在‘明罚敕法’。‘罚’,即一时所用之法;‘法’,即平日所定之罚。‘明’,象电光;‘勑’,象雷威,从《石经》便矣。”钱国端云:“《泰》曰‘天地交’,此亦例也。”如须曰:“《上经》中轮之首、尾①,其重‘天地之分’,明‘帝出、齐之序’,以立法乎?《象》凡言‘君子’,通称之辞。‘先王’,以‘立法者’言。《剥》言‘上’,合上下,以明‘消息’也。《离》言‘大人’,位南,‘向明’也。泰、姤、复,称‘后’,其三阳、五阳、一阳之几乎?”

初九,屦校灭趾(陆,作“止”),无咎。变坤,为《晋》。

《遡》曰:“‘噬嗑’,即‘市合’。古,戮人于市,故象‘狱’。互艮,为人;坎,为‘耳’。人下有物,‘屦校’,罪轻。耳上有物,‘合校’,罪重。子言‘不行’‘不明’者,震‘行’,而艮‘止’之;离‘明’,而坎‘暗’之;‘上下互分’之象也。《周官》:‘掌囚,下罪桎。’桎,足械也。械,亦曰‘校’。足械之制,周围其胫,如‘纳履’然。械木,遮掩其‘趾’,故曰‘灭趾’。”

《象》曰:“屦校灭趾”,不行也。

《诂》曰:“所以,止恶,于其初也。《系词》‘惩戒’,取此终、始。”

六二,噬肤,灭鼻,无咎。变兑,为《睽》。积变,《未济》。应爻。

《宜》曰:“卦,兼二象;惟噬嗑、丰,为然。分观,而义自明;牵合,则拘矣。‘肤’,豕腹下,‘柔软无骨’之肉。古礼,别‘实于一鼎’,曰‘肤鼎’。二,在互《坎》下,象‘灭鼻’。互艮,象‘劓’也。与‘灭趾’‘灭耳’,皆自罹刑者,言之。”朱子曰:“‘噬肤’,而‘灭’其‘鼻’,于器中也。'”郝《解》曰:“狱,以初讯为本。二,象狱正;三,象士师;四,象司冦;五,象王。三讯无疑,而后献于王;自下而上,震合离也。二,当‘初讯’,法不深求,曰‘噬肤’。五,狱达王;噬乾犹肉,还其‘不深求之初’而已。三、四执法,务得其情,故有‘腊’‘胏’之‘噬’。同是一狱,自初讯、再讯,以达于王;情有浅深,狱无难易。”淇澳曰:“《中庸》‘致中和’,独揭‘饮食知味’,而终‘不赏民劝,不怒威钺’。故君子,观‘调身之法’,可得‘调天下之法’。”元公曰:“用刑之卦,取象于食肉,盖为治狱者伤也。不能‘肉人之白骨’,而至于噬人,岂‘民父母’哉①? ”

《象》曰:噬肤灭鼻,乘刚也。

诚斋曰:“初,与四为应。四,于卦为梗。二能绝其应,而不通;则四,自孤而无与矣。故吴濞,非楚,则反不决;燕旦,非上官,则谋不发。‘肤’者,患之浅;‘鼻’者,气之通。”屯、震六二,以“乘刚”,为厄;此,以“乘刚”,为利。

六三,噬腊肉,遇毒;小吝,无咎。变重《离》。积变,《鼎》。

《宜》曰:“腊,正作 ,肉之晞于阳者也。假借,今昔。乃加肉,为‘腊’。《周礼》腊人,以兔之薨为腊鼎。‘田猎所获野物,或兽或禽,全体干之,通谓之腊。'”《遡》曰:“‘腊肉’云者,悉‘两造’之端②,委无遗情也。如此,而切‘哀矜之痛’,则无毒而遇毒;如此,而蒙‘失道之羞’,则非吝而亦吝。曾子之告阳肤者,此爻备之矣。‘腊’,应离象;‘毒’,取坎象。”《五行志》云:“‘厚味实腊毒’③。‘腊’,久也。‘味厚’者,为毒久也。”《七命》“甘腊毒之味”,是也。

《象》曰:“遇毒”,位不当也。

诚斋曰:“三之去恶;视二,更难矣。‘遇毒’,不亦宜乎?‘百揆’④,非舜;则‘去四凶’,以安民,祇以危民。司冦,非仲尼;则‘诛少正卯’,以治鲁,适以乱鲁。” 曰:“‘以毒攻毒’之方,‘存乎其人’。”

九四,噬干胏(《子夏传》,作“脯”;荀、董,同。《说文》作)得金矢;利艰贞,吉。变艮,为《颐》。积变,《蛊》。

《宜》曰:“离,‘为干卦’。四五,体离,故曰‘干’。骨带肉,而又干之,爻刚象。艮‘手’, ‘得’象。卦,三阳,而四中;同,乾中画,借象‘金’。五,则直以变乾,象金。铁,亦金也。”王肃曰:“‘金矢’,所以得野禽。故食之,反得‘金矢’。‘矢’,离象。《周礼》‘狱,入钧金,束矢,乃听之。'①此汉儒说。其实,‘金’,取‘刚’; ‘矢’,取‘直’也。”

《象》曰:“利艰贞”,吉未光也。

诚斋曰:“‘金刚,矢直’②,犹‘利艰贞’。非正而固,则必败。于怯漏、于踈训之色变,怯也;蕃之宣章,踈也。有强梗者,天下之不幸;去强梗者,圣人之不得已;故曰‘未光’也。”

六五,噬干肉,得黄金;贞厉,无咎。变乾,为《无妄》。积变,《巽》。《巽》宫,世。

宜曰:“离,得坤中③,曰‘黄’。市合,有‘得货’之象;故四、五,皆曰‘得’。‘得金矢’者,‘肺石’,以达平民。‘入矢’‘入金’,从容待之,期民之‘自平’;是以‘艰贞’而‘吉’, ‘得黄金’者。古,‘刑不上大夫’④; ‘在八议之科’者,犹然‘听赎’⑤;仁也。”郝曰:“取‘黄中’也。五,得‘金’,无‘矢’。金利,矢杀;大君所以‘平恕’,异于司冦也。狱,至五,而生杀定。天子三宥,不得而后刑,故为‘贞厉’,虽刑无咎也。讼方争,而求辨;非‘刚中之君’,不能‘畏其志’,故曰‘利见大人’。狱已断,而行刑;非‘柔中之君’,不能‘恤其情’,故曰‘利用狱’。”然“恤之于终”,不若“化之于始”。此六五之“无咎”,何如《讼》九五之“元吉”耶?《离》初,故“未光”⑥;终,故“不明”;中,故“得当”。“柔中居尊,于“用狱”则得当”云。

《象》曰:“贞厉无咎”,得当也。

《意》曰:“‘祥刑’⑦,惟‘贞厉’,亦‘无咎’;虽不当位,亦‘得当’矣。立教,断古今之狱,贵明‘当’而已矣。”通曰:“尽法无民,旧例难执。若不就事断理,明‘当、不当’,何以处分?尼山,故开通例。”

上九,何校灭耳(“何”,古作“荷”),凶。变重《震》。

幼清云:“首械围项,木厚掩耳,‘灭耳’象。”《荃》曰:“六爻,皆主‘治狱’者。若以初、上,为受刑之人;则以‘灭趾’,为‘无咎’,不通矣。上犹‘怙终’,至加‘贼刑’①,谓‘非人上所致不可,故凶。'”于此,见“泣罪”之心。

《象》曰:“何校灭耳”,聪不明也。

元公曰:“有耳,皆有聪。‘灭耳’,非‘罪其不聪’,罪其‘聪之不明’也。”《野同录》曰:“《系词》两举此卦之初、上:以初,易荡于‘步趋之趾’;而上,更荡于‘废法之耳’也。‘勑法’,以耳勑口,以‘睹闻’勑‘不睹闻’。故《春秋》为大狱,震万世夫妇之‘耳’。”

《时论》曰:“求”“与”,相观而合;安得,不明其法乎?因讼而刑,因刑而狱;刑轻,而狱重也。刑惟轻,故于《蒙》可“发”,于《豫》可“清”;狱惟重,故于《贲》则“不留”,于《旅》则“不敢”,于《解》则“宥”,于《中孚》则“缓”; “惟明克允”,而已矣。厌动忌刚,所以“勑”也。《礼》司刺曰“断中”,士师曰“受中”,小司冦曰“登中”。《书》“刑期于无刑,民协于中。”夫惟中也,“刚柔”“动明”, “雷电合章”,无所不利矣。当其雷鼓于下,电掣于上,虽有“怙恶”,恐惧莫逃天照、天怒,其物爽然丧矣,其间翻然合矣。《意》曰:“惟‘听讼’,乃能‘无讼’②;治心、治世皆然。”人一身中,无往而非陷阱也。趾以步之,屦踊杂焉;鼻以臭之,宅居别焉;耳以判之,善恶声焉。三者,我胜,则灭彼;彼胜,则灭我;不并存也。物之有于颐中也;“肤”,至脆焉。肉,熯于日中,少坚矣。“腊肉”,水卤而火炙,进于坚矣。“干胏”,强于骨矣。种毒,每伏于一脔;消毒,必须于两合。圣人设狱,如口食毒,岂得已哉?去其“鲠吾喉舌”者,而后“达聪”“明目”③,使民“措手足”耳④。《周礼》“束矢”“钩金”,禁争噬也。后世反其道,舞文周内⑤,以狱为市。“梗阳”之“贿迁”,而“乐鲋”之“车来”⑥;可耻,亦难掩矣。得情哀矜,痛痒则一;恶有“捐顶趾、毁耳鼻、铲骨肉,而喜见物情”者乎?物情之隔绝、疏通,不外“金矢”“黄金”,而已矣。谁“中”?谁“直”?谁“当”? “谁”光?戒之哉。噬,非“炰烋”然噬也⑦;以颐养之道,合之也。物情最艰,吾亦用艰,物情最厉。繇《颐》而后①,疾消“勿药”矣②。繇《颐》而前,初,合“昼日”③;中,合“遇巷”④。三、上,离震互交;“贞明”,乃能“合章”。与其“不明于终”,曷若“不行于物”耶?《系传》倍申初、终,以“惩福”⑤“成名”⑥,为天地明“名教”,而小人自灭于梦魂矣。《彖》用重典,曰“狱”; 《象》用轻典,曰“罚”。先王之亨道,亦苐明之勑之,“象刑”无犯焉尔⑦。雷电,至不测也,故畏之如神。使日轰轰焉,求天下之人而击之,威且未遍,不亦亵乎?

智曰:“口有梗,牙啮之;国有梗,刑断之。岂贪‘刑措不用’之曼词,而讳‘五服弼教’之实政耶?舜矜禹泣,所贵监于慈祥,而‘大畏民志’耳⑧‘。神武不杀’⑨, ‘君子怀刑’⑩,冷斋智证,惟取《噬嗑》。知《噬嗑》之食者,‘正命食’也⑪。天下,即《易》之‘狱’也。‘蓍策’,为‘皋陶’;而‘无咎’, ‘垂拱’矣。折狱者,破单词、爰书,而得其情者也。‘律设大法,礼顺人情。'⑫‘艰贞’‘哀矜’者⑬,何得‘不茹吐’耶⑭?彼好煅炼‘周内’,以申、商之酷,断饮食之喉者;虽‘弃灰’黥传,今速行乎?普世遇毒矣。若恃口‘本自嗑,惟其所噬’,以龁吞铜为铁券,不顾先王之‘明饬’者,是何‘校’也?”

山火贲

贲,从水蟲。有杂文如锦者,皆蟲也。加芔,以畜藏之。智《通雅》考“贲”,有十四音;而此,为彼义切,发唇声。古《三坟》,与“文”通转。《古文尚书》“黑坟”,作“黑贲”。《谷梁》“地坟”,作“地贲”是也。文,随分声,因备诸义。故转音备,莫备于费而隐藏之。

贲:亨,小利有攸往(郭京,作“不利”)。

子瞻曰:“‘直情而行’①,谓之‘苟合’②; ‘礼以饰情’③,为之‘贲’。苟,则易合;而相渎,故易离。贲,则难合;而相敬,故能久。”幼清曰:“‘执贽’, ‘受币’,乃成相合。《表记》曰:‘无辞,不相接也;无礼,不相见也。’欲民之‘无相亵’也。”《野同录》曰:“《上经》三周中,以‘文’‘法’,收泰、否④;而表‘剥、复、无妄、大畜’之道。则孔子‘得《贲》而愀然’者,可思矣。大其心,以任道;必细分别之,以入用;故曰‘小利往’。此离‘明’、艮‘止’,之所以‘亨嘉’也。贲、离、明夷,以立春;而艮收谦,以立冬。四方八卦,四分用三;寅戌之用,天人同之,乌可不察?”

《彖》曰:贲,亨,柔来而文刚,故亨;分刚上而文柔,故小利有攸往。(王,加“刚柔交错”四字)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

程子曰:“贲,必有‘文’,自然之理。一,不独立;二,则为‘文’。非‘知道’者,孰能识之?”“天文”者,自然之文。非必依王弼,加“刚柔交错”于其上也。《意》曰:“随诸家之言‘变’,皆不出‘乾坤、阴阳之变也’。‘柔来文刚’,文以贲质,质为主也。秦宓曰:‘虎生而文炳,凤生而五色。’岂自刻画哉?天性自然也。不止,则为‘周末之淫靡’;愤激,则为‘棘子成之鞹’矣⑤。故以小用大,以分用合;‘往来’,而止于‘无往来’。是‘人文’,即‘天文’也;文,皆质也;是谓‘份份’①。又曰:‘星气变异,自有大运,而与人事默得其几。'‘历象’‘玑衡’②,与时‘敬授’③,而配位推变,即以表法为范围焉。”《一一》曰:“三统、五达,‘礼乐刑政’,犹‘时行物生’也。不察‘时变’,何贵于观天人?即终日言‘化’, ‘化’又岂能‘成’哉?‘无声无臭’④,即此‘睹闻’⑤。故孔子‘四教’,首‘文’⑥; ‘四民’,首‘士’⑦;终以志事,托于‘斯文’,而已。”

《象》曰:山下有火,贲;君子以明庶政,无敢折狱。

郝《解》曰:“‘合章’,互坎、艮⑧。而电火得水愈焚,故爻象腊、胏、干肉,皆燥胜也。‘山下之火’,传于薪而已。山隐其光,互坎‘沃焦’,故爻有‘车马载涂、濡首’之象。”《正》曰:“狱,亦‘庶政’也。而敢心,则殆矣。周政,五申之曰‘庶狱庶慎,文王罔敢知于兹’。夫以文王之圣,而不敢与苏公争折狱;苏公之智,过于文王乎?文王明于用人,而苏公明于‘折狱’。故曰:‘敢折狱,明主之大戒也。'”淇澳曰:“大禹‘文命’之‘敷’⑨, ‘下车泣罪’之心,为之也。”《意》曰:“‘山下有火’,有木以用光,而上炎;然有山即‘止’,而不过。能‘明庶政’,则听断无冤;‘哀矜勿喜’⑩,则文乃无害。是故圣人以学问善世,使之明其所明。而又令其‘无敢’,庶免‘尊知火驰、卤莽斗胜’之焰。然后知:文之为道,正所以分而柔之也。”《诂》曰:“贲,外止、内明,故‘无敢折狱’。旅,外明、内止,故‘明慎用刑,而不留狱’。”

初九,贲其趾(古,一作“止”),舍车而徒(郑、张本,作“舍舆”)。变重《艮》。《艮》宫。世。

《宜》曰:“《贲》,下体离‘明’,嫌于过饰。初之‘舍车’,任贤也。‘徒’,即‘徒行’象。在坎‘车’下,为‘徒’;眚车⑪,故‘舍车’。‘乘’,正与四‘马’应①。”《正》曰:“‘斧钺’‘缧绁’,生于‘车服’。‘舍车而徒’,则去其刑狱也远矣。”《意》曰:“桓荣、董徵,陈其‘车服’,夸以‘高会’,何其陋耶?冯良、熊玄之坏车,各有其义。所贵‘士君子之步趋’者,不为‘轩冕’所动耳。”

《象》曰:“舍车而徒”,义弗乘也。

“人文”之“化成”,成以“义”也。《艮》宫,持世②, “义”在乎初。郝《解》曰:“奉命求贤,‘舍车’山下,躬造‘贤者之庐’。此又一说。”

六二,贲其须。变乾,为《大畜》。积变,《蛊》。

《宜》曰:“二,互坎、变乾,合水天之《需》,为‘须’。必待可文者,而后文之;不须文者,不文也。”玄子曰:“二四五上,互《颐》。二,在《颐》下,为‘须’。须,阴也,柔文刚也。二,必‘贲其须’,以从三;五,必‘贲于丘园’,以从上。圣人‘右质、左文’之意,见矣。或曰‘贱妾也’。天官,有须女。离元,正配,故取其象。”元公曰:“有须者,贲五官之文采也。《离》,藏智,为‘心’;窍面,为‘目’;附喙,为‘须’。‘喙’,艮象。”郝《解》曰:“‘须’,旗之旒;与‘车马束帛’,同意。”

《象》曰:“贲其须”,与上兴也。

诚斋曰:“如贾谊知‘《易》之《贲》',未知《贲》之‘须’也。”《遡》曰:“‘文明’,当与上之‘笃实’,俱兴。”履曰:“汉武重学,而文翁化蜀;六经中天,而魏、元皆不敢改。相须而兴,时化必然。”

九三,贲如,濡如,永贞吉。变震,为《颐》。积变,《蒙》。

《宜》曰:“三、四,刚柔;维离、艮交。故俱曰‘贲如’。‘濡’,坎水象。《离》成文德,恐为所溺,故勉以‘永贞’。”郝《解》曰:“坎‘轮’,当险;‘六辔’③,如‘濡’。震‘雷’、坎‘雨’,有‘车马载涂遇雨’之象。上,与艮主敌应,为‘山高车不进’之象。盖见贤者,‘抗节’‘幽贞’, ‘高山仰止’;所以为‘永贞’,不可‘陵’也。”

《象》曰:“永贞之吉”,终莫之陵也。

曰:“周党、严光,虽征致之;而终莫能以尊爵,‘陵’之。”

六四,贲如,皤如(郑、陆,作“蟠”。荀,作“波”。董,音“槃”),白马翰如(“翰”,一作“寒”);匪冦,婚媾。变重《离》。积变,《未济》。应爻。

郝《解》曰:“‘皤’,大腹也。《左传》曰:‘皤其腹。’坎,满象。马在车前,震也。《檀弓》曰:‘殷人尚白,戎事乘翰。’上卦艮,‘白’也。‘冦’,指三。而初与四应,本婚媾也;三为坎,主‘隐伏’,故疑为‘冦’。知之,则合矣;为‘共济、上达’之象。”

《象》曰:六四当位,疑也;“匪冦婚媾”,终无尤也。

《意》曰:“谨其初,所以厚其‘终’也;‘疑’,所以慎也。‘终无尤’,则非‘苟合’矣。上体,‘笃实’;文之以礼,而已。”

六五,贲于丘园(陆德明,引黄□①作“世于丘园”),束帛戋戋(子夏,作“残残”),吝,终吉。变巽,为《家人》。积变,《讼》。

《宜》曰:“古之得贤,舜,可甥;尹,可师;说,可相;蔼若家人,情殷礼略。后世,循‘通帛’之‘旃’②, ‘束帛’先焉。方之于古,‘戋戋’,吝矣。‘以其尊德乐道’③,故吉也。五,变巽,有刚明之德;而巽于贤,故象‘聘士’;此所以‘有喜也’。艮‘山’,震‘林’;艮‘丘’,震‘园’。婚媾,‘纳帛一束’。‘束,五两’④。《注》:‘十端,为束。'⑤以帛从两头卷至中,以‘十端’,成‘五两’;用‘聘女’,因以‘聘士’。《子夏传》‘五匹为束,三玄二纁’,象阴阳也。五,阳位;六,阴画;故有‘阴阳’象。坤,为‘帛’;而二阳束之,‘束帛’象。”《订》曰:“‘莘耕’⑥‘版筑’⑦; 《贲》光,所以映商邦者。五以礼上九之贤,受贲于上九也。”郝《解》曰:“贲,以五象‘丘园’;谦,以五象‘侵伐’; 《易》未尝定‘以五,为君也’。泰,以六二象‘君’;谦,以九三为‘主’;未尝定‘以君,居五也’。”

《象》曰:六五之吉,有喜也。

《意》曰:“贲,莫大于礼;礼,莫大于敬贤;此天地交泰之喜机也。”

上九,白贲,无咎。变坤为《明夷》。

《一》曰:“乾坎艮,为‘白’;而艮,为‘成终’。《大学》‘明明’,要之于‘止’。质其文,文其质。采,以白为地。白心素位,此无色之色,所以为至色也。此,知‘质统文质’者也。”郝《解》曰:“来,则成乾;天地,所以交泰也。往,则为止;人文,所以增光也。”

《象》曰:白贲无咎,上得志也。

潜老夫曰:“旷然太古之逸,无‘缁尘纤墨’之染,双超无累,自得己志,惟其独上也。小往,实大心矣。《南华》之写‘藐姑射’,非貌此乎?通乎‘剥、复、无妄、大畜’之道者,‘陋巷’与‘删述’, ‘深山’与‘垂裳’,同一‘白贲’也。”

《时论》曰:子读《贲》而“愀然”,语于子张曰“非正色之卦也。丹漆不文,白玉不雕。质有余,不受饰也。”既曰“非正色”,又曰“贲无色”,何耶?自无色,而玄黄;玄黄,即无色也。天地之色,寄于日火;山表地理,火灿天文。民宝日用,以明藏幽,南离“相见”,登高视远。心,本火也,以见为缘,能见文理,止于文理。“知止”者,见其“所不见”矣。“色色”者,未尝色矣①。“小利攸往”,细分而慎之也。曰“分刚”,曰“刚上”,尊阳而统之也。《后天》,离,代乾南;乾,代艮西北。天文起乎,《离》宫东方;而《贲》,为《艮》宫初变,《圆图》位乎寅方。一刚来《离》中,而二柔成文;一刚分《艮》上,而二柔成文;此一端之象也。以《泰》交易,则乾、坤之文也。三阳交错,是三白杂文于六色也。况“一在二中”之“无所不文”“无所不通变”耶?天,文于地;而“无,文于有”者也。日刚,月柔;星刚,辰柔;暑刚,寒柔;概也。节候星土,燥湿有宜;生克制化,体用相资。任其“无历、无律,而莫为”之“明”, “止”;则天经,荒矣。君刚,臣柔;父刚,子柔;夫刚,妻柔;概也。一人之身,茹吐相资;一法之立,张弛相用。“僭忒、偏宕,而莫为”之“明”, “止”;则人伦斁矣。虽曰:“文者,末也;止者,本也。”②然纵其“率陋”,岂能止其“热焰”?惟以“文明止之”,而薪火自相适矣。此圣人所以全末、全本,上察下化,有济而无损乎?君子之贲天下,贵止、贱动;而常因动,以为止。事业之极文明者,莫光辉于“尚贤”。而贲相望于道者,“车”“马”也。“车、马,闲驰”①, “卷阿”思吉②;介以“媒妁”③,被以“玄纁”;质,有其文矣。“乘也者,君子之器也。”④揆度斯义,初虽徒步,继必“上兴”;亦将立绥、“濡”辔,而从“翰”矣。初,“艮其趾”⑤,不羡“车服”。二,“辐”可“脱”⑥, “须”亦可执。三,“观所养”⑦,和乐且“濡”。四,柔“丽”刚,《艮》变之应也⑧。辅嗣曰:“欲静,则失初之应;欲进,则惧三之难。”⑨“疑”生,则“冦”; “疑”亡,则“媾”。若是乎“致饰亨尽”⑩之时,“纷华”之为大敌⑪,而“朴素”之为佳耦也。“素丝良马”⑫,相因“束帛”; “有家勿恤”⑬,志存“丘园”;表里“式闾”⑭,盛世之大文章也。虽偏吝啬;五,“终吉”矣。上之《明夷》,吾道“用晦”,曰:“有何色?”而五采之祖也《。意》曰:“‘皎皎空谷’⑮,艮体终‘止’, ‘从先进’矣⑯。以‘无咎’,为万世之大喜;此‘化成’之志也,非‘上’而能‘得’乎?”《象》曰:“明庶政。”恐其执总恶别,不分条理也。曰:“无敢折狱”。恐其恃智刻深,充类冤贤也。《彖》赞贲,爻虑贲,乃所以善享“文法”之天地欤?

智曰:“噬嗑,伏井,而叠丰;‘劳劝’①‘井井’, ‘宜照天下’②,而‘法明’矣③。贲,伏困,而叠旅;苟能知‘命’④,而‘旅’处之,岂有‘文灭质、礼滋伪’之忧乎?晦息明用,阳杂阴文;不得不,即此‘日章’者,养其‘暗然’也⑤。贲、革,居《方图》坎、离井格之下;‘文炳’⑥‘文蔚’;非所以因《革》,而‘化成’哉?《易》之卦图,可谓‘至文’,可谓‘无色’,是‘明即止,而贲自白’者也。”

周易时论合编卷之三终

①《小畜》卦。

②“谦以制礼,豫以作乐”。指《谦》《豫》两卦。

③《谦》卦,为上坤下艮;《豫》卦,为上震下坤。坤,为顺;艮,为止;震为动。所以称“动止皆顺”。

④六十四卦卦序,《豫》为第16卦。《上经》三十卦,所以称《豫》卦,为“折半之中”。

①《礼记·中庸》:“舜其大知也与,舜好问而好察迩言,隐恶而扬善。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其斯以为舜乎!”

②《韩诗外传》八。

③《系辞下》,所引“三陈九卦”。

④《论语·颜渊》:“颜渊问仁。子曰:‘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

⑤《礼记·中庸》:“诚者,非自成己而已也,所以成物也。成己,仁也;成物,知也。性之德也,合内外之道也。”

⑥《系辞下》:“《谦》,德之柄也。”“《谦》以制礼。”

⑦《乾卦·文言传》:“元者,善之长也。亨者,嘉之会也。利者,义之和也。贞者,事之干也。”

⑧《谦》卦:“谦谦君子,卑以自牧。”“劳谦君子,有终,吉。”

①《礼记·中庸》:“君子之中庸也,君子而时中。小人之中庸也,小人而无忌惮也。”

②《孟子·尽心上》:“待文王而后兴者,凡民也。若夫豪杰之士,虽无文王犹兴。”

③《论语·宪问》:“子曰:不怨天,不尤人,下学而上达。”

④张揖(生卒不详),字稚让,东汉清河人,著《广雅》十卷、《埤苍》三卷、《古今字诂》等。

⑤《孟子·尽心上》:“万物皆备于我矣。反身而诚,乐莫大焉。强恕而行求仁莫近焉。”

①《礼记·月令》:“天子亲载耒耜,措之于参保介之御间。”

②《系辞下》:“服牛乘马,引重致远。”

③《仪礼·大射》:“上射揖,司射退,反位。乐正命太师曰:‘奏《貍首》,闲若一。'”《礼记·射义》:“其节,天子以《驺虞》为节,诸侯以《貍首》为节。”陆德明《经典释文》:“貍之言不来也。首,先也。此逸诗也。”

④《诗经·小雅·车攻》:“决拾既佽,弓矢既调。”《仪礼·大射》:“小射正奉决拾以笥,大射正执弓。”

⑤“闾”字,原为“闵”字。根据黄道周《易象正》。《国语卷五·鲁语下》曰:“齐闾丘来盟。”

⑥《国语·晋语八》:“君子,比而不别。比德以赞事,比也。”《礼记·玉藻》:“君子于玉比德焉。”

①韩愈著《送孟东野序》。

②《论语·学而》:“贤贤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

③《尚书·无逸》。

④《老子》。

⑤《系辞上》举7爻。《中孚》九二,《同人》九五,《大过》初六,《谦》九三,《乾》上九,《节》初九,《解》六三。《谦》所引之爻,为所举七爻中之第4爻。

⑥《诗经·大雅·皇矣》:“不识不知,顺帝之则。”

①《庄子·田子方》:“夫至人者,上闚青天,下潜黄泉,挥斥八极,神气不变。”

②《杂卦传》。

③《说文·示部》:“禡,师行所止,恐有慢其神,下而祀之曰禡。从示,马声。”

④《左传·闵公二年》:“帅师者,受命于庙,受脤于社。”

①《礼记·祭义》:“天则不言而信,神则不怒而威。”

②《孟子·告子下》:“我能为君约与国,战必克。”

③《论语·公冶长》:“孔子问志。颜渊曰:‘愿无伐善,无施劳。'”

④《论语·宪问》:“陈成子弑简公,孔子沐浴而朝,告于哀公曰:‘陈恒弑其君,请讨之。'”

⑤《孟子·滕文公下》:“能言距杨、墨者,圣人之徒也。”

⑥《尚书·大禹谟》:“满招损,谦受益,时乃天道。”

⑦《系辞下》:“《履》以和行,《谦》以制礼。”望对,指《六十四卦方图》,履卦位于东南,谦卦位于西北。

⑧《系辞上》:“德言盛,礼言恭。谦也者,致恭以存其位者也。”

⑨《谦》卦,《彖》曰:“天道亏盈而益谦,地道变盈而流谦,鬼道害盈而福谦,人道恶盈而好谦。”

⑩《楚辞·天问》:“冥昭瞢闇,谁能极之。”

⑪《尚书·仲虺之诰》:“夏王有罪,矫诬上天,以布命于下。”

①《老子》:“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②《谦》卦,九三独变,为坤卦。

③《乾》卦:“九三,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

④《坤》卦:“六三,含章可贞;或从王事,无成有终。”

⑤《谦》卦,初六独变,为《明夷》卦。

⑥谦卦,二三四,互坎。坎,为险。

⑦《谦》卦,六二独变,为《升》卦。

⑧《谦》卦,六四独变,为《小过》卦。《小过》卦,《象》曰:“君子以行过乎恭,丧过乎哀,用过乎俭。”

⑨《谦卦》,六五爻独变,为《蹇》卦。二三四五上,互为《师》卦。《蹇》卦:“九五,大蹇,朋来。”

⑩《唐六典》:“女初嫁,听摄母服庙见。”

⑪《礼记·郊特牲》:“而君亲誓社,以习军旅。”

⑫《孟子·尽心上》:“附之以韩魏之家,如其自视欿然,则过人远矣。”

⑬邵雍:“唐虞捐逊三杯酒,汤武征伐一局棋。”

①《公羊传·僖公九年》:“葵丘之会,桓公震而矜之,叛者九国。震之者何?犹曰:‘振振然’。矜之者何?犹曰;‘莫若我也’。”

②戌亥,为天门,乾之位也。辰巳,为地户,巽之位也。

③《谦》卦,上卦伏乾。《谦》卦,为兑宫五世卦。兑,为悦。

④《谦》卦,《彖》曰:“天道下济而光明,地道卑而上行。”

⑤《礼记·中庸》:“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其斯以为舜乎?”

⑥《礼记·大学》; “所藏乎身不恕,而能喻诸人者,未之有也。”“慎”字,出现于多处:“故君子必慎其独也。”“有国者不可以不慎,辟,则为天下僇矣。”“是故君子先慎乎德”

⑦《礼记·大学》:“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

⑧《礼记·大学》:“如恶恶臭,如好好色,此之谓‘自谦’。”

⑨《系辞下》:“重门击柝,以待暴客,盖取诸《豫》。”

⑩《序卦传》:“以喜随人者必有事。”

⑪《豫》卦,《象》曰:“先王以作乐崇德,殷荐于上帝,以配祖考。”

⑫《杂卦传》。

⑬豫卦,上震下坤。震为雷。《说卦传》:“帝出乎震。”坤,为地。《诗经·小雅·北山》:“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⑭叠,即内外卦互换。

①豫卦,为第15卦,为《上经》30卦之中。

②36贞悔卦,9卦一组,谦豫一组为第9贞悔卦。为第一轮之终。

③《礼记·乐记》:“礼以道其志,乐以和其声,政以一其行,刑以防其奸。礼乐刑政,其极一也,所以同民心而出治道也。”

④《师》卦,为上坤下坎。所以,坤坎,“行师”。

⑤《序卦传》。

⑥《礼记·乐记》:“乐者,天地之和也;礼者,天地之序也。和,故百物皆化;序,故群物皆别。乐由天作,礼由地制。”

⑦《孟子·梁惠王上》:“仲尼之徒,无道桓文之事者,是以后世无传焉。”桓文,是齐桓公和晋文公并称。

⑧三国魏曹真、晋司马懿,并称。

①《礼记·乐记》:“王者功成作乐,治定制礼。”

②《礼记·乐记》:“乐者,天地之和也。夫乐者,先王之所以饰喜也。”

③《礼记·郊特牲》:“春禘而秋尝。”

④《礼记·中庸》:“使天下之人,齐明盛服,以承祭祀;洋洋乎,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

⑤(明)倪元璐撰《儿易内仪以》。此引用,见《儿易外仪》卷十一。

①《礼记·中庸》:“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

②《史记·孔子世家》:“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

③《礼记·中庸》:“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

④《论语·泰伯》:“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

⑤《诗经·卫风·河汉》:“谁谓宋远,曾不崇朝。”

⑥《大戴礼记·文王官人》:“喜色由然以生,怒色拂然以侮,欲色呕然以偷,惧色薄然以下,忧悲之色累然而静。”

①《史记·越王勾践世家》:“越王为人,长颈鸟喙,忍辱妒功,可与共患难,不可与共安乐。”

②《礼记·乐记》:“石声磬,磬以立辨,辨以致死。君子听磬声,则思死封疆之臣。

③《系辞下》:“介如石焉,宁用终日?断可识矣。君子知微知彰,知柔知刚,万夫之望。”

④《震》卦:“上六,震索索,视矍矍,征凶;震不于其躬于其邻,无咎;婚媾有言。”

⑤《杂卦传》。

①《史记·礼书》:“出见纷华盛丽而说,入闻夫子之道而乐,二者心战,未能自决。”

②《管子·小匡》:“以此教其子弟,少而习焉,其心安焉,不见异物而迁焉。是故其父兄之教,不肃而成,其子弟之学,不劳而能。夫是,故工之子常为工。”

③《系辞下》:“黄帝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盖取诸《乾》《坤》。”

①《孟子·尽心上》:“人之有德慧术知者,恒存乎疢疾。独孤臣孽子,其操心也危,其虑患也深,故达。”

②《公羊传·襄公十六年》:“君若赘旒然。”

③《论语·里仁》:“朝闻道,夕死可矣。”

①《升》卦:“上六,冥升,利于不息之贞。”

②《汉书·严君平传》:“平卜筮于成都市,以为‘卜筮者贱业,而可以惠众人’。”“裁日阅数人,得百钱足自养,则闭肆下帘而授《老子》。”

③陶渊明(352或356—427),字元亮,又名潜,浔阳柴桑人。

④《世说新语·识鉴》:“张季鹰,因思吴中菰菜羹、鲈鱼脍,曰:‘人生贵得适意尔,何能羁宦数千里以要名爵!'”

⑤黄石公。

⑥《论语·微子》:“谓‘柳下惠、少连,降志辱身矣。言中伦,行中虑,其斯而已矣’。谓‘虞仲、夷逸,隐居放言,身中清,废中权’。”

⑦《屯》卦:“勿用有攸往,利建侯。”

⑧《屯》卦初六,“《象》曰:‘虽磐桓,志行正也;以贵下贱,大得民也。'”

⑨《屯》卦,《彖》曰:“雷雨之动满盈,天造草昧;益建侯而不宁。”

⑩豫:利建候行师。

⑪《师》卦,武;《比》卦,文。

⑫《小畜》卦,《象》曰:“君子以懿文德。”《履》卦,《象》曰:“君子以辨上下,定民志。”

⑬泰否。《泰》卦,《彖》曰:“天地交而万物通也,上下交而其志同也。”

⑭《谦》卦,《象》曰:“君子以裒多益寡,称物平施。”

①《豫》卦,《彖》曰:“豫之时义大矣哉。”“时义”,于六十四卦,首次出现。

②《豫》卦,《象》曰:“先王以作乐崇德,殷荐之上帝,以配祖考。”

③《周礼·春官·都宗人》:“国有大故,则令祷祠。既祭,反命于国。”

④十二律吕图,黄钟,位于北方子位;林钟,位于西南未位。豫卦,上震,下坤。

⑤十二律吕图,太簇,位于东北寅方。

⑥84×2=168。

⑦《谦》《豫》一组,为第9贞悔卦。所以,称“首九之终”。

⑧《大横图》,豫卦为第60卦。文王序卦,第60卦,为《节》卦。

⑨《豫》卦,初六独变,为《震》卦。

⑩《周书·洪范》:“曰:咎徵:曰狂,恒雨若;僭,恒阳若;豫,恒燠若;急,恒寒若;蒙,恒风若。”

⑪《豫》卦,六二独变,为《解》卦。

⑫《尚书·益稷》:“予击石拊石,百兽率舞。”

⑬《礼记·聘义》:“叩之其声清越以长,其终诎然,乐也。”

⑭《孟子·万章下》:“集大成也者,金声而玉振之也。金声也者,始条理也;玉振之也者,终条理也。始条理者,智之事也;终条理者,圣之事也。”

⑮《豫》卦,六三独变,为《小过》卦。

⑯《国语·周语》:“夫乐不过以听耳,而美不过以观目。若听乐而震,观美而眩,患莫甚焉。”

⑰《豫》卦,九四独变,为坤卦。《坤》卦用六,《象》曰:“用六永贞,以大终也。”

⑱《尚书·益稷》:“戛击鸣球,搏拊琴瑟以咏,祖考来格。”

⑲《尚书·益稷》:“箫韶九成,凤皇来仪。”

①《豫》卦,六五独变,为《萃》卦。《萃》卦:“九五,萃有位,无咎,匪孚;元永贞,悔亡。”

②《国语·周语》:“二十三年,王将铸无射,而为之大林。”

③《国语·周语》:“夫乐不过以听耳,而美不过以观目。若听乐而震,观美而眩,患莫甚焉。”

④《老子》:“知不知,尚矣;不知知,病也。圣人不病,以其病病。夫唯病病,是以不病。”

⑤《豫》卦,上六独变,为《晋》卦。

⑥《孟子·尽心上》:“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

⑦六十四卦卦序,谦,为第15卦;豫,为第16卦。《系辞下》:“《谦》以制礼。”《豫》卦,《象》曰:“先王以以作乐崇德,殷荐之上帝,以配祖考。”

⑧《礼记·乐记》:“仁近于乐,义近于礼。”

⑨《礼记·乐记》:“乐者敦和,率神而从天;礼者别宜,居鬼而从地。”

⑩《豫·象》曰:“先王作乐崇德,殷荐之上帝,以配祖考。”

⑪《礼记・乐记》:“及夫礼乐之极乎天,而蟠乎地;行乎阴阳,而通乎鬼神。”

⑫《礼记·乐记》:“乐极则忧,礼粗则偏矣。”

①《论语·泰伯》:“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周之德,其可谓至德也已矣。”

②《否》卦,初上换,则为《随》卦。《泰》卦,初上换,则为《蛊》卦。

③《杂卦传》。

④《随》卦,上兑下震。震为雷,兑为泽。

⑤《蛊》卦,上艮下巽。巽为风,艮为山。

⑥《序卦传》:“豫必有随,故受之以随。”

⑦《序卦传》:“以喜随人者必有事,故受之以蛊。”

⑧贞悔36卦,九卦一组。随蛊之贞悔卦,为第10卦,为“次九之首”。

①《系辞下》:“上下无常,刚柔相易,不可为典要,唯变所适。”

②《说文解字》。

③《随》卦,为震宫归魂卦。

④《归妹》卦,为兑宫归魂卦,也为八宫卦之“大归”。

⑤“陽”,原为“旧”字。于意不通。根据《易纬·乾凿度》。

⑥《序卦传》:“豫必有随,故受之以《随》。”

⑦上篇30卦,《豫》为第16卦,《随》为第17卦。故称,“上篇之中”。

①《蛊》卦,颠倒即《随》卦。又称“贞悔卦”。

②《论语·微子》:“虞仲、夷逸,隐居放言,身中清,废中权。我则异于是,无可无不可。”

③《礼记·中庸》:“君子素其位而行,不愿乎其外。”

④《礼记·中庸》:“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

⑤《礼记·中庸》:“成己,仁也;成物,知也;性之德也,合内外之道,故时措之宜也。”

⑥《礼记·孔子闲居》:“清明在躬,气志如神,嗜欲将至,有开必先。天降时雨,山川出云。”

⑦《礼记·礼运》:“此六君子者,未有不谨于礼者也。以著其义,以考其信,著有过,刑仁讲让,示民有常。如有不由此者,在执者去,众以为殃,是谓‘小康’。”

⑧《礼记·礼运》:“大道之行也,与三代之英,丘未之逮也,而有志焉。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

⑨《论语·八佾》:“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

⑩《礼记·中庸》:“吾学周礼,今用之,吾从周。”

①《系辞上》:“与天地相似,故不违。知周乎万物,而道济天下,故不过。旁行而不流,乐天知命,故不忧。”

②《老子》:“谷神不死,是谓玄牝。玄牝之门,是谓天地根。绵绵若存,用之不勤。”

③《楞严经》:“心无贪淫。于外六尘不多流逸。因不流逸。旋元自归。尘既不缘。根无所偶。反流全一。六用不行。十方国土。皎然清净。譬如琉璃。”

④《庄子·在宥》:“尸居而龙见,渊默而雷声。”

①《孟子·告子上》:“心之官则思,思则得之,不思则不得也。”

②“曰”字,原文为“口”字。

③《论语·里仁》:“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与比。”

①《吕氏春秋·离谓》:“洧水甚大,郑之富人有溺者,人得其尸者。富人请赎之,其人求金甚多。以告邓析,邓析答之曰:‘安之。人必莫之卖矣。’得尸者患之,以告邓析,邓析又答之曰:‘安之。此必无所更买矣。'”

②郝敬著《周易正解》。

①竖头须,寺人勃鞮。

②(晋)葛洪著《抱朴子·喻蔽》:“騏騄追风,不能近其迹;鸿鹄奋翅,不能卑其飞。”

③(汉)袁康著《越绝书·越绝外传记范伯》:“有高世之材,必有负俗之累。”

④(宋)朱熹著《四书章句集注·中庸章句》:“中者;不偏不倚;无过不及之名。”⑤《礼记·中庸》:“君子中庸,小人反中庸,君子之中庸也,君子而时中;小人之中庸也,小人而无忌惮也。”

⑥《礼记·中庸》:“是以声名洋溢乎中国,施及蛮貊。舟车所至,人力所通,天之所覆,地之所载,日月所照,霜露所队,凡有血气者,莫不尊亲,故曰配天。”

①《随》卦,一至五爻皆变,而为《升》卦。《随》卦,上六爻独变,为《无妄》卦。《无妄卦》,伏卦为《升》卦。

②《尚书·洪范》:“庶征:曰雨,曰旸,曰燠,曰寒,曰风。曰时:五者来备,各以其叙,庶草蕃庑。”

③《庄子·让王》:“日出而作,日入而息,逍遥于天地之间而心意自得。”

④《尚书·君牙》:“夏暑雨,小民惟曰怨咨。冬祁寒,小民亦惟曰怨咨。厥惟艰哉。”(北周)庾信《角调曲二首》:“祁寒暑雨是无胥怨,天覆云油滋焉渗漉。”

⑤《系辞下》:“阳一君而二民,君子之道也。阴二君而一民,小人之道也。”

①《随》卦,初九独变,为《萃》卦。《萃》卦,伏《大畜》卦。

②《革》卦:“上六,君子豹变,小人革面;征凶,居贞吉。”

③《随》卦:“六三,系丈夫,失小子;随有得,利居贞。”

④《随》卦,九四独变,为《屯》卦。《屯》卦六四,《象》曰:“求而往,明也。”⑤《随》卦:“九四,随有获,贞凶;有孚在道,以明,何咎?”

⑥《随》卦,九五独变,为《震》卦。

⑦《乾卦·文言传》:“君子体仁足以长人,嘉会足以合礼,利物足以和义,贞固足以干事。”

⑧《随》卦,六二独变,为《兑》卦。

⑨《尚书·立政》:“以并受此丕丕基。”

⑩《尚书·毕命》:“彰善瘅恶,树之风声。”

⑪上经,18贞悔卦。随、蛊一组,为第10贞悔卦,故称“二九中间”。

①《乾卦·文言传》:“利物足以和义,贞固足以干事。”

②《论语·卫灵公十五》:“君子义以为质,礼以行之,孙以出之,信以成之。”③《论语·里仁》:“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于比。”

④《礼记·中庸》:“人者仁也,亲亲为大。义者宜也,尊贤为大。”

⑤《随》卦,《象》曰:“君子以向晦入宴息。”

⑥《序卦传》:“以喜随人者必有事,故受之以蛊。”

①《巽》卦,九五独变,为《艮》卦。上卦,则由巽,变艮。

②《国语·楚语下》:“远不过三月,近不过浃日。”韦昭注:“浃日,十日也。”

①《尚书·牧誓》:“时甲子昧爽,王朝至于商郊牧野。”

②《尚书·武成》:“越三日,庚戌,柴望,大告武成。”

③《尚书·武成》:“既戊午,师逾孟津。”

④《尚书·牧誓》:“时甲子昧爽。王朝至于商郊牧野,乃誓。”

⑤《国语·周语》:“王二月,癸亥夜陈,未毕而雨。”

⑥《诗经·大明》:“肆伐大商,会朝清明。”

①《五灯会元》卷十:“若论佛法,一切见成。”

②《巽》卦,九五爻独变,为《蛊》卦。《巽》卦:“九五,贞吉,悔亡,无不利;无初有终;先庚三日,后庚三日。”

①《礼记·中庸》:“君子之道,淡而不厌,简尔文,温而理,知远之近,知风之自,知微之显。”

①《蛊》卦,为巽宫归魂卦。《蛊》卦,九三爻,为世爻。

②《孝经·开宗明义》:“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

①《诗经·大雅·烝民》:“吉甫作诵,穆如清风。”

②《左传·闵公元年》:“宴安鸩毒,不可怀也。”

③《论语·季氏》:“齐景公有马千驷,死之日,民无德而称焉。”

④《新唐书·田游岩传》:“臣所谓‘泉石膏肓,烟霞痼疾’者。”

①后天八卦中,坤位于先天巽位。

②《蛊》卦,为巽宫归魂卦。

③“五”字,北大本模糊,似“丑”字,于句意不通。据文镜本。《巽》卦,九五独变,为《蛊》卦。

④“忠”字,北大本不清,似“患”字,于句意不通。据文镜本。

⑤《礼记·祭统》:“显扬先祖,所以崇孝也。”《孝经·开宗明义》:“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

⑥上艮下巽,为《蛊》;上巽下艮,为《渐》。

⑦《蛊》卦,九三爻独变,为《蒙卦》。《蒙》卦:“六三,物用取女,见金夫,不有躬,无攸利。”

⑧《蛊》卦,初六独变,为《大畜卦》。《大畜》卦,《彖》曰:“大畜,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

⑨《尚书·酒诰》:“小子惟一妹土,嗣尔股肱,纯其艺黍稷奔走事厥考厥长。”

⑩《孔丛子·论书》:“忧思三年,追悔前愆。”

⑪《尚书·大诰》:“若考作室,既底法,厥子乃弗肯堂,矧肯构。”

⑫《尚书·大诰》:“厥父菑,厥子乃弗肯播。”

⑬《尚书·大诰》:“厥考翼,其肯曰予有后,弗弃基。”

①《蛊》卦,上九独变,为《升卦》。《升卦》:“上六,冥升,利于不息之贞。”

②“《临》进”, “《观》进”,从十二辟卦言。如二阳之《临》,进三阳之《泰》。

①《论语·雍也》:“务民之义,敬鬼神而远之,可谓知矣。问仁。曰:‘仁者先难而后获,可谓仁矣。'”

②《六十四卦方图》, 《复》卦,历十六卦而为《临》卦。《临》卦,历八卦而为《泰》卦。《泰》卦,历四卦而为《大壮》卦。《大壮》卦,历四卦而为《夬》卦。《夬》卦,历一卦而为《乾》卦。

③《礼记·中庸》:“唯天下至圣,为能聪明睿智,足以有临也。”

①《系辞上》:“日新之谓盛德,生生之谓易。”

①项安世撰《周易玩辞》:“六三以甘媚临,而‘无攸利’,见君子之难说也。既优之,无咎,又见君子之易事也。”

①《系辞传》:“言出乎身,加乎民。”

②《礼记·中庸》:“君子动而为天下道,行而为天下世法,言而世为天下则,远之则有望,近之则不厌。”

③《临》卦,上坤下兑。坤为土,为顺;兑为泽,为悦。

④《诗经·小雅·车辖》:“匪饥匪渴,德音来括。虽无好友,式燕且喜。”

⑤《管子·心术上》:“耳目者,视听之官也。心而无与于视听之事,则官得守其分矣。夫心有欲者,物过而目不见,声至而耳不闻也。”

⑥《管子·九守》:“一曰长目,二曰飞耳,三曰树明。明知千里之外,隐微之中。”

①《尚书·说命》:“若作酒醴,汝为曲蘖;若作和羹,汝为盐梅。”

②“吕强”字,原为“吕疆”字。杨万里著《诚斋易传》作“吕强”。

③扬雄著《太玄》。

④《咸》卦,《彖》曰:“天地感而万物化生,圣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

①《临》卦,九三独变,为《泰》卦。《泰》卦:“六三,无平无陂,无往不复;艰贞无咎,勿恤其孚,于食有福。”

②《大有》卦,《象》曰:“君子以遏恶扬善,顺天休命。”

③《诗经·巧言》:“盗言孔甘,乱是用餤。”

④《临》卦,六四独变,为《归妹》卦。《归妹》卦:“九四,归妹愆期,迟归有时。”《归妹》卦,《象》曰:“君子以永终知弊。”

⑤《临》卦,初九独变,为《师》卦。

⑥《诗经·小雅·甫田之什》:“左之左之,君子宜之。右之右之,君子有之。维其有之,是以似之。”

⑦《尚书·尧典》:“钦明文思安安,允恭克让。”

⑧《尚书·舜典》:“浚哲文明,温恭永塞。”

⑨《临》卦,上六独变,为《艮》卦。《艮》卦:“上九,敦艮,吉。”

⑩《诗经·小雅·天保》:“天保定尔,以莫不兴,如山如皋,如岗如陵,如川之方至,以莫不增。”

①《礼记·中庸》:“使天下之人,齐明圣服,以承祭祀,洋洋乎如在其上。”

②《论语·颜渊》。

①《论语·子张》。

②《礼记·学记》。

③《孟子·尽心下》。

④古诗《击壤歌》:“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凿井而饮,耕田而食,帝力于我何有哉?”

⑤《文选·左思蜀都赋》:“杂以蕴藻,糅以苹蘩。”

①《尚书·尧典》:“允恭克让,光被四表,格于上下。”

②《尚书·尧典》:“九族寂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协和万邦。”

①《系辞上》:“君子居其室,出其言,善则千里之外应之,况其迩者乎?居其室,出其言,不善则千里之外违之,况其迩者乎?”

②《尚书·泰誓》:“天佑下民,作之君,作之师,惟其克相上帝,宠绥四方。”

③《史记·郦生陆贾列传》:“王者以民人为天,而民人以食为天。”

④《荀子·致士》:“得之则治,失之则乱;得之则安,失之则危;得之则存,失之则亡。故有良法而乱者,有之矣;有君子而乱者,自古及今,未尝闻也。”

⑤《临》卦,《象》曰:“君子以教思无穷,容保民无疆。”

⑥“聋”字,原文为“袭”。

①《尚书·咸有一德》:“七世之庙,可以观德。万夫之长,可以观政。”

②《尚书·舜典》:“辑五瑞,既月,乃日觐四岳群牧,班瑞于群后。”

③《礼记·中庸》:“使天下之人,齐明盛服,以承祭祀。洋洋乎,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

④刘向著《说苑·贵德》:“天子好利则诸侯贪,诸侯贪则大夫鄙,大夫鄙则庶人盗。上之变下,犹风之靡草也。”《论语·颜渊》:“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

⑤《管子·版法》曰:“版法者,法天地之位,象四时之行,以治天下。四时之行,有寒有暑,圣人法之,故有文有武。”《论语·阳货》曰:“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

⑥《孟子·万章上》:“莫之为而为者,天也;莫之致而至者,命也。”

⑦《观》卦,上巽下坤。坤,为顺,为地,故称“顺地”;巽,为风,故称“巽风”。

⑧《系辞下》:“君子知微知彰,知柔知刚,万夫之望。”

⑨《诗经·曹风·鸤鸠》:“淑人君子,其仪不忒。其仪不忒,正是四国。”

⑩《观》卦初六独变,为益卦。《益》卦初九:“利用为大作,元吉,无咎。”

①《尚书·君陈》:“至治馨香,感于神明。黍稷非馨,明德惟馨。”

②《左传·定公四年》:“备物典策,官司彝器。”

③《观》卦,六三独变,为《渐》卦。《渐》卦:“九三,鸿渐于陆,夫征不复,妇孕不育,凶;利御寇。”

④《观》卦,六四独变,为《否》卦。《否》卦:“九四,有命无咎,畴离祉。”

⑤《观》卦,九五独变,为《剥》卦。《剥》卦:“六五,贯鱼以宫人宠,无不利。”

⑥《观》卦,上九独变,为《比》卦。《比》卦:“六三,比之匪人。”

⑦《系辞传》:“八卦以象告,悬象以明,居则观其象,动则观其变。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变化见矣。”

①36贞悔卦,若12卦为一周,则《噬嗑》《贲》为第12贞悔卦,为第一周之末。《剥》《复》为第13贞悔卦,为中周之始。

②《小畜》《履》,为第6贞悔卦。《谦》《豫》,为第9贞悔卦。《噬嗑》《贲》,为第12贞悔卦。

③《谦》《豫》之贞悔一对,为第9贞悔卦。

④《噬嗑》《贲》之贞悔一对,为第12贞悔卦。

⑤“法”,指《噬嗑》卦。文,指《贲》卦。《噬嗑》卦,《象》曰:“先王以明刑敕法”。《贲》卦,《彖》曰:“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

⑥《临》卦,《象》曰:“君子以教思无穷,容保民无疆。”《观》卦,《象》曰:“风行地上,观;先王以省方观民设教。”

⑦《复》卦,《彖》曰:“复,见天地之心。”

⑧《大畜》, 《象》曰:“君子多识前言往行,以畜其德。”

①《杂卦传》:“《临》《观》之义,或与、或求。”

②《论语·里仁》:“君子怀德,小人怀土;君子怀刑,小人怀惠。”

③《系辞下》:“其道甚大,百物不废,惧以终始,其要无咎,此之谓《易》之道也。”

④汉成帝时,王凤的五个兄弟王谭、王商、王立、王根、王逢时,一同被封侯。成帝,则纵情于声色之间;朝廷大权,完全被皇太后,及王氏兄弟所操纵。

⑤《诗经·大雅·烝民》:“人亦有言,柔则茹之,刚则吐之。维仲山甫,柔亦不茹,刚亦不吐,不侮矜寡,不畏强御。”

①上经18贞悔卦,每六贞悔卦为一轮。则第7至第12贞悔卦,为中轮。泰、否,为第7贞悔卦,即中轮之首;噬嗑、贲,为第12贞悔卦,为中轮之尾。

①《礼记·大学》:“乐只君子,民之父母。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此之谓‘民之父母’。”

②《周礼·司寇》:“以两造禁民讼,入束矢于朝,然后听之。”

③《国语·周语下》。

④《尚书·舜典》:“纳于百揆,百揆时叙。”

①《周礼·秋官·大司寇》:“以两造禁民讼,入束矢于朝,然后听之。以两剂禁民狱,入钧金,三日乃致于朝,然后听之。”

②王弼《周易注》:“金刚也,矢直也。”

③八经卦,离,中为阴,即“得坤之中爻”。

④《礼记·曲礼上》:“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

⑤隋《开皇律》:“其在八议之科,及官品第七以上犯罪,皆例减一等;其品第九以上犯者,听赎。”

⑥《噬嗑》卦,上卦为《离》。离初,即九四爻;中,即六五爻;终,即上九爻。⑦《尚书·吕刑》:“有邦有土,告尔祥刑。”

①《尚书·尧典》:“眚灾肆赦,怙终贼刑。”

②《论语·颜渊》:“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

③《尚书·舜典》:“明四目,达四聪。”

④《论语·子路》:“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错手足。”

⑤《史记·货殖列传》:“吏士舞文弄法,刻章伪书,不避刀锯之诛者,没于赂遗也。”

⑥《诗经·卫风·氓》:“尔卜尔筮,体无咎言。以尔车来,以我贿迁。”

⑦《诗经·大雅·荡》:“咨汝殷商,女炰烋于中国,敛怨以为德。”

①《噬嗑》卦,九四独变,为《颐》卦。“由颐之后”,即《噬嗑卦》九四之后;“由颐之前”,指《噬嗑卦》九四之前。

②《噬嗑》卦,六五独变,为《无妄》卦。《无妄》卦:“九五,无妄之疾,勿药有喜。”

③《噬嗑》卦,初九独变,为《晋》卦。《晋》卦,《彖》曰:“康候用赐马蕃庶,昼日三接。”

④《噬嗑》卦,六二独变,为《睽》卦。《睽》卦:“九二曰,遇主于巷,无咎。”

⑤《系辞下》:“小惩而大诫,此小人之福也。”

⑥《系辞下》:“善不积,不足以成名。”

⑦《尚书·尧典》:“象以典刑,流宥五刑,鞭作官刑,扑作教刑,金作赎刑。”

⑧《礼记·大学》:“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无情者,不得尽其辞,大畏民志。”

⑨《系辞上》:“古之聪明睿知,神武而不杀者夫。”

⑩《论语·里仁》:“君子怀德,小人怀土;君子怀刑,小人怀惠。”

⑪比丘以乞食资养色身,清净延命,称为“正命食”。不以乞食如法自活,依四邪、五邪之法而活命,称为“邪命食”。

⑫范晔著《后汉书·卓茂传》。

⑬《尚书·吕刑》:“皇帝哀矜庶戮之不辜,报虐以威,遏绝苗民,无世在下。”

⑭《诗经·大雅·烝民》:“人亦有言,柔则茹之,刚则吐之。维仲山甫,柔亦不茹,刚亦不吐,不侮矜寡,不畏强御。”

①《礼记·檀弓下》:“有直情而径行者,戎狄之道也。”

②《序卦传》:“物不可以苟合,故受之以《贲》。”

③《礼记·曾子问第七》:“君子礼以饰情,三年之丧而吊哭,不亦虚乎?”

④上经十八贞悔卦,《泰》《否》一组,为第7贞悔卦;《噬嗑》《贲》一组,为第12贞悔卦。第7贞悔卦,至第12贞悔卦,为上经三周之中。贲,“文”也。《贲》卦,《彖》曰:“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噬嗑,“法”也。《噬嗑》卦,《象》曰:“先王以明刑敕法。”所以,文、法,指此二卦。

⑤《论语·颜渊》:“棘子成曰:‘君子质而已矣,何以文为?’子贡曰:‘惜乎夫子之说君子也!驷不及舌。文犹质也,质犹文也,虎豹之鞟犹犬羊之鞟。'”

①《说文》曰:“份,文质备也。”“彬”,古文作“份”。《论语·雍也》中的“文质彬彬”,原作“文质份份”。

②《尚书·舜典》:“在璿玑玉衡,以齐七政。”

③《尚书·尧典》:“乃命羲和,钦若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敬授民时。”

④《诗经·大雅·文王》:“上天之载,无声无臭。”

⑤《礼记·中庸》:“是故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莫见乎隐,莫显乎微。”

⑥《论语·述而》:“子以四教:文、行、忠、信。”

⑦《春秋谷梁传·成公元年》:“古者有四民:有士民,有商民,有农民,有工民。”

⑧《噬嗑》卦,《彖》曰:“刚柔分,动而明,雷电合而章。”噬嗑卦,三四五,互坎;二三四,互艮。

⑨《尚书·大禹谟》:“文命敷于四海,祗承于帝。”

⑩《论语·子张》:“上失其道,民散久矣。如得其情,则哀矜而勿喜。”

⑪《说卦传》:“其为舆,也为多眚。”

①《贲》卦:“六四,贲如,皤如,白马翰如;匪冦,婚媾。”

②《贲》卦,为艮宫一世卦,世爻在初九。

③《诗经·秦风·小戎》:“四牡孔阜,六辔在手。”

①此字不清。

②《周礼·春官·司常》:“司常掌九旗之物,名各有所属,以待国事。日月为常,交龙为旂,通帛为旃,杂帛为物,熊虎为旗。”

③《孟子·公孙丑下》:“故将大有为之君,必有所不召之臣;欲有谋焉,则就之。其尊德乐道不如是,不足与有为也。”

④《礼记·杂记下》:“纳币一束,束五两,两五寻。”

⑤胡三省(1230—1302),字身之,宋元之际史学家,著《资治通鉴广注》《资治通鉴音注》《释文辨误》。《通鉴注》:“唐制,帛以十端为束。”

⑥《孟子·万章上》:“伊尹耕于有莘之野,而乐尧、舜之道焉。非其义也,非其道也,禄之以天下,弗顾也;系马千驷,弗视也。非其义也,非其道也,一介不以与人,一介不以取诸人。”

⑦《孟子·告子下》:“舜发于畎亩之中,傅说举于版筑之间。”

①《列子·天瑞》:“有形者,有形形者;有色者,有色色者。”

②“止”字,应为“质”字。

①《诗经·大雅·生民之什》:“君子之车,既庶且多。君子之马,既闲且驰。矢诗不多,维以遂歌。”

②《诗经·大雅·生民之什》:“有卷者阿,飘风自南。岂弟君子,来游来歌,以矢其音。”

③《白虎通·嫁娶》:“男不自专取,女不自专嫁,必由父母,须媒妁何?远耻防淫佚也。”

④《系辞上》:“负也者,小人之事也。乘也者,君子之器也。小人而乘君子之器,盗思夺之矣。”

⑤《贲》卦,初九独变,为《艮》卦。《艮》卦:“初六,艮其趾,无咎,利永贞。”

⑥《贲》卦,六二独变,为《大有》卦。《大畜》卦:“九二,舆说輹。”

⑦《贲》卦,九三独变,为《颐》卦。《颐》卦,《彖》曰:“观颐,观其所养也。”

⑧《贲》卦,六四独变,为《离》卦。《离》卦,《彖》曰:“离,丽也;日月丽乎天,百谷草木丽乎土。”上卦艮,变为离。

⑨“静”字,原为“进”字。此,即《贲》卦六四爻。

⑩《序卦传》:“致饰然后亨则尽矣。”

⑪《史记·礼书》:“出见纷华盛丽而说,入闻夫子之道而乐,二者心战,未能自决。”

⑫《诗经·鄘风》:“素丝紕之,良马四之。”

⑬《贲》卦,六五独变,为《家人》卦。《家人》卦:“九五,王假有家,勿恤吉。”

⑭《尚书·周书》:“天下大定,乃反商政。政由旧,释箕字囚,封比干墓,式商容闾。”

⑮《诗经·小雅·白驹》:“皎皎白驹,在彼空谷。生刍一束,其人如玉。毋金玉尔音,而有遐心。”

⑯《论语·先进》:“先进于礼乐,野人也;后进于礼乐,君子也;如用之,则吾从先进。”

①《井》卦,《象》曰:“君子以劳民劝相。”

②《丰》卦,《彖》曰:“‘勿忧宜日中’,宜照天下也。”

③《噬嗑》卦,《象》曰:“先王以明罚敕法。”

④《困》卦,《象》曰:“君子以致命遂志。”

⑤《礼记·中庸》:“故君子之道,闇然而日章;小人之道,的然而日亡。”

⑥《革》卦,九五《象》曰:“大人虎变,其文炳也。”上六,《象》曰:“君子豹变,其文蔚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