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上古三代贪贿的萌生

一、“大道既隐”,贪人出现

贪污贿赂伴随着私有制和阶级划分的社会而来,它植根于阶级剥削的土壤,可以说它是剥削制度的一种变异形式和补充。

原始社会共同生产,均衡地分配生活资料,人们没有私有观念,不知阶级为何物,人类处于纯朴自然的状态中,只有平等的观念,人人具有尽力于公益事务的道德,占有、私欲无从产生,更无所谓贪贿。历史发展到生产品有剩余、财富有初步的积累时,就发生了占有他人劳动成果、奴役他人为我劳动的情况。也就在这时,公益事务的管理者便逐渐变为国家的官吏,成为公共权力的执行者,而且公共权力为某一家族所世袭;为维持公共权力所需而征收捐税,又成为官吏中饱私囊的机会。于是,他们由社会公仆一变而为凌驾于社会之上的主人。这时,部落间的战争带有掠夺财富的性质,把俘虏转化为奴隶;战争又加强了氏族、部落首领的权力,原始的人民武装也很快成为那种“公共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此同时,社会经济发展到第三次大分工,商品、借贷、债务一起出现,从而贫富分化,瓦解着氏族制度,社会转入已经包含着奴役和剥削因素的、父系家长制家族为主的阶段。这一切展示着文明史的到来,在中国,相当于“五帝”时代的后期。贪贿,发生了。

古人已经自觉或不自觉地描绘了这一历史大变迁的图景,《礼记·礼运》云:

孔子曰:“……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

这就是原始社会的图景,基本上与历史科学所研究出的原始社会道德风尚相符。《礼运》篇接着说:

孔子曰:“……今大道既隐,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己,大人世及以为礼,城郭沟池以为固,礼义以为纪。以正君臣,以笃父子,以睦兄弟,以和夫妇。以设制度,以立田里,以贤勇知。以功为己,故谋用是作,而兵由此起。”

这就是私有制产生、进入阶级社会的情景。所谓“货力为己”“以功为己”“谋用是作”等,就是阶级剥削,也是贪贿产生的根源。

这时,社会终于有贪人出现了。而反对、惩处贪馋者的行动及其有关的伦理道德也随之产生。

早在黄帝时期,蚩尤作为他的对立面,就是一个“庶人之贪者”。蚩尤“惟始作乱,延及于平民,罔不寇贼、鸱义、奸宄,夺攘矫虔”[1]。往后出现了著名的“四凶”——帝鸿氏(一说即黄帝)的浑敦、少皞氏的穷奇、颛顼氏的梼杌和缙云氏(炎帝后裔,黄帝时任职)的饕餮。他们都被称为这四族的“不才子”,实际是这些氏族的首领。他们践踏德义忠信,崇尚恶行,这就是“大道既隐”的社会初期滋生的与氏族道德相反的人物。而饕餮这人正可顾名思义:“贪于饮食,冒于货贿,侵欲崇侈,不可盈厌,聚敛积实,不知纪极。”[2]这就是后世贪贿、暴敛者的形象。

当然这还不完全是后世那种严格意义的贪污受贿者,当时还没有正式的国家机构和官吏。只是这种贪馋行为,本质上都是私有制的产物,是源和流的关系。阶级社会取代古老的原始氏族社会,是私有制和私欲取代纯朴生活、淳厚道德的一次变革。“最卑下的利益——庸俗的贪欲、粗暴的情欲、卑下的物欲、对公共财产的自私自利的掠夺——揭开了新的、文明的阶级社会;最卑鄙的手段——偷窃、暴力、欺诈、背信——毁坏了古老的没有阶级的氏族制度,把它引向崩溃。”[3]这是宏观地综论古代世界的历史,而在各民族中,这一转变的程度则有差别。而大体说来,上述的“四凶”人物的确具有这种特色。

这类人物及其行为,此后不断出现。相传尧的儿子丹朱也是个“不才子”,“惟慢游是好,罔昼夜雒雒(肆恶无休止貌),罔水行舟,朋(群)淫于家,用殄(绝)厥世”[4]。舜任用“才子”如“八元”“八凯”,除去了“四凶”,取代了丹朱的权位,可以说这是贪贿与反贪贿的最早一次较量。当时也可能还一度恢复发扬了氏族社会的道德风尚,氏族制度还具有一定的传统力量。历史规律的发展,社会进入文明的门槛,那就是“三代”国家政权的建立,也就拉开了贪贿与反贪斗争的正式的舞台帷幕。

二、“三代”国家政权及其贪贿和反贪的特征

夏、商、西周,号称“三代”,正式形成了国家政权,建立了奴隶制王朝,王位世袭,就是“天下为家”的时代。中国古代社会结构具有自己的特点,即带着族落群体进入文明历史,氏族制残余未被完全破坏,没有完全以地域划分居民,而以家族或由之发展成的宗族构成社会基本单位,阶级划分在家族、宗族内部或统治族与被统治族之间呈现,各族的首领亦即各级政权的首领,在其上建立起来的王朝自然是“家天下”,而地方各级政权也可以说是一个个小的“家天下”,从而构成自上而下的统一的、专制的政体,到西周正式称作王、侯、卿、大夫、士这样的系列。

这样的社会特征和政权特征,造成了经济财政制度上的特点。所谓“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5],是说王是所有土地、臣民的拥有者,这可以说成公有,实质则是一人的私有;其下各级名义上当然是天子的一部分,实际上他们所管辖之区,土地、人民也是属于各级政权的贵族首领的。因此,财产权利在这样的系统里界限不清,财政制度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并不严格。自古以来很少有人指斥帝王的贪污问题。官员都是贵族,其报酬就是封给他们的土地、人民和奴隶及其以不同方式缴纳的生产成果,离开这些而以薪俸偿付其报酬乃是春秋后期开始的。这样,官府官员的贪贿行为,存在于人们心目中多半是以他们的侵占、享乐到了过分、放肆的程度。所以,这个时期,人们抨击、谴责的主要是淫逸奢侈、聚敛或“专利”的行为。这些行为事实上也不断发生,三代各朝的季世也因此而导致政权的覆灭。

夏禹一生勤劳节俭,“卑宫室,而尽力乎沟洫”。到了第二代启,就开始贪图享乐。他变禅让为王位世袭制,便好声色,创制乐曲,在旷野演奏。[6]到了第三代便发生了“太康失邦,昆弟五人,须于洛汭”和“羲和湎淫,废时乱日,胤往征之”[7]等接连的败乱。《楚辞·离骚》云:“启九辩与九歌兮,夏康娱以自纵。不顾难以图后兮,五子用失乎家巷。”对此作了简练的概括。后来又有孔甲“好方鬼神,事淫乱,德衰”[8]。夏政权开始衰落。到桀“不务德而武伤百姓,百姓不堪”[9]。记载他的虐政非常之多,《尚书·汤誓》中商汤指斥他“夏王率(遏)[竭]众力,率割夏邑”。百姓,当时指贵族宗亲;夏邑,指一般宗族民居。而今夏桀伤害到这类人、邑,那必然是穷尽民力,宰割天下,夏朝灭亡便是不可避免的了。后来周人说:“有夏诞厥逸,不肯慼言于民,乃大淫昏,不克终日劝于帝之迪(道)。罔丕(不)惟进(赆,财)之供,洪舒(荼)于民……叨(贪财)。(忿戾)日钦(崇尚),劓割夏邑。天惟时求民(之)主,乃大降显休命于成汤,刑殄有夏。”[10]都是说淫逸与暴敛,致使夏朝衰落和灭亡。

商汤鉴于夏亡的教训,后人说他实行了“仁政”,如“网开一面”之类,其中记载了他意识到贪贿风气的严重性而能及早儆惕。当天旱时向天祷雨,他的祷辞不无忧虑地说:

政不节欤?使民疾欤?何以不雨至斯极也!宫室荣欤?女谒盛欤?何以不雨至斯极也!苞苴行欤?谗夫昌欤?何以不雨至斯极也![11]

这里的“女谒”指向后宫、贵妇求情以帮助成就某事。谒,后世称“干谒”,就是带着财礼见面。“苞苴”指礼品,即行贿的财物。“谗夫”,进谗言,也指贪馋者。祷词中提问六件失政之事,三项是贪贿问题。语言当是后人写入,事实应有根据,根据当是目睹夏末的败政难免不流毒于新朝。

商汤之后,太甲即“颠覆汤之典刑”,《尚书·伊训》《太甲》诸篇,相传均是伊尹训诰太甲的,指出“三风十愆”等淫乱之政,其中就有“好货”一项。到后期盘庚迁殷(今河南安阳),离开祖乙的邢(或曰耿)都,其原因之一是旧都“奢侈逾礼”,贵族们奢淫成习。盘庚再三告谕,动员不愿迁都者。今存《尚书·盘庚》三篇,其中便有告诫:“乃败祸奸宄,以自灾于厥身。”明言“兹予有乱政同位,具乃贝玉”的人,要求在位者“无(毋)总于货宝,生生自庸”。说明奢侈、聚敛、贪冒之风严重,戒贪的思想很明确。迁都后,此风当有所收敛,不久乃有武丁“复兴殷道”的成效。

商末,帝辛(纣)是继夏桀之后第二个昏淫暴虐的帝王,史载他“好酒淫乐……厚赋税以实鹿台之钱,而盈钜桥之粟。益收狗马奇物,充仞宫室。益广沙丘苑台”[12]。还有其他声色之乐,远贤用佞,等等。这样的聚敛,就会“俾暴虐于百姓,以奸宄于商邑”[13]。他的朝廷上充满了“曾是掊克(剥削)”的人,“寇攘式内(用于内廷)”,而“敛怨以为德”[14]。帝辛所重用的奸佞费仲、恶来,都是好利、善谗之徒,财贿当头,不顾其后。文王被囚于羑里监狱,周人设法求到奇珍异宝、美女、良马,通过费仲进献,纣王大悦,便释放了文王[15]。这是一次重大的政治贿赂,而贪贿者竟利令智昏,放虎归山,终于自取灭亡。

武王伐纣灭商,立即“敬鹿台之财,发钜桥之粟,以振贫弱萌隶”,从而使殷民大悦,这也可说是一次反贪冒聚敛的行动。

西周建政之初,周公等人以殷为鉴,反复论述为政要以正、勤、廉、俭为本,从而使政局保持了相当长时间的相对稳定。但贪贿之风在社会上不可能就此遏止。伯禽初封鲁,淮夷、徐戎来犯,即发军抵御,在誓师词中说道:“马牛其风,臣妾逋逃,勿敢越逐,祗复之,我商(赏)赉汝。乃越逐、不复,汝则有常刑!无敢寇攘、踰垣墙、窃马牛、诱臣妾,汝则有常刑!”[16]可见还是有抢掠马牛、臣妾的现象。

待到穆王时,编修刑法——《吕刑》,着重强调敬刑慎罚,坚持中正的原则,特别指出要防止“五过之疵(弊病):惟官、惟反、惟内、惟货、惟来”这五种执法受贿的行为。所谓“官”指有官位的,“反”指回报人的恩情,“内”指有内亲关系,“货”即送财物,“来”当为求,请求或赇[17]。指出这些贪赃枉法者“其罪惟均”,即与在案的罪犯同罪。最后告诫说:“民之乱(治),罔不中听狱之两辞,无或私家于听狱之两辞!狱货非宝,惟府(取)辜功(事),报以庶尤。”意思是:治理好人民,没有不是公正听取诉讼双方陈述的,不要在双方讼词中捞取私财!要知道,从断案中得来的财贿并不是好宝贝,恰恰是取罪的坏事,将会以众人一样判罪来“回报”!

这既反映西周此时官府贪贿之风在滋生,也说明《吕刑》把防止贪贿明著于刑法,这在古代是不多见的,是值得注意的反贪举措。

事实上需要防止的这类枉法事件时有发生。西周中后期金文《匜》,铭记着一个下级臣吏牧牛与他上司即诉讼的案件。朝廷的伯扬父来断案,他判处给牧牛五百鞭刑外加罚金三百,还说这是减轻了。为什么牧牛败诉,理由是他是的下级[18],不问其他是非曲直。这就是典型的“惟官”一例。铭文中还看不出内里有无行贿的情节,即便如此,也是枉法的行为。

厉王“专利”而被国人放逐,是三代史上著名的事件。厉王重用好利的荣夷公,国人叫苦不迭。大夫芮良夫进谏,厉王不听,而且严厉控制言论,找来一个卫国的巫者监视国人的谤议,一旦发觉则加以杀害。人们敢怒不敢言,“道路以目”而已。厉王便沾沾自喜,告诉召公说:“吾能弭谤矣!”召公说,这样压制言论,太危险了!堵住人民的口好比堵塞川流,一朝冲决,会有灾难发生。厉王还是不听,这样持续了三年,国人一致行动起来,就把厉王赶走了。于是十四年内王位空缺,由周、召二公代行王政,号曰“共和”。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国都人民的起义,也是一次反贪贿暴敛的伟大义举并取得胜利。厉王专什么利,从芮良夫的谏言中推知,专的是山林川泽之利,即垄断经营,与民争利。也有可能是对经营山林川泽者施行苛税暴征,搜刮财富。芮良夫说:“夫利,百物之所生也,天地之所载也,而或专之,其害多矣!”又说:“匹夫专利,犹谓之盗;王而行之,其归(民归附)鲜(少)矣!”[19]可见事件相当严重。《诗经·桑柔》篇旧说是讽刺厉王的,有句说“大风有隧,贪人败类”,直刺“贪人”。该事件也透露了这个时期经济、财政形成了一定的制度,有了管辖的此疆彼界,能够显露贪利、专利的政策界限来。

宣王一度“中兴”,可是继承者幽王又是一个昏淫之君,把“赫赫宗周”断送了。幽王的身死国灭,除了贪图享乐、喜好声色、宠爱褒姒而废嫡立庶,招致申侯联合缯国和西夷、犬戎并力攻周的直接原因之外,也有一个亲近好利的权奸问题。他“以虢石父为卿、用事,国人皆怨。石父为人佞巧善谀、好利”[20]。大致是蹈了厉王的覆辙。王室专利的具体事实不详,而这一朝的卿大夫们贪利、肆欲,则在《诗经》里有不少记载。《小雅·十月之交》一般认为是讽刺幽王的,其中说到卿士皇父“彻我墙屋,田卒污莱”。他又“作都于向,择三有事,宣侯多藏”。既毁人田舍,往向地作都邑,又所选用的官员都是富有积聚(多藏)的人,而各地被聚敛、搜刮一空。《大东》篇云:“小东大东,杼柚其空。”东方的大小诸侯国被征敛得连织机上都空荡荡了。《大雅·瞻卬》云:“人有土田,女反有之;人有民人,女覆夺之。”这都是揭露、谴责这个时候高官贵族对人民的巧取豪夺,也都是一种反贪暴的呼声。西周政权就是在这种情形下倾覆了。

三、早期倡廉勤及反贪贿的政治伦理

社会上有贪贿的发生和存在,就必然有反对和制止贪贿的行动,就有提倡清廉勤政、贬斥贪贿暴敛和骄奢淫逸的思想产生。这种早期的政治伦理,既是直接继承去古未远的原始社会道德遗风,也由于人们逐渐认识到贪贿淫逸危害之大,而且终究要受到事物发展规律的制约,小则身败名裂,大则国亡族灭。

相传虞舜曾对下属说:“夙夜惟寅(敬),直哉惟清。”并明确表示:“朕塈(厌恶)谗说殄(贪残)行!”还教禹要“克勤于邦,克俭于家”。他的下属也有同样的议论,伯益说要“儆戒无虞,罔失法度,罔游于色,罔淫于乐”;皋陶说要“直而清,简而廉”,“无教逸欲,有邦兢兢业业”[21]。这些言论虽经后人辑录,但还应该是当时社会现实的反映。

皋陶还总结出“九德”:“宽而栗,柔而立,愿而恭,乱(治)而敬,扰(顺)而毅,直而温,简而廉,刚而塞(实),强而义。”可谓一套完美的道德格言,还充满着辩证观点。当时有一首“喜起明良”歌(《尚书·益稷》),把君明臣良与君昏臣惰加以对比,也是一首最古的勤政诗歌,联系到帝舜去“四凶”,这首歌也就有一定的依据。

夏初太康失国而昆弟们编的《五子之歌》,说明淫逸享乐必然亡国丧身。[22]成汤祷雨词儆惕贪贿奢侈和伊尹训太甲的“三风十愆”(均见前),以及太甲醒悟到“欲败度,纵败礼”的道理[23],均是戒贪淫的训条。

盘庚迁殷,教戒贵族在位者“无总于货宝”的同时,自己表示“朕不肩好货,敢恭生生,鞠人谋人之保居,叙钦”[24]。就是说:我不任用好财贪货的人,我恭敬那为民营生者,只钦佩、叙用那种能养民、为民谋取安居乐业的人。

周人以务农著称,他们勤劳坚毅、艰苦创业和长期奋斗,才取代商朝而有天下。始祖后稷是培植农作物的能手和典范;公刘复兴后稷之业,一生“匪居匪康”;太王、王季都能“克自抑畏”,“文王卑服,即康功田功”[25]。这一系列勤政敬业的美德,形成了周族的传统和特色。

入主中原之后,目睹商末王朝的贪贿腐化,以周公为代表的西周最高统治集团,积极总结经验、教训,并对此加以理论化。周公本人“一沐三握发,一饭三吐哺”,就是勤政典范。

武王从箕子手上接过“洪范九畴”,其中讲到“臣之有作福作威玉食,其害于而(尔)家,凶于而国”[26]。成王封康叔于卫,地当故殷墟,需要儆惕染殷旧习,便加以教诫。在《尚书·康诰》中,周公说:“无康好逸乐,乃其乂(治)民。”对于“凡民自得罪,寇攘奸宄,杀越人于货,暋不畏死,罔弗憝(敦,伐)”,一再要求“用康乂民”,即治民使之安康,不要“惟威惟虐,大放王命”。为了戒酒,特作《酒诰》篇,周公说道:“在昔殷先哲王迪畏天,显小民,经德秉哲,自成汤至于帝乙……不敢自暇自逸。”只是到了他们的后嗣,“诞惟厥纵淫泆于非彝,用燕丧威仪,民罔不(痛)伤心”。《无逸》篇着重论述了要知稼穑艰难和小民的痛苦,历举商代中宗、高宗等贤君畏天命,知民隐(痛),不敢荒宁等,作为榜样。指出末代商王“生则逸”,只知耽乐,连寿命也短了。企求今后周王“无淫于逸、于游、于田”,耽乐“乃非民攸(所)训,非天攸若(顺)”的。

西周倡廉勤反贪淫的政治比前代做得更为充分,一直贯彻了很长时间,许多文献记载了他们反复要求贵族、官员“虔恭尔位”“靖恭尔位”“夙夜敬止”等;金文中诸如“虔夙夕”“貔(恪)夙夕”“奔走夙夕”“奔走畏天威”等文字也屡见不鲜;《诗经》里也多见“夙夜匪懈”“夙兴夜寐”“不懈于位”“无恒安处”等文字,一直要求做到“敬明乃心”“小心翼翼”“如临深渊,如履薄冰”,达到真心诚意。

这类训诰,难说全是套语,它们比较深刻,也比较真诚。西周,尤其在其前期,保持了政治的相对改善和相对稳定,比前两代延续的时间也要长些。所以,西周奠定了我们民族伦理型文化特色,包括倡廉勤反贪淫在内,其历史影响十分深远。


[1] 《尚书·吕刑 》。

[2] 《左传·文公十八年 》。

[3] 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94页 。

[4] 《史记》卷二《夏本纪 》。

[5] 《诗经·北山 》。

[6] 《楚辞·问天》。参见闻一多《天问疏证》及游国恩《天问纂义》集录的有关记载 。

[7] 《尚书·五子之歌·序》《胤征·序 》。

[8] 《史记》卷二《夏本纪 》。

[9] 《史记》卷二《夏本纪 》。

[10] 《尚书·多方 》。

[11] 《荀子·大略》。又见《韩诗外传》卷四、《说苑·君道 》。

[12] 《史记》卷三《殷本纪 》。

[13] 《尚书·牧誓 》。

[14] 《诗经·荡 》。

[15] 《史记》卷三《殷本纪 》。

[16] 《尚书·费誓 》。

[17] 引文为《尚书·吕刑》。“来”字马融本作“赇”,《说文》:“赇,以财物枉法相谢。”但前有“货”,似重复。《尚书正读》乃以“求”解释 。

[18]参见洪家义:《金文选注释·匜》,江苏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 。

[19] 以上引文、情节均见《国语·周语上》,事件发生次序按《史记·周本纪 》。

[20] 《史记》卷四《周本纪 》。

[21] 均见《尚书·舜典》《皋陶谟》《大禹谟》。后二篇为“古文”《尚书》,一般认为是伪书,但历来也有一批学者认为,虽经战国以下的人编录,但其中保留有古史资料,不能一概否定。本节择要采用。下同 。

[22] 见《尚书·序》,古文《尚书》载有歌的全文 。

[23] 《尚书·太甲中》(古文 )。

[24] 《尚书·盘庚下》。肩:任用。生生:营生,谋生。鞠:养,育。叙:次第(录用)。钦:敬 。

[25] 引文均见《尚书·无逸 》。

[26] 《尚书·洪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