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论生产力的性质及其评价
改革开放以来,生产力发展问题一直是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研究的重心所在。是否认同社会主义阶段的中心任务是发展生产力,甚至被提到了是否真正的马克思主义的高度。但在中文语境中,“生产力”一词经常被单独使用,容易让人误以为凡是生产力增长都值得肯定,都可以成为“标准”。事实上,马克思曾指出生产力也可能是一种“破坏的力量”。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等中国马克思主义者则提出了“中国人民的生产力”“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先进生产力”等概念。本章尝试回到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原典论述,系统研究生产力的性质,并试图为国民经济评价找寻一个新的思路。
一、生产力的四种关系性存在
物质性存在都是关系性存在。马克思曾说,一个存在物如果“它没有对象性的关系,它的存在就不是对象性的存在。非对象性的存在物是非存在物”。所谓性质,是事物本质在与他物关系中的某种外在显现。所以,弄清楚决定生产力之存在的“关系”是弄清生产力性质的前提。
这个问题早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就有了比较全面的论述,概括起来主要讲了四种关系。
第一种是生产力与人的需求之间的关系。《德意志意识形态》明确指出:人类为了能够生活,首先需要衣、食、住以及其他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尽管马克思也曾提到,需要也可能是生产出来的。但是生产与需要事实上又经常不一致,表明两者是相互制约而非生产对需求的单方面制约。既然如此,生产力与人的需求的关系就是贯穿生产力发展始终的一对基本关系。
第二种是生产力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人类要生产满足“衣、食、住以及其他东西”需要的资料,当然需要物质对象和工具。因此,《德意志意识形态》又讲:“第一个需要确认的事实就是这些个人的肉体组织以及由此产生的个人对其他自然的关系。”显然,离开了自然界,生产力亦无从谈起。
第三种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关系。紧接着的问题是,生产力可以在个人改造自然的活动中孤立存在吗?《德意志意识形态》曾讲:“生产本身又是以个人彼此之间的交往为前提的。”在《雇佣劳动与资本》中,马克思说得更清楚,他说:人们“只有以一定的方式共同活动和互相交换其活动,才能进行生产”。可见,生产力也不能脱离生产关系而存在。
第四种是生产力与自身之间的关系。这一点最易被忽略。人的实践能力要发展,总得要有所继承;否则,必然的逻辑结果是人的实践能力发展只能始终从零开始,人就只能始终处在即将转变为人的那种临界状态。这段话在各个时代都曾被反复提及:“历史的每一阶段都遇到一定的物质结果,一定的生产力总和,人对自然以及个人之间历史地形成的关系,都遇到前一代传给后一代的大量生产力、资金和环境”,这些生产力、资金和环境为新的一代所改变,但“它们也预先规定新的一代本身的生活条件,使它得到一定的发展和具有特殊的性质”。我们把这种生产力在继承基础上的发展,称之为生产力与自身的关系。
以上论述表明,这四种关系是决定生产力存在的必要条件,但是否充分条件呢?第一种关系讲的是生产力之所以存在的原动力,第二种和第四种是物质条件,第三种是社会条件。何谓生产力?尽管学界颇有争议,但这样理解应大致不错:即社会中的人在与自然界“持续不断的交互作用”中形成的满足自身物质生活需要的能力。所以,上述四个关系又是生产力之存在的充分条件。
二、生产力的基本性质与评价上的困惑
四种基本关系,必然会表现出四种基本性质。根据马克思恩格斯的相关论述,我们可将它们称为生产力的价值性、自然性、社会性和动态性。也正是在这四方面,可能产生对生产力评价的困惑。
1.生产力的价值性
这是由生产力作为相对于人的需要的关系性存在而决定的。所谓生产力的价值性,就是指生产力具有满足人的需要的性质。从表面看来,这似乎是个很直观的结论,但问题的复杂性在于,人的需求如同产品和各种劳动技能一样,也是生产出来的。马克思和恩格斯甚至指斥“那些以消费为出发点的经济学家是反动分子,因为他们忽略了竞争和大工业的革命方面”。似乎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看来,消费只是处于从属地位,其实不然,因为“已经得到满足的第一个需要本身、满足需要的活动和已经获得的为满足需要而用的工具又引起新的需要”。这表明,“新的需要”的生产,每一项都有“满足”“需要”作为限定。所以,马克思才会强调,作为生产力成果的劳动产品都应具有满足人的某种需要的使用价值。这是生产力价值性的直接体现。
不过吊诡的是,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可能反而会产生不能很好满足人的需要的结果,我们可称为生产力的价值性困境。
这里又要提到《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恩格斯主要在该书两处着重谈了这个问题。一处是在第1卷《费尔巴哈》章中谈了生产力的“异化”,即生产力作为人本身的活动产物,反而成为同他对立的、压迫着人的力量。他们将其归因于旧式分工和生产资料私有制。由于前者,虽然可以形成“成倍增长的生产力”,但在生产者看来终究不是他们自身的联合力量;由于后者,生产力表现为一种完全不依赖于各个人并与他们分离的东西,从而“表现为与各个人同时存在的特殊世界”。另一处是在第2卷《卡尔·格律恩》中批评“真正的社会主义”坚持生产和消费一致的庸俗理论时,强调“生产和消费往往处于互相矛盾之中”。因为从需求来看,消费者的需求“是有效的需求”;而从生产的角度来看,生产力发展又是一个历史过程,比如,“生产面包的不同方式完全不取决于他吃面包这一简单的行为”。这两大价值性困境表明,现实世界里的生产力又并不一定真的符合人的需要。正因为如此,我们该如何评价生产力的增长呢?
2.生产力的自然性
这由生产力作为相对于自然界的关系性存在所决定。所谓生产力的自然性,用马克思的话来说,就是一切生产力都可归结为自然力。
我以为,可以从三个方面来理解马克思的这句话:生产力的自然条件、生产力的自然效能和生产力的自然限定。就生产力的自然条件来说,马克思认为,无论是劳动者、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都是具有自然特性的物质存在。劳动者的劳动无非是“使他身上的自然力——臂和腿、头和手运动起来”,并利用物的机械的、物理的和化学的属性。实现与外在自然界的物质能量交换。即便是“科学”这种精神产品,马克思也强调它:“同样表现为直接包括在资本中的东西……表现为自然力本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研究论生产力的性质及其评价身,表现为社会劳动本身的自然力。”所谓生产力的自然效能,这里是指不同的自然条件会导致生产效率的不同。马克思曾区分两类不同的自然富源:生活资料的自然富源和生产资料的自然富源,前者如土壤的肥力、渔产丰富的水,等等,后者如奔腾的瀑布、森林、金属、煤炭,等等。他认为,这些都对人类的生产效率起着重要作用。比如,在同等条件下,“在土地最肥沃的地方生产率最高”。马克思还提到了生产力的自然限定,比如,“耕作如果自发地进行,而不是有意识地加以控制……接踵而来的就是土地荒芜,像波斯、美索不达米亚等地以及希腊那样”。所以,“不以伟大的自然规律为依据的人类计划,只会带来灾难”。
显然,马克思非常清楚地展示出人与自然是对立统一的整体。问题在于,“土地荒芜”等现象是在生产力发展过程中必然会出现的吗?早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就谈到了人与自然的异化现象,并证明它是私有制的必然产物。他讲道:“共产主义是对私有财产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的扬弃,因而是通过人并且为了人而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这种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等于人道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等于自然主义。”换言之,在私有制的条件下,生产力又存在着反生态的本质,而要彻底解决它,只能是共产主义。这在气候危机越来越严重的今天,更加印证了马克思此论的正确。数据显示,从1850年到2005年,以发达国家为主的碳排放占到历史总排放的74.82%。面对马克思早已预言的“灾难”,我们又该如何衡量生产力的增长呢?
3.生产力的社会性
这是由生产力作为相对于生产关系的关系性存在所决定的。既然生产力是在一定的社会条件和社会关系内才能存在,必然会产生生产力为谁占有、怎样占有、社会化程度、成果为谁享用等问题,这就是生产力的社会性。
马克思、恩格斯曾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提出了一个重要概念:生产力的总和。一方面,从具体语境来看,他们是在分析生产力为何表现为“完全不依赖于个人并与他们分离”时提到这个概念的,即“各个人——他们的力量就是生产力——是分散的和彼此对立的。而另一方面,这些力量只有在这些个人的交往和相互联系中才是真正的力量”。他接着说,“因此,一方面是生产力的总和”。显然,这个概念的确切含义是指“个人的交往与相互联系中”形成的生产力的有机整体,绝非个人生产力的简单加总。“个人的力量”与“生产力的总和”的关系表现为:前者不仅是后者的有机组成部分,它本身就是生产力的总和的表现,因为没有后者,前者甚至不是“真正的力量”。这是生产社会化的集中体现。正因为生产力已发展到“总和”阶段,它才产生了与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尖锐对立,客观上要求“各个人必须占有现有的生产力总和”。最终,生产力将属于马克思的“真正的共同体”中的全体个人。
然而,在现实世界中实然与应然依旧是严重背离的。马克思和恩格斯当年就曾针对资本主义制度尖锐批评道:随着一切现有财产被变为工业资本和商业资本,资产阶级逐渐把以前存在过的没有财产的阶级的大部分和原先有财产的阶级的一部分变为新的阶级——无产阶级。于是,无产阶级同生产力并同他们自身的存在还保持着唯一联系的劳动,也已经失去了任何自主活动的假象,“只能用摧残生命的方式来维持他们的生命”。而在殖民地,马克思也严厉批评道:“英国资产阶级将被迫在印度实行的一切(指兴建铁路、发展现代工业等),既不会使人民群众得到解放,也不会根本改善他们的社会状况,因为这两者不仅仅决定于生产力的发展,而且还决定于生产力是否归人民所有。”显然,生产力增长并不一定自动转化为大众福祉,我们又该如何评价它呢?
4.生产力的动态性
既然生产力是在个人、社会与自然之间的复杂互动中产生的,生产力必然随着这三者本身或与三者间关系的变动而变动。所谓生产力的动态性,是指生产力处在不停地运动变化中。前已述明,生产力是在继承已有成果的基础上,人类实践能力不断累积发展的结果。而且,动态性本就意味着在同一时间序列上当下状态与已逝状态的比较而言,所以,生产力的动态性实则又反映出生产力与自身的关系。
不过,人类的生产力并非只有直线式的前进,也有曲折、倒退的可能。比如,“一些纯粹偶然的事件,例如蛮族的入侵……都足以使一个具有发达生产力和有高度需求的国家陷入一切都必须从头开始的境地”。尤其是,倒退甚至会成为周期性的常态。在《雇佣劳动与资本》中,马克思就开始自觉地论证这种在资本主义必然出现的不正常现象。马克思将它称为“产业地震”,他指出:“在每次地震中,商业界只是由于埋葬一部分财富、产品以至生产力才维持下去。”在生产力的动态变化中,不仅有倒退,在发展过程中还会有快慢的比较问题。由于大工业加剧了竞争,“竞争很快就迫使每一个不愿丧失自己的历史作用的国家为保护自己的工场手工业而采取新的关税措施(旧的关税已无力抵制大工业了),并随即在保护关税之下兴办大工业”。也就是动用国家力量推动新生产力的发展。当代世界的竞争更为激烈,邓小平进而指出:“低速度就等于停步,甚至等于后退。”这也产生了如何从动态性角度评价生产力的问题。
三、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的评价问题
由此看来,对生产力发展的评价存在四重难题。但这个问题又极其重要,因为邓小平同志曾明确讲到“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我们工作是非曲直“判断的标准”。但邓小平同志晚年并未对“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的具体内涵作专门界定。于是,理论界留下了两大难题:第一,“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的具体内涵到底是什么,如何评价;第二,资本主义生产力与社会主义生产力有何区别。弄清了生产力的基本性质,这两大问题也迎刃而解了。如图4-1所示:
图4-1
右边的四重性质已非生产力的客观性质,而是结合了价值判断和科学认知的期望性质。我的理解是,“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应当是这四者有机结合的生产力,相反性质的生产力不能成为“标准”。而资本主义生产力则是具备(并且不能克服)价值性困境、反生态性、反人民性和“产业地震”的生产力。
1.生产力的适需性
这是由生产力具有价值性同时又面临价值性困境的矛盾状态决定的。社会主义社会作为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就应当衡量对价值性困境的克服程度,即合乎主体需要的程度,我们称之为适需性。
怎样才算生产力合乎了主体需要?马克思和恩格斯是否仍然给我们提供了相关思路?西方经济学运用静态均衡分析方法,关注的是经济运行的总量平衡和结构平衡。但无论是瓦尔拉斯均衡还是希克斯均衡,均将经济发展水平、财富占有相对程度和最低限度等问题排在合乎需要的视野之外。显然,马克思和恩格斯站在保持人的主体性的立场,从人的解放的高度来谈满足主体需要,其思想境界是西方经济学所不能比拟的。他们不仅关注供求关系的平衡,而且关注如下所述:第一,强调生产力的“高度发展”,马克思和恩格斯将它称为实现人的解放“绝对必需的实际前提”。因为“当人们还不能使自己的吃喝住穿在质和量方面得到充分保证的时候,人们就根本不能获得解放”。第二,马克思还阐述了个体的满足是一种“社会满足”的著名思想,即“我们在衡量需要和享受时是以社会为尺度”的。马克思还特意举了小房子和宫殿的著名例子来说明。第三,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的适需性当然也要包括尽可能满足个体的基本需要。
比如恩格斯在《英国工人阶级状况》一书中描绘的:一边是享乐,另一边却是极端的贫穷以及那种由贫穷造成的苦难,深刻抨击了资本主义在创造大量财富的同时却造成贫富悬殊和不能满足工人基本生存需要的罪恶。也就是说,根据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相关论述,生产力的适需性至少应当从供需平衡、生产力发展水平、贫富分化程度和个体基本需要的满足等方面来全方位地理解。
2.生产力的生态性
马克思证明:在私有制下,生产力具有自然性但又具有反生态的本质,社会主义社会作为对资本主义的制度替代,当然要考察人与自然的和谐程度,即生产力的生态性。
对生产力的生态性又该如何具体理解?马克思和恩格斯也是有过原则性阐述的。恩格斯有句名言:“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用今天的话来说,也就是生产力的发展不能突破生态系统的承载力约束。我以为,如果这种话语转换能够成立,从逻辑上说,相对于一定数量的人口,这种自然约束必然会立即体现在两个方面:资源和环境。前者是生产的必要条件,后者考察生产的生态后果。而在马克思看来,土地又具有特殊的重要性,因为不仅“空间是一切生产和一切人类活动所需要的要素”,而且“动物对土地也有天然权利,因为动物离开土地就不能生存”。因此,从大的方面来说,生产力的生态性应当将土地、资源和环境承载力三者结合起来考察。在耕地减少、资源匮乏、气候变化的今天,这个思路显得尤其珍贵。
3.生产力的人民性
这是由生产力具有社会性但同时又可能存在反人民性所决定的。社会主义社会作为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当然要表现出人民性,即它为民所有、为民所享。
为什么生产力在资本主义社会“对大多数人来说成了破坏的力量”?马克思认为根本原因在于“私有制的统治”。所以,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的人民性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公有制经济的控制力。同时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也正是“私有制的统治”产生了资本主义社会有效需求不足的问题。产品能否满足人们需求是一回事,人们是否有应有的购买力是另一回事。正是资本主义制度性的有效需求不足,《德意志意识形态》才指斥那些以消费为出发点的经济学家是反动分子。社会主义结束了“私有制的统治”,能够解决有效需求不足的问题。但社会主义建设实践表明,仍可能产生另一种性质的需求不足,积累过高导致的有效需求不足。就目前我国的实际情况而言,面临内需不足的情形,中央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和“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就显然是生产力人民性的重要表现。
再就我国实际而言,我国已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除了马克思早就论述过的不可能自动实现宏观经济总量平衡外,对相当一部分公共设施和消费、在某些社会效益重于经济效益的环节、在一些垄断性行业、规模经济显著的行业,也不可能达到理想的效果。这个论述是中国马克思主义者的一大贡献。所以,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力亦应是生产力人民性的重要表征。
4.生产力的发展性
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发展是揭示物质世界运动的整体趋势和方向性的范畴,这决定了必然要把发展性作为生产力的评价向度。
表面看来,衡量生产力的发展性就是衡量生产力的增长率,这实际上是一种极为片面的理解,因为它不能反映出生产力增长的潜力和后劲。马克思和恩格斯对此也有过深入分析,留下了宝贵启示。根据笔者可能并不全面的梳理,这至少包括:第一,从历史发展的高度揭示了科技进步对促进生产力发展的重要作用。例如马克思敏锐地意识到,与工场手工业的产生前提不同,以理论力学为代表的自然科学成了大工业的必要前提。反过来,大工业又“使自然科学从属于资本”,这样才造成了“大量的生产力”。第二,提出了“共同活动方式本身就是‘生产力’”的著名思想。而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又说:“由协作和分工产生的生产力,不费资本分文。这是社会劳动的自然力。”这也就是强调了通过管理创新、促进生产力各要素优化组合的重要性。第三,马克思还曾用很大的篇幅谈到生产力的地域扩展,强调说:各民族的原始封闭状态由于日益完善的生产方式、交往以及因交往而自然形成的不同民族之间的分工消灭得越是彻底,历史也就越是成为世界历史。这也就提出了提升一个地区在更大地域范围分工中的生产地位和自生发展能力问题。即使在今天看来,马克思和恩格斯的上述分析不仅比较全面,亦愈加显示其重要性。
至此,本章实际上又理出一个马克思关于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评价的基本思路。显然,相对于“主流”评价思路,马克思的这个思路是一种全面、综合的评价,具有明显的优越性。GDP的思路可勿置论,绿色GDP的思路和可持续发展的视角,均偏重于从人与自然的关系的角度评价生产力发展。阿玛蒂亚·森以可行能力的视角看待发展,在世界上产生了较大影响,但实际上仅着重于人类基本需求的满足程度,具有明显的片面性。顺便一提,森正是因为对于穷人生活状况的关注,被广誉为“经济学家的良心”。我们尊重森的经济学成就,但从本章的论证来看,谁才是经济学家真正的良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