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3 社区居家养老

2006年2月全国老龄办、发改委等十部委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中指出,要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居家养老模式为基础,小区养老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服务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这是我国政府首次以官方的形式正式提出“小区居家养老”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养老模式(俞锦禄等,2006)。这种结合了传统家庭养老与机构养老两种养老模式优点的,新型的依托小区的居家养老模式成为养老模式探索的新热点。小区居家养老是家庭、政府、小区及非营利组织相结合的现代化养老方式,指当地政府以小区为依托,利用社会非营利组织资源,为居家老人提供医疗保健、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服务。其主要服务方式是在小区创办老年服务中心,为小区内老年人提供服务,定期举办各种活动,身体健康的老人可到该服务中心就餐或休闲,丧失生活能力的老年人,可由服务中心派专业人员上门提供医疗等服务(祁峰,2010)。小区居家养老模式能够使老年群体在自己熟悉的小区环境里生活,在心理上不会像养老机构中的老年人那样因远离自己原有的生活环境而产生孤独感华和被抛弃感(俞贺楠等,2011)。可见,这种养老模式既符合传统观念,满足老年人的恋家情结,又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老年人及家庭的经济负担,有利于充分利用家庭和小区资源,是适应我国“未富先老”的人口老龄化特点的养老方式(黄佳豪,2015)。

刘迟等认为小区居家养老服务可以满足老年群体在娱乐休闲、社会参与等方面的需求,并针对我国国情提出,只有构建政府为主导的多元化的资助服务体系,居家养老服务事业才得以可持续发展(刘迟等,2013)。目前,在我国,从老年群体的需求来看,我国的小区居家养老服务存在供给不足的情况,但从老年群体对小区居家养老的利用情况来看,小区居家养老服务却又有明显过剩的现象。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我国目前小区居家养老服务还停留在自上而下的推行模式,且停留在政府买单的阶段。覆盖的人群主要是需要帮助、生活困难的老年人,并且老年群体对小区居家养老服务大都不知道或不了解(丁志宏等,2011)。

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转型和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日益突出,同时也为响应“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改革,居家养老服务在各个地区广泛尝试和开展,已经取得了一定的进展,逐渐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小区居家养老模式(张奇林等,2011)。例如,大连市首创的“没有围墙的家庭养老院”,就是由当地民政部门牵头出资,聘用小区内的大龄下岗女职工以家庭护理员的身份,进入生活有困难或需要照顾的老人家庭,帮助照料孤寡或空巢老人的日常生活起居并提供精神安慰等服务,既增加了就业率,又能让老年人方便迅速地得到帮助,帮助小区内老人度过健康安乐的晚年(李达顺等,2004)。宁波居家养老方式经过几年的探索,已经初步形成了覆盖全海曙区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极大地满足了当地老年群体的养老需要。通过义工队伍、政府购买服务和企业赞助,为老人提供洗衣做饭、打扫卫生、陪病陪床等上门服务,并对经济条件较好的老人提供自费项目,在原有政府购买服务基础上,提供低偿、优质的养老服务。对于身体健康、行动方便的老人,为其提供“日托夜归”的服务中心及老年大学、老年合唱团等各种民间组织,提供就餐、娱乐、社交、学习等多种服务,鼓励其走出家庭,融入社会,为老年群体的交流和沟通提供平台,丰富老年人的日常生活,提高其生活质量,满足老年精神需要(金丽英,2013)。高红(2011)对青岛市小区居家养老的现状和意愿进行调查,结果表明,60%以上的老年人接受过小区的养老服务项目,且70%以上的老年人对服务满意或者非常满意。可见,小区居家养老模式是符合我国养老现状,并且能被老年群体普遍接受的养老方式。

当然,现阶段,我国小区居家养老还存在一定的问题。首先由于小区居家养老的发展时间较短,存在筹资管道单一、资金投入严重不足问题,其资金来源主要依靠街道补助、小区办公经费,这就导致政府购买服务的补贴标准无法满足老年群体的基本服务需求(孙泽宇,2007)。其次,服务项目较少,设施不健全。小区居家养老提供的服务应主要围绕家政服务、生活护理、精神慰藉三大类(王璨,2010)。但目前服务项目主要针对的是老年群体的物质需求,对精神需求的关注较少,而医疗保健服务设施不健全。此外,小区居家养老还存在基层部门重视程度不够、从业人员素质较低、非营利机构发展较为缓慢、行业发展无序等问题(郜凯英,2012;金燕颖等,2013),因此,小区居家养老服务还无法全面普及,也无法满足老年人日益发展的养老需要,应针对当前小区居家养老所存在的问题进行完善和改进。首先,服务职能都要尽可能交给企业或非营利机构去办,积极培育各类小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并对服务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服务人员工资待遇,引入专业人才(毛满长等,2010)。其次,要加强对小区居家养老的宣传力度,为小区居家养老模式的推广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鼓励老年群体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王磊,2013)。此外,还要积极构建和完善医疗、服务、文体和教育四类小区居家养老设施(仵亦畅,2014)。但小区居家养老模式符合我国的传统孝道观念并可减少代际矛盾,同时还可以满足老年群体养老的基本需求,丰富老年群体的日常生活,是符合我国现实国情的养老模式,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需要(唐韵,2015)。因此,小区居家养老必定成为我国养老模式的新潮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