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你们当着我的面调戏我的绯闻女主角真的合适吗?你们有没有考虑过绯闻男主角的感受。”
郑衍偏过头去看程年年几个人,眉毛微微上挑,带着开玩笑地口吻。“我们家同桌脸皮很薄的,你们就当给我一个面子,别笑了啊!”
程年年几个人面面相觑,心领神会,皆是露出“我明白了,我懂了”的表情。程年年端起面前喝的只剩下半杯的芬达一饮而尽,十分的豪气。“我知道错了,我先干为敬!你们随意!”完事,她打了一个满是芬达味道的饱嗝,她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郑衍收敛了脸上的笑容,看着程年年几个人一本正经地说。“有件事情我觉得很有必要跟你们澄清一下,关于学校贴吧里我和余初的绯闻,都是谣言不是真的。我和余初就只是普通的同桌关系。你们还是把全部注意力放在一年半之后的高考吧,我们两个不是公众人物,没有必要过于关注。”
余初用力地点点头。
几个女孩子点头很愉快,她们信不信余初就不得而知了。程年年被她同班的几个同学拉着去唱歌,秦悠然和温婷婷也被自己熟悉的几个同学拉着到一边去玩自拍。那个时候很流行在QQ空间发自拍照,配上一段不知道从哪里找过来的伤感文案。俗称“非主流”时代。摆着各种奇奇怪怪地动作,女孩子们玩自拍都可以玩上一整天。
虽然说现在觉得自己的自拍照非常的奈斯,怎么看都觉得很好看,三百六十度无死角。但十年之后在看一次就觉觉得相当的令人羞涩,但又不免让人觉得感伤的黑历史。余初那会儿除了经常陪余静静去拍照,并没有和同学的自拍的经历。当同事们说起来自己的QQ空间的黑历史恨的抓肝挠肺,她基本上插不上话,只能在一旁保持尴尬而不失礼貌地微笑。
余初托着下巴看着不远处几个女孩子玩自拍玩的很嗨。秦悠然朝着余初挥挥手示意她一块儿过来玩,余初果断摇头婉拒。活在美颜滤镜里习惯了,她真不敢恭维原相机。更何况这个时候的手机自拍像素很低,还没有自动美颜的概念,拍的人很模糊且没有滤镜会显得很黑。
郑衍用肩膀轻轻碰了一下余初的肩膀,余初转过头淡淡瞥他,意思就是有话快说,没事闭嘴。郑衍淡淡瞥了前面几个玩自拍玩的不亦乐乎的女孩子。“咱们也来拍一个。”
余初翻了个白眼。“滚。”
郑衍。“……”
余初淡淡瞥了一眼几个女孩子玩自拍的方向,调侃郑衍。“其实你想要一起玩的话,她们应该是很乐意的。”
郑衍不高兴地呵呵了两声。余初淡淡扫了一眼不远处围坐在一起玩扑克牌玩的很嗨的几个男孩子,问郑衍。“你怎么和他们玩一半就不玩了。”她记得刚刚郑衍是被一个男孩子拉过去玩扑克牌的,郑衍玩的似乎还挺高兴。
郑衍摇头。“怕我同桌一个人坐着无聊呀。”他本来就是被拉过去顶替那个上厕所的男同学的,人家回来了他当然要注定退出。即便是可以继续玩牌,他也万万不敢将余初仍在角落里,天爬她一个人坐着尴尬。
“我不无聊,你自己去玩你自己的。”初觉得她坐在这里看别人玩耍都可以坐上一个晚上。
进入职场之后各种饭局和酒局余初去过不少,一般流程都是商业互吹,不然就是令人作呕的酒桌文化,甲方爸爸催着你喝酒,不喝合作面谈。她和男朋刚出来创业的那几年,她出去拉投资,经常在饭桌上喝的上吐下泻,喝到胃抽筋,第二天脑壳疼到恨不得直接妆前,但还是要顶着头疼继续完成工作。虽然觉得酒桌文化令人窒息,但那是逼不得已,谁让她需要金主爸爸的钱呢。
和令人窒息的酒桌文化对比,这种十七八岁的孩子玩游戏输了喝可乐的聚会就太纯粹了。包厢里少年的欢笑声,听着就很舒服。没有人把酒杯硬是塞进你的手心里,然后逼着一口闷。
包厢的正中央程年年握着麦克风和另一个女孩子“深情对视”唱着2011年很火的一部偶像剧的歌曲——《背对背拥抱》。整个包厢里回荡着两个人跑调的歌声“我们背对背拥抱,滥用沉默来咆哮,爱情来不及变老,就葬送仔烽火里的玩笑……”
去年下半年随着电视剧热播,大街小巷都在循环播放电视剧里面的插曲。余静静从此爱林俊杰的歌爱的一发不可收拾,天天洗澡的时候都要嚎上几嗓子。以至于余初听到这首歌的时候觉得脑壳痛。这首《背对背拥抱》就是余静静唯一记得住词的,且跑调没有那么严重地。
那个年代最流行的是傻白甜女主剧本,很符合那个年代的审美。虽然十几年后再回顾觉得傻白甜女主令人发质,剧情索然无味,但当年的偶像剧里面的插曲作词作曲却是做的极其好的,即便是过了十多年再去听也不觉得过时,林俊杰的歌曲依旧在KTV的歌单里。
余初想起来她当年和男朋友谈恋爱的时候,两个人有一起去看了林俊杰的演唱会。男朋友举着写着林俊杰名字,硕大地灯牌哑着嗓子跟着台上的人唱歌。他并不会唱歌,一首歌下来基本上都是跑调的,但他本人却极其有自信,一曲完毕还是觉得意犹未尽,得意洋洋地问,他和林俊杰唱歌谁好听。
演唱会结束两个人出来。男朋友拉着她极其兴奋地告诉她。以后她们的婚礼就用林俊杰的歌曲。
“小初……”
郑衍转过头,余初正盯着站在包厢中央唱歌的几个女孩子发呆,那双漂亮到不像话的双眸隐隐有水光在闪烁。他微微愣了一下,伸出手在她面前晃了晃。“想唱歌就去呗。”
余初听到郑衍的声音才从回忆里回过神来,她往后靠了靠,假装出一副若无其事地模样,她自嘲地笑了笑。“我唱歌并不怎样,还是不出去丢人现眼了。”她的嗓子有些哑,她眨眨眼睛,才发现眼睛早就湿了。包厢里灯光昏暗,大概也不会有人注意到她的不对劲吧。她心想。
但郑衍一向对余初的情绪敏感,她今天晚上不对劲他早就已经觉察到了。包厢里的灯光昏暗,但两个人坐的很近,她眼里闪闪烁烁的泪水,郑衍看得分明,他心里微微一紧,有股说不来的钝痛。
“我觉得你唱歌很好听。”郑衍安慰说。这可不说他吹彩虹屁,余初唱歌她是听过的,很好听。
“你又没有听过,你怎么知道。”余初微微皱了皱眉头,低头去看面前的茶几,上面全是零食和饮料,一瓶带酒精的都没有。虽然说她不喜欢喝酒,但终究是习惯了。想起那个狗男人她的心情极其不爽,酒精是她此刻平复糟糕心情的良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