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结婚后,为了生活,祖父祖母在大溶江火车站旁边开了一家“火铺”,也就是专供贫苦人们过夜的大通铺旅馆。他们两口子诚恳待人,价格公道,生意也还不错。

日本鬼子打到了桂林。祖父祖母赖以生存的旅馆,被日本鬼子的飞机扔下的燃烧弹夷为平地。无奈之下,祖父祖母只好回到深山,开荒种植苞谷(玉米)、黍子、高梁、旱禾、红薯、䅟子、木薯等农作物以度日。

他们把一部分山场送给别人砍柴烧炭卖,条件是烧完炭后要炼山和种树——把烧炭剩下来的边角料堆成一小堆一小堆的烧成灰,再用锄头和铁锨挖地翻地,把土皮灰埋下去做肥料,然后种上杉树秧。

这样的话,对方有柴和炭卖了过生活,我家20年后有杉树砍来卖,互惠互利。

另一部分山场,祖父祖母自己动手砍柴烧炭,炼山翻地,种植杉树,种植毛竹(竹子是套种在杉树山中的,一块山种三五处,20年后砍掉杉树去卖,竹子会逐步长成竹林,这是祖父祖母那一代人的普遍做法)。

1946年,祖父祖母生了我的姑妈陈怀桂,跟她奶奶姓陈,辈分是依从螺蛳塘杨家的辈分排行,暗含着“三姓合为一家”的意思。

姑妈下边有个弟弟生病夭折,因此姑妈吃了“回头奶”,四岁多才断奶,从小力气就比别的孩子要大。

祖父是个孝子,也是个好兄弟,好叔伯。孝敬父母,拿钱回家;兄弟姐妹有难处,拿钱回家;侄儿们娶不起老婆,拿钱回家……

为着他太顾家,太重家族,不停地拿钱回去,祖母和他不知吵了多少次。

祖父脾气暴躁,一急就动手打人。大伯父最恨的,就是祖父不该打他的母亲。

平心而论,在这两点上,祖父是对不起祖母的。他对得起螺蛳塘杨家整个家族的人,却对不起自己的爱妻,身边至亲至近的人。

我小的时候,还不觉得这是多么大的缺陷,直到自己有了婚姻有了小孩,才慢慢体会到了我祖母的苦楚和无奈。

有一次,祖父放竹排到桂林去卖——在1968年县道马江线(兴安马口岭——龙胜江底)建成通车以前,金石这条河两岸的居民,要卖点杉树杂木或者毛竹柴火,都要扎成一斗一斗的木排或者竹排,柴火放在上面,一斗接一斗,几个人顺着水流放排到三街(1954年6月之前灵川县政府所在地)或者桂林大码头,住在水客栈,等把排卖了,结算了伙食费住宿费和中介费(佣金)给水客栈的掌柜,再买些布匹粮食和日用品回家——遇到了两个同族的兄弟。

祖父看见路边躺着两个奄奄一息的男孩,觉得有点面熟,仔细一看,原来是同族的两个堂弟——老闰仔和桂华。祖父把他们带回客栈问清了缘由。

原来,他们两兄弟在父母双亡之后,无以为生,就到桂林去讨饭。饿极了就到加工厂偷木板卖,被抓住之后打得半死,丢在路边等天发落。如果不是遇到我祖父,也就是能再活两三天而已。

祖父顾念大家是共一个祠堂的,他把他的奶奶(我的高祖母)留给他的四块银元中最后那一块拿了出来,花钱请医生给他们治伤救命。祖父卖完了树,就把他俩带回了七星漕。

祖父到猫儿山去挖回两三斤的野生血三七,顺便打两三斤酒回来,天天用血三七磨酒给他们两兄弟吃。半年之后,两兄弟的伤好透了,开始跟着祖父上山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