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七十多人中,最大的比我大十岁,最小的比我小十岁,都是因为年龄差距过大出局的。我的标准原本是“大小不超过三岁”。在和前夫离婚后,改为“只要比我小的人,比我大一天的也不要”,因为前夫实在伤我伤得太深太重了。
经历过一次失败的婚姻之后,我父母也好,我自己也好,对待相亲更谨慎了。
见面之前先通过介绍人,确认对方是真的愿意招郎上门到我家生活,能接受我和前夫生的女儿,并且能接受我身体不好,再婚后无论男女只能再生一胎的事实。只有对方确认以上三条,我才会带着女儿去相亲。
有一家的儿子,人品才干都不错,可惜他的妈妈贪心太过。在我只表示愿意同她儿子谈恋爱、互相之间增进了解后,就迫不及待向我母亲提出要2万元彩礼,看在她那出色的儿子的份儿上,我母亲毫不犹豫的答应了。
过了几天,他妈妈又提出——她认为她家儿子上门招郎是丢面子的事情,所以结婚时要大摆宴席找回颜面。酒席钱、烟酒饮料钱、糖饼果盘钱和打小红包的钱,全部由我父母亲出;两边亲戚朋友的礼银(红包钱)由她收,然后她那边的亲戚朋友由小两口去还礼,我父母这边的亲戚朋友由我父母还礼。
我母亲略微思考了一下,也答应了。挂完电话和我父亲一说,父亲叹口气说:“这个亲家母实在不怎么样,占红不占白。可她生的儿子却很好,算了吧,事情就这样办吧!”
哪里晓得,那个女人得寸进尺、得尺进丈,蚌泥田打桩桩越打越深(比喻人贪得无厌,永不知足)。
两个星期后,她又打电话跟我母亲讲:“你女儿只能再生一胎,她要是又生个女儿的话,我儿子岂不是吃亏了!一辈子累死累活,连个亲生儿子也没有。纵然生有一个女儿,长大了又嫁到别人家里头去了,没人给他养老送终。为了保险起见,给他们两个人先同居,生了儿子之后再去领结婚证……”
我母亲火冒三丈,对着电话吼道:“祝你儿子能找得到你理想中的儿媳妇,我女儿你不用想了!”
让人哭笑不得的是,在这一个月中,他家儿子连一个电话也没打给过我,一直是他妈妈打电话向我母亲要这要那!
哪怕是上门招郎,作为男方,他这么“主动”就可以“坐享其成”吗?她儿子是个乖乖仔,可惜做母亲的太狠了,狠到没人敢做她的儿媳妇!
此事了结之后,父母亲又打电话和我弟我妹商量,讲定了以后再相亲,男方愿意上门也不同意给彩礼,仍旧不办酒席而是出去旅行结婚。不领结婚证,什么都不用想!
2011年底,修水库的征地补偿款打到各家各户的信用社账户上。我母亲把家里因为我们三姐弟读书,历年积欠下来的所有债务偿还干净。无债一身轻的感觉真好!
我家不仅不再欠债,剩余的钱还够盖得起一座新房子。消息传出去之后,替我做媒的人也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