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管理全面規範

國家稅務總局國際司公佈的2008年反避稅的成績是:

「2008年全國轉讓定價調查立案一百七十四戶,結案一百五十二戶,彌補虧損7.5億元,調增應納稅所得額155.5億元,補稅收入12.4億元。2008年全年調整補稅超過千萬元的案件有二十三件。深圳市地稅局對一家企業查補稅收入達4.23億元,是中國迄今為止補稅金額最大的反避稅案件。」

中國稅務當局乘勝追擊,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制定和公佈了《特別納稅調整實施辦法(試行)》,對反避稅的操作管理進行了全面規範。

2015年2月1日實施的《一般反避稅管理辦法(試行)》進一步落實和規管一系列的反避稅行動。

2015年3月18日,中國國家稅務當局又公佈了《關於企業向境外關聯方支付費用有關企業所得稅問題的公告》,並即日生效執行。

外資企業大感有「山雨欲來風滿樓」之感!

山雨欲來風滿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