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 天师:恰好出来的时候没带银子

距离春节没有几日了,江启辰快马加鞭的往回赶,孙飞跟着。

“我回家乡,你跟着我干什么?”

“我无家可归也没有朋友,春节就想和我的知己喝几杯。”

江启辰皱眉,一脸嫌弃:“总不能用这个理由跟我一辈子,你名气那么大,长安应酬少得了吗?”

“我喜欢名气,但不喜欢应酬。”

“矫情。”

日夜兼程,最后在腊月二十九的那一天,两人赶到了益城。江启辰在益城买了鞭炮,换了两匹马,江启辰正要上吗,孙飞拉住了他:“有高手。”

“和我们有什么关系?”

“气息锁定咱们两个了。”

江启辰纳闷,当年的阴阳二老来了益城,都被当神仙看。在长安呆久了,江启辰也长了见识,阴阳二老根本算不上什么?那么这个益城能有什么高手?而且,还让孙飞忌惮,真罕见。江启辰搜索着,孙飞也四处看,这个高手的气机云山雾罩的,根本不知道他在哪里?

然而,江启辰很快就把目光锁定在一个老农身上,叹气的说:“有意思吗?”

“偷着下来的,为了不引人注目,换了衣服。”老农笑嘻嘻的说。

孙飞纳闷:“高手是他吗?他是谁?”

“你不是说除了他谁都敢杀吗?敢情你没见过他。”

让孙飞忌惮的,这天下就一个人,孙飞惊了,有些磕巴:“您,您是天师?”

“天师是世人给我的称呼,现在我换了衣服,散了道髻,我就是一个老朽,李风水。”

“您怎么在这出现了。”

“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过腻了,出来走走。”

江启辰皱眉:“这世间没这么巧的事儿。”

天师叹气:“孩子你变了,初见你时,你是一块璞玉,入了世,就学了人家的心机,染了心。”

“别张嘴闭嘴就是大道理。”

“总觉得自己要出来走走,不想兴师动众。原来天意在此,既然碰到了,那我和你一起过个年,恰好我出来的时候没带银子。”

“我们村子不见外人。”

“那他呢?”天师指着孙飞问。

“他是我的知己。”

天师乐了:“我也是你的知己,我们是忘年之交。”

“你这脸皮也太厚了。”

“这是道士的基本功,要不又没银子,又要行走江湖,不得饿死。”

孙飞拉了拉江启辰:“他是天师,总要给些面子。”

“既然你帮着他说话,那就给你面子。”

孙飞有些尴尬,总觉得哪里不对,他怎么可能比天师的面子还大。

……

距离青竹山大概百里,有一处绝美的风景,即便在冬日,也是林翠山青。林中深处,有一个峭壁,沿着峭壁下面前行,有一条隐蔽的林间小路,从这条小路下去,就会看见一条云梯,云梯残破,日久。

江启辰把马的缰绳解开,拿下回乡的行李,拍了拍马屁股,放任马匹自由离去。江启辰背着鞭炮,枣糕,沿着云梯攀沿而上。

爬到山顶,天气还是冷了,遇见了一片桃树林,桃树上面落着白雪,路渐渐变得狭隘难行,但走了一会儿,渐渐宽阔,村庄出现了,到了饭店,烟囱上冒着缕缕炊烟,村口有一个牌坊,挂着红色的灯笼,旁边不远处就有一处清潭,潭水的颜色变幻莫测。

天师李风水在潭水那里停了下来,江启辰介绍着说:“这潭水包治百病,村里有谁不舒服,就来喝点潭水。”

这个介绍让天师李风水有些无语,二十多年前,异人殿重新出现,江湖各路武林高手汇集,联手不敌异人,最后剩下十人,喝了圣水,打败了异人。万万没有想到,那数量不多的圣水,在这里竟然是一个水潭,看样子取之不尽的道理。

不过这个潭水还有一个名字,叫做毒潭。当年,天意弄人,十个人喝了圣水竟然都没有死。从某种意义上,毒潭认可了他们的天赋。但是,这毒潭之水可不是谁都能喝的,没有天赋的人,喝下即死。

孙飞自从爬上云梯,脑袋总有晕眩的感觉听说潭水包治百病,就想试试,他蹲下要喝,被人喊住了。

“小伙子,那水不能喝,有毒。村里人体质奇特,受潭水庇佑,喝了它包治百病,但外面的人就不行了,喝了会死。”

“老头,你会不会骗我。”

江启辰乐了:“达叔不骗人。”

达叔,桃花村的村长,看上去五十多岁,常年日晒的皮肤有些黑,面色友善。

天师行礼,达叔也跟着还礼:“道长好。”

“您怎么知道我是道长。”

“道长的身上有驱邪避鬼的能力,威严着呢?”

江启辰打断了两人的对话,指着自己的包裹说:“达叔,我买了鞭炮。”

达叔也乐了:“今年收成不好,没卖几个银钱,我没买鞭炮,正怕不热闹呢?”

……

村里来的人不多,大家站在门口驻足观看,小孩拉着大人的衣角,大人也好奇着呢!天师热情的和每个人打招呼,最后天师把目光落在了村里唯一看上去比较华丽的住宅,表情诧异,又向村民看过去。达叔解释着:“那是铁山大侠的家,铁山大侠性格孤傲,从不与村民多交流。”

老天师点点头,不多说,跟着达叔去了达叔的家里。

达叔让老婆炒了个腊肉,蒸了蛋,自备的水酒拿出来热着,准备乐呵呵的喝上几杯。这边准备的时候,达叔就嘱咐江启辰把鞭炮分给村里的人家,江启辰乐呵呵的走了。江启辰走了以后,孙飞越发的觉得头沉,干脆的睡着了。

老天师李风水的眼睛晶莹透剔,他坐在饭桌,把酒斟满,反客为主递给达叔:“前辈在这里住了多少年了?”

“有五六代人了吧。”

天师笑着:“咱们见过吗?”

达叔有些纳闷,仔细看了看天师:“你有一百多岁吗?看起来不像。”

“一百有二。”

“那你应该没有参加过异人殿和圣火教的战争吧。”

“我是那场战斗的遗孤,父母在那场战斗中身亡,记忆犹新。父母死后,异人殿因为我是个小孩子,并没有杀我,后来我被龙虎山的道士救了,收为徒弟,一直活到了现在。”

达叔惊叹:“一百有二,如此健朗,道长真是仙人。”

“您不也是还活着吗?”

达叔乐了:“为了保证我们异人一脉活着,我带着那些弱小离开的时候,吃了长生不老丹。那丹药是异人殿的至宝,本以为丹药可以让人不死,但这些年我的精力一年不如一年,我来的时候才三十岁,现在看起来也有五十多了。”

“您认识我吗?”老天师又问了一遍。

“怎么又问这个问题?”

“我记得您,是您阻止那些杀红眼的异人杀我。”

达叔看着天师,又摇摇头,认真的说:“不记得了,当时我确实救过人,我不想和江湖结怨,心里清楚对手圣火教也是被朝廷利用,但战争是残酷的,可能你的父母也死在我的手里。”

天师点头:“恩施于人,善从于心。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达叔叹气:“要这么说,那咱们这酒没法喝了,我听不懂啊!”

“异人的体质特殊,可以将自然属性完美分类,利用。这个属性随着身体一起成长,直到身体停止生长的时候,属性才停止生长。不过,分配的属性已经是普通人望尘莫及的存在,你们既然逃脱了战争,为什么一直深居简出,与世隔绝?”

达叔琢磨着,最后才说:“这是一个秘密。”

老天师笑了:“喝酒,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