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安全鉴定结论

2009年4月26日,黄河水利委员会在泰安组织召开了山东东平湖林辛分洪闸安全鉴定会议,形成鉴定结论如下:

(1)防洪标准能够满足要求。

(2)闸室抗滑、抗渗稳定满足规范要求,地基沉降差不满足设计要求。

(3)地震工况下,机架桥排架结构配筋不满足要求,机架桥局部出现不均匀沉降。

(4)在桩基复核计算中,原底板桩基可满足竖向承载力及水平承载力要求;新桩配筋满足要求,中联老桩配筋不满足要求。

(5)消力池长度及深度满足规范要求;海漫长度不满足规范要求。

(6)过流能力满足要求。

(7)闸墩混凝土结构冻融破坏,不满足抗冻等级要求,公路桥结构配筋不满足现行规范要求。

(8)启闭机已经超过规范规定20年折旧年限。

(9)与石洼、十里堡分洪闸共用的备用电厂、35kV变电站不能正常使用,进闸10kV变电设备不能正常使用。

(10)部分测压管淤堵。

综合以上情况,鉴于该闸存在机架桥排架、公路桥在设计工况下结构强度不满足要求,桩基复核老桩配筋不满足要求,地基沉降差不满足设计要求,海漫长度不满足规范要求,闸墩混凝土出现冻融损坏,启闭设备超出使用折旧年限不能保证正常运用,电气设备老化等问题,该闸评定为三类闸,需要进行除险加固。建议:

(1)对闸基进行加固处理。

(2)对机架桥、公路桥结构进行加固。

(3)加长海漫长度。

(4)更新启闭机设备和电气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