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取水许可制度

取水许可是指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根据单位和个人的申请,按照水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准许其利用取水工程或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行为。取水许可是对水资源使用权的许可,通过许可从水资源所有权人获得用益物权,取水人依法取得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后取得取水权,从而获得直接取水的权利。取水者的行为将会对取水点所在区域的水资源的量与质产生影响,因此取水人应当向取水口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有取水审批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管理机构依法进行审查,经审查决定是否许可取水人的取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