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费用计算

国民经济评价费用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计算项目费用时,要防止遗漏和避免重复。

属于国民经济内部转移的税金和国内借款利息均不应计入项目的费用。

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的费用包括建设投资(固定资产投资)、经营成本(年运行费)、流动资金、维持运营投资(更新改造)和项目的外部费用。由外资贷款的项目,偿还外资本金和利息支付作为项目现金支出。

3.2.1 建设投资(固定资产投资)

建设投资,水利建设项目又称固定资产投资,国民经济评价中建设投资(固定资产投资)包括水利水电建设项目达到设计规模所需由国家、企业和个人以各种方式投入的主体工程和相应配套工程的全部建设费用,一般由概算专业根据合理工期和施工计划并做出资金分年度安排,供经济评价使用,建设投资组成详见4.2.1的内容。

在国民经济评价中,需要将建设投资中属于经济内部转移的税金(包括施工税金、机电设备购置税金和建设征地税费等)剔除。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供水工程效益计算到用户,按照费用和效益计算口径一致的原则,工程投资也应包括供水工程配水管网等配套工程的投资。配套工程投资可采用典型设计的扩大指标或参照类似工程估算。

3.2.2 经营成本(年运行费)

经营成本(年运行费)包括项目运行初期和正常运行期当年所需支出的全部运行费用,可根据项目总成本费用调整计算。从总成本费用中剔除折旧费、摊销费、利息支出及属于国民经济内部转移的水资源费等,成本费用估算参照4.3节的内容。

部分供水项目投产期长,各年运行费可根据投产进程、规模和实际需要分析确定。

对于国外项目,可考虑物价上涨因素,调整各年经营成本。

3.2.3 流动资金

流动资金是指运行期内长期占用并周转使用的运营资金,主要为维持项目正常运行所需购买燃料、材料、备品、备件和支付职工工资等的周转资金。流动资金估算可参照4.2.3的内容。

3.2.4 维持运营投资(更新改造投资)

维持运营投资(更新改造投资)是指维持项目正常运行所需的金属结构及机电设备等一次性更新改造费用,可根据项目金属结构及机电设备等的投资确定。更新改造费一般在金属结构及机电设备等经济寿命期满前完成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