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驻部纪检组下一步拟有针对性地开展的工作

下一步,驻部纪检组在完善自身工作的同时,要加大对纪检工作的指导力度,更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1)进一步把纪检组的职能调整到位。驻部纪检组将持续深化“三转”,使工作思路、方式和重点进一步回归本职,也要指导全系统突出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着力于早发现问题,主动了解情况,认真梳理监督对象可能出现的作风、纪律方面的问题,加强研判,了解掌握干部的情况,有的放矢地开展监督。

(2)协调全系统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驻水利部纪检组将与中央纪委下属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和北戴河培训中心进行沟通,计划在明年增加水利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人数,在课程设计方面,既突出纪检监察业务,也针对水利实际工作需要。

(3)加强对长江委、黄委纪检组监察局的业务指导。总结黄河水利委员会党组开展市、县两级河务局纪检监察工作体制改革试点经验,推进基层单位纪检监察工作体制改革。同时,建立健全对长江委、黄委纪检监察机构直接管理后业务指导等制度,包括两委纪检组掌握的问题线索、案件查办情况和重要干部选配等直接向水利部党组和驻部纪检组请示、报告制度,驻部纪检组要进行定期沟通协商,做实做好业务指导工作。

(4)积极协助水利部党组开展巡视工作。加快制定巡视工作方案,明确巡视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要求、主要任务和步骤方法等相关要求,确定巡视工作小组人员构成,统筹部署安排巡视工作,以保证能够在今年下半年对两个以上单位开展巡视。

(5)突出问责。驻水利部纪检组要落实中央纪委要求,加大问责力度,对水利部各级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提出问责建议。同时,完善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等相关制度。

调研组成员:

田 野 李肇桀 张 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