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塔委会执行委员会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里木河流域水资源管理条例》释义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主编
- 261字
- 2021-04-08 10:47:16
第十三条 执行委员会在塔委会闭会期间代表塔委会行使职权,负责监督和保证塔委会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并在塔委会授权范围内制定政策、作出决定。
执行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处理执行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释义】本条是对塔委会执行委员会的规定。
一是明确执行委员会行使职权的期间是塔委会闭会期间。二是明确执行委员会是代表塔委会行使职权,主要负责监督和保证塔委会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并在塔委会授权范围内制定政策、作出决定。三是明确将执行委会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处理执行委员会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