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水能资源开发利用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里木河流域水资源管理条例》释义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主编
- 699字
- 2021-04-08 10:47:16
第二十一条 流域内利用水能资源建设发电项目的,应当与防洪、供水、灌溉、生态和环境保护等统筹协调。发电企业应当按照“电调服从水调”的原则,合理安排发电计划,确保防洪、供水、灌溉和生态安全;建设单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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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流域内利用水能资源建设发电项目的,应当与防洪、供水、灌溉、生态和环境保护等统筹协调。发电企业应当按照“电调服从水调”的原则,合理安排发电计划,确保防洪、供水、灌溉和生态安全;建设单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