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涉河建设活动管理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里木河流域水资源管理条例》释义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主编
- 604字
- 2021-04-08 10:47:16
第三十八条 在塔里木河干流和主要源流的河道管理和保护范围内建设各类工程的,工程建设方案和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由塔管局审查同意。在其他源流的河道管理和保护范围内建设工程的,工程建设方案和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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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 在塔里木河干流和主要源流的河道管理和保护范围内建设各类工程的,工程建设方案和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由塔管局审查同意。在其他源流的河道管理和保护范围内建设工程的,工程建设方案和洪水影响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