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

一、《岚皋县移民搬迁志》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和中共十八大以来历次会议精神,严格依照《地方志工作条例》的各项规定,客观、系统、实事求是地记述岚皋县水库移民、易地扶贫移民、避灾及生态移民搬迁安置等方面的情况。

二、本志为岚皋县移民搬迁专志。断限时间:上限年为1975年,下限年为2018年。

三、本志由志首、专编和附录三部分组成。专编按事物性质设置,篇目层次为编、章、节、目,个别地方目下设子目。内容以记述为主,个别内容略有评述,力求语言严谨、简明、流畅,体现县域移民搬迁工作特色和不同时期移民搬迁工作特点。

四、本志为现代语文体,采用述、志、记、图、表、录六种体裁;以志文为主,图、表穿插其中,照片除作随文附图外,志首设有彩页,所有照片配有文字说明,互为印证。

五、为了记述内容完整,“水库移民搬迁”独立设编,并置易地扶贫及避灾(生态)移民搬迁之后。

六、本志“概述”有叙有议,叙议结合,彰显移民搬迁工作成就;各编之首配无题短文,引领本编内容。

七、附录载有2011~2018年移民搬迁到户台账,占用篇幅较长,以小号字缩排,仅作搬迁安置户存念。

八、所列数据主要来源于县统计局和相关单位;志文中表格(图)按编、章、表以“×-×-×”标识序列,表中横线“—”示为该栏无数据;计量单位采用汉字书写,保留“亩”“公里”“斤”等计量单位使用。

九、资料来源于相关单位档案、年鉴、县广播站(电视台)及单位网站新闻稿件,经反复核实后载入,除“特载”外不注明出处。

十、本志属于首创,没有前例可循,有违体例和篇目设置不当在所难免,敬请方志同仁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