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水的预脱盐

4.1 一般规定

4.1.1 水的预脱盐工艺的选择应根据水源类型、水质特点、机组参数及厂址条件等因素确定。工艺选择应符合下列原则:

1 原水含盐量高于400mg/L时,宜采用反渗透预脱盐工艺。

2 对于有机物及活性硅含量高的水源或对给水品质有特殊要求时,或根据补水率经核算机组水汽品质无法满足要求时,宜采用反渗透预脱盐工艺。

3 采用反渗透预脱盐时,应根据水源含盐量和后续除盐工艺要求选择一级反渗透或两级反渗透处理。

4 海水淡化工艺的选择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力发电厂海水淡化工程设计规范》GB/T 50619的有关规定。

5 当海水淡化水作为工业水系统的水源时,是否采用二级反渗透预脱盐工艺应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4.1.2 当水源的温度低于10℃,反渗透装置给水应采取加热措施。

4.1.3 反渗透装置要求的进水应根据所选膜的种类,结合膜厂商的设计导则要求以及类似工程的经验确定。反渗透装置宜选用卷式复合膜,卷式复合膜的进水要求应符合表4.1.3的规定。

表4.1.3 反渗透膜的进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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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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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同时满足在膜寿命期内总剂量小于1000h·mg/L。
②铁的氧化速度取决于铁的含量、水中溶氧浓度和水的pH值,当pH<6,溶氧<0.5mg/L,允许最大Fe2+<4mg/L。
③反渗透装置的最佳设计水温宜为20℃~25℃。

4.1.4 淡水反渗透装置的脱盐率和回收率的取值宜符合表4.1.4的规定。

表4.1.4 反渗透装置性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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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 当反渗透装置的进水为海水反渗透产品水时,水回收率不宜低于85%。

4.1.6 反渗透装置的出力及套数应根据后续水处理设备的配置、系统对外供水的特点以及工程投资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反渗透装置不宜少于2套,当有1套设备化学清洗或检修时,其余设备应能满足全厂正常用水量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