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L 5068-2014 发电厂化学设计规范
- 电力规划设计总院
- 312字
- 2021-04-22 17:29:31
10 热网补给水及生产回水处理
10.0.1 热网补给水处理系统的选择应根据原水水质、热网补给水水质要求、水量,结合全厂水处理系统情况,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10.0.2 热网补给水可采用锅炉排污扩容器后的排污水,或采用软化水、反渗透装置出水或除盐水。
10.0.3 直流炉机组的生产回水不宜直接返回热力系统,应经除铁和除盐处理;汽包炉机组的生产回水水质满足给水水质要求时,可直接进入热力系统中,不满足给水水质要求时,应进行处理。
10.0.4 生产回水作为除盐水处理系统水源时,应根据回水水质,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10.0.5 生产回水温度超过处理设施的耐受温度时,应采取降温措施。
10.0.6 生产回水含有油质时,应要求回水进行初步除油至含油量低于10mg/L,后续除油处理可采用过滤、活性炭吸附、树脂分离等工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