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核电标准制订计划的通知》(国能科技〔2011〕48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发电厂和变电站照明方面设计工作经验,参考有关国际和国外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原《火力发电厂和变电站照明设计技术规定》DL/T 5390—2007进行修订。

本标准共分10章和6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照明方式与种类、光源、灯具及其附属装置选择与布置、照明标准值、照度计算、照明网络供电及控制、照明质量、照明节能及附录等。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

1.新增核电厂常规岛和BOP(balance of plant辅助厂房)部分照明设计的规定;

2.新增换流站阀厅照明设计规定;

3.对光源的选择作了修订,增加了新光源(发光二极管、无极荧光灯)的选择规定;

4.修订了照明灯具的选择和布置的规定;

5.修订了照度标准值,在照明标准值中增加了照度均匀度U0

6.修订了照明网络供电和照明网络接地的规定;

7.修订了照明节能章节,对照明功率密度值进行了修订,增加了当房间或场所的室形指数与给定值不一致时需修正的规定;

8.在附录A中增加核电厂常规岛和BOP部分照明装置内容,对爆炸及火灾危险环境的照明装置进行了修订。在附录B中增加了照度逐点计算法和等照度曲线法。在附录C和附录D中删除了铝芯导体的载流量。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替代《火力发电厂和变电站照明设计技术规定》DL/T 5390—2007。

本标准由国家能源局负责管理,由电力规划设计总院提出,由能源行业发电设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安德路65号,邮政编码:100120)。

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

参编单位: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张欢畅 杨小平 杨 东 蔡三艳 周晓波

      许玉香 孙 进 翟长春 朱蕊莉 高 政

主要审查人:李淑芳 乐党救 王 宁 邓长红 薛惠敏

      徐君良 李汉峰 张先伟 周 伟 严可为

      徐春丽 曹锦红 魏华栋 沈 云 徐为民

      姚绍红 刘淑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