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遥感影像预处理

4.3.1 航空影像的预处理宜包括像控点坐标的获取、空三加密、生成数字高程模型和数字正射影像。

4.3.2 航空影像像控点坐标的获取可采用地形图图解和外业测量两种方式。采用外业测量方式获取像控点坐标时,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数字航空摄影测量 控制测量规范》CH/T 3006和《低空数字摄影测量外业规范》CH/Z 3004的要求执行。

4.3.3 航空影像空三加密作业方法和精度指标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数字航空摄影测量 空中三角测量规范》GB/T 23236的要求执行。

4.3.4 利用航空影像立体像对生成数字高程模型和数字正射影像时,作业方法和精度指标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数字航空摄影测量 测图规范》系列CH/T 3007.1~CH/T 3007.3和《低空数字航空摄影测量内业规范》CH/Z 3003的相关要求执行。

4.3.5 卫星影像预处理宜包括几何校正、影像融合、影像镶嵌等。

4.3.6 单景卫星影像几何校正生成正射影像应按下列方法进行:

1 如卫星影像数据含有全色和多光谱波段,应根据地区光谱特征,通过实验选择合适的光谱波段组合,分别对全色与多光谱影像进行几何校正。

2 对平地可直接采用多项式拟合进行几何校正;对丘陵和山区应采用严密物理模型或有理函数模型并通过数字高程模型进行几何校正。

4.3.7 卫星影像立体像对的预处理方法可按本标准第4.3.2条~第4.3.4条的要求执行。

4.3.8 多源卫星影像融合前应进行几何配准;融合时应优选波段组合,宜保留多光谱影像的光谱信息和全色影像的纹理细节。融合后的影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色调均匀、边界清晰、反差适中。

2 应反映季节物候特征。

3 同轨道、同时相卫星影像应色彩一致。

4.3.9 对空间位置相邻的多幅卫星影像应进行影像镶嵌处理,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无明显错位、模糊和重影现象。

2 应保留分辨率高、时相新、云量少、质量好的影像。

3 时相相近的影像在空间和色调上应保持连续性,纹理、色彩应过渡自然。

4 时相相差较大、地物特征差异明显的影像可存在光谱差异,但同一地块内光谱特征宜保持一致。

4.3.10 利用各类影像生成的正射影像图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正射影像图应色调均匀、反差与亮度适中,无明显影像拼接痕迹。

2 航空正射影像图的地面分辨率应优于成图比例尺分母的0.0001倍;卫星正射影像图的地面分辨率可采用原始卫星影像的地面分辨率。

3 正射影像图宜叠加坐标格网、图廓等整饰信息,以及行政区划界线、地名等地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