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 面状地物

5.3.1 解译面状地物时宜选择多光谱遥感影像,并可根据需要采用图像分类、比值增强、滤波增强等方法对影像进行处理。

5.3.2 面状地物的类别与属性应根据颜色、形状、纹理、空间位置以及人文环境等解译标志综合确定。

5.3.3 植被类地物应解译其名称、种类、树高、面积等。

5.3.4 面状水域应解译其名称、轮廓、流向等。

5.3.5 居民地应解译其名称、轮廓、边界、规模等级、空间位置关系等。

5.3.6 人为划定的面状地物应标注其名称、层级、分布范围与层次、起始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