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L 5454-2012 火力发电厂职业卫生设计规程
- 电力规划设计总院
- 133字
- 2021-04-22 19:14:03
1 总 则
1.0.1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火力发电厂(以下简称火电厂)生产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原则,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技术改造和引进的,燃用固体化石燃料的火力发电建设项目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计。
1.0.1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火力发电厂(以下简称火电厂)生产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原则,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技术改造和引进的,燃用固体化石燃料的火力发电建设项目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