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YS/T 5425-2014 有色金属加工设备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 573字
- 2021-04-22 19:17:26
3.7 轧机主机列设备试运转
3.7.1 轧机主机列设备试试运转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和规范的有关规定。编制试车大纲,无规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机、电、管等设备全部安装完毕,电气调整完毕。液压管道油循环及试压完毕,经检查合格。
2 设备试运转中所需的专用测试工具、仪器齐全。
3 设备启动前,供水、供风、供气、乳化液、轧制油、液压、润滑、灭火等辅助系统保证正常工作。
4 设备试运转之前液压系统应先单独调试,油缸的行程、速度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5 设备的安全防护设施应齐全、可靠,限位开关动作准确无误。
6 各种离合器及制动装置灵敏可靠。
7 低速压下装置、高速压下装置往返运转5次~10次。
8 主传动电机空载试运转30min,电动机带减速机试运转30min,电动机带减速机、齿轮机座试运转30min。电动机带减速机、齿轮机座和轧机试运转分别按照额定转速的25%、50%、75%、100%等4个等级分别试运转各1h,如果是可逆式轧机,可按上述4个等级正反转各30min,但总试运转时间为4h。
9 换辊装置用其主设备分别往返运转5次~10次,行程和速度应符合要求。
10 在运转中,传动部件转动灵活、平稳,无异常声响和卡阻现象。
11 轴承温度应正常,滚动轴承最高温度小于70℃,滑动轴承最高温度小于60℃。
12 紧固件、联接件不得松动。
13 参加区域或机组的联动试运转,按设计规定的联运程序连续操作3次应无故障。每次一般不超过30min。
检验方法:检查试运转记录或试车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