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L/T 5224-2014 高压直流输电大地返回系统设计技术规程
- 电力规划设计总院
- 1096字
- 2021-04-22 19:20:12
5.2 电极结构及其布置
5.2.1 直流接地极宜由馈电元件和活性材料构成,且水平或垂直于地面布置。水平型电极宜采用方形或矩形断面,垂直型电极断面宜为圆形;馈电元件位于中央,四周填充焦炭,如图5.2.1所示。典型的焦炭夯实密度应为1000kg/m3~1100kg/m3。
图5.2.1 电极断面示意图
5.2.2 在选择接地极布置形状时,宜使溢流密度分布均匀或减小溢流密度偏差系数,最大偏差系数不宜大于2倍的平均溢流密度。在确定陆地电极布置形状时,宜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1 在场地允许的情况下,宜优先选择单圆环形布置;其次是双同心圆环形布置,且内、外圆环直径之比宜为0.65~0.85;在场地条件受到限制而不能采用圆环形电极的情况下,也应尽可能地使电极布置得圆滑,减少圆弧的曲率。
2 在极址地形地貌整体性较差的情况下,可采用星形布置。对于海岸或河岸电极,电极宜采用直线形布置,沿海岸或河岸敷设。
3 在采用星形电极情况下,分支数不宜大于6,且应在溢流密度最大的端部,布置一个大小合适的“均流环”,以降低端部的溢流密度。
4 在受温升和跨步电位差条件控制的情况下,可选用多圆环形电极同心布置,同心圆环数不宜超过3个。
5 宜对称布置,以利于导流系统布置,提高导流系统分流均衡度和可靠性。
5.2.3 在接地极位于沟、渠、塘等低洼地带附近位置,且在接地极埋设深度小于沟、渠、塘的深度情况下,接地极与其边缘距离应不小于沟渠塘深度的2倍。接地极应避免穿越建筑物,其正上方与地面建筑物的最小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0m。
5.2.4 对于垂直型接地极,其子电极布置间距与长度的关系宜满足下式要求:
式中:D1——垂直型子电极布置间距(m);
L0——垂直型子电极长度(m);
η——垂直型接电极子电极长度与间距的配合系数,取0.6~1.1。
5.2.5 直流接地极馈电元件宜分隔成若干段,以便监测和检修。馈电元件分隔段数不宜过多,以免影响电流分布和使导流系统复杂化;子段电极长度的选取应考虑当其中一段退出运行(检修)时,其他段仍然能在规定的最大过负荷电流下安全可靠地运行。
5.2.6 首尾不连续的两馈电元件的间隔不应大于2m。
5.2.7 电极埋设深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电极长度远大于电极埋设深度情况下,且土壤电阻率近似均匀时,接地极最小埋设深度可按式(5.2.7)近似计算。
式中:h——接地极最小埋设深度(m);
ρs——表层土壤等效电阻率(Ω·m);
τ——接地极溢流密度(A/m);
Upm——地面最大允许跨步电位差(V)。
2 电极应埋设在土壤电阻率低、热特性好、水分充足的土壤中,而不宜埋设在如岩石、砂卵石层和干燥无水的高电阻率的土壤中。
3 接地极埋深应避免可能受到来自诸如田间作业、机耕等方面的人为破坏,同时可避免大气温度对电极运行性能的影响。
4 在满足上述条件要求的情况下,应尽可能减小电极的埋设深度,但不宜小于1.5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