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933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纤维素纤维用浆粕工厂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纤维素纤维用浆粕工厂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1139—2015,自2016年6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1.4、5.3.2(3、4)、6.3.2(15)、6.4.6、9.4.4、14.2.4、14.2.7、14.3.8、15.3.17(5)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