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B 51139-2015 纤维素纤维用浆粕工厂设计规范
- 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
- 248字
- 2021-04-22 19:34:50
7.6 安全技术措施
7.6.1 生产车间的现场仪表应根据环境条件采取防尘、防水和防腐蚀措施。
7.6.2 环境温度达不到仪表工作温度要求时,应采取伴热措施。
7.6.3 爆炸危险环境的仪表选型应满足车间防爆等级要求。
7.6.4 仪表机柜室地面宜采用防静电活动地板。
7.6.5 仪表和控制系统接地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石油化工仪表接地设计规范》SH/T 3081和《仪表系统接地设计规定》HG/T 20513的有关规定。
7.6.6 现场仪表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093的有关规定。
7.6.7 仪表和控制系统防雷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