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B 51176-2016 干混砂浆生产线设计规范
- 国家建筑材料工业标准定额总站
- 358字
- 2021-04-23 17:37:25
4.3 竖向设计
4.3.1 竖向设计应与总平面布置同时进行。竖向设计方案中,厂内外交通运输、工艺流程、远近期规划、建(构)筑物基础、雨水排放及土石方平衡,应结合洪(潮、涝)水位、工程地质地形地物及气象等因素综合确定。
4.3.2 生产线设计标高宜高于防洪、防涝标准水位0.5m;沿海或受洪水威胁地区,场地设计标高应高于设计洪水位标高0.5m~1.0m,当厂区受洪水、潮水或内涝的威胁时,应采取防洪、排涝措施,防洪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防洪标准》GB 50201的有关规定。
4.3.3 竖向设计有边坡填、挖方时,应在厂区岩土工程勘察时一并提出要求。
4.3.4 厂内道路及排水设施等标高,应根据外部道路及外部管网接口标高确定,厂区出入口道路路面标高不应低于厂外道路路面标高,且厂内外道路连接应平顺。
4.3.5 厂房室内标高应高于室外标高0.15m~0.20m,湿陷性黄土地区、易下沉软地基地区、易受壅水浸淹地区应加大高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