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B 51176-2016 干混砂浆生产线设计规范
- 国家建筑材料工业标准定额总站
- 294字
- 2021-04-23 17:37:27
5.6 混合系统
5.6.1 混合系统应由进料管、混合机以及混合机下面的过渡仓等设备及部件组成。
5.6.2 混合机的型式、型号、数量应根据产品方案及配比、设计规模等因素确定。
5.6.3 混合机宜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材工业用干混砂浆混合机》JC/T 2182的有关规定。
5.6.4 专用于生产普通干混砂浆的混合机,可不配飞刀。
5.6.5 混合机的装载系数不宜小于0.5。
5.6.6 混合机的最佳混合时间宜与计量配料系统的配料时间相匹配。
5.6.7 混合机的主轴转速宜可调。
5.6.8 混合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混合机上方宜设计人工加料装置;
2 混合机上方应设有专用的通气罩;
3 混合机下过渡仓的有效容积不应小于混合机的公称容积。
5.6.9 混合系统的电气控制系统与计量配料系统的电气控制系统,应进行一体化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