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总图运输

4.1 一般规定

4.1.1 总图运输设计应贯彻合理和节约用地的原则,并应满足城乡规划的要求。普通砂浆生产线用地不宜低于1.0公顷,容积率不宜低于0.6,办公生活区占地面积不宜大于7%。

4.1.2 干混砂浆生产线的管线综合布置宜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50187的有关规定。

4.1.3 总图运输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50187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