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B 51209-2016 发光二极管工厂设计规范
-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院电子工程标准定额站主编
- 739字
- 2021-04-21 16:47:04
8 动力及气体工程
8.1 冷 热 源
8.1.1 发光二极管工厂人工冷热源宜采用集中设置的冷(热)水机组和供热、换热设备。机型和设备选择,应根据工厂所在地区的气候、能源结构、政策、价格及环保规定,按下列规定综合比较确定:
1 热源应优先采用城市、区域供热和工厂余热;
2 具有城市工业燃气供应的地区,可采用燃气锅炉、燃气热水机组供热或燃气吸收式冷(热)水机组供冷、供热;
3 工厂也可采用燃煤锅炉、燃油锅炉供热,电动压缩式冷水机组供冷或燃油吸收式冷(热)水机组供冷、供热;
4 在夏热冬冷地区的办公楼、生活区可采用空气源热泵或地源热泵冷(热)水机组供冷、供热。
8.1.2 同时需要供冷和供热时,冷水机组宜根据负荷要求选用热回收机组,并采用自动控制的方式调节机组的供热量。
8.1.3 冷热源设备台数和单台容量应根据全年冷热负荷工况合理选择,并应保证设备在高、低负荷工况下均能安全、高效运行。
8.1.4 过渡季节或冬季需用一定量的供冷负荷时,可利用冷却塔作为冷源设备。
8.1.5 在满足工艺及空调用冷冻水温度的前提下,应加大冷冻水供、回水温差和提高冷水机组的出水温度。
8.1.6 当冷负荷变化较大时,经过经济技术比较,冷源系统的部分或全部设备宜采用变频调速控制。
8.1.7 电动压缩式冷水机组的装机容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的有关规定。
8.1.8 电动压缩式制冷机组的制冷剂应符合有关环保的要求,当采用过渡制冷剂时,其使用年限应符合相关要求。
8.1.9 燃油燃气锅炉应选用带比例调节燃烧器的全自动锅炉,且每台锅炉宜独立设置烟囱,烟囱的高度应满足项目环境评价文件的要求,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的有关规定。
8.1.10 锅炉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应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