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B/T 50537-2017 油气田工程测量标准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 743字
- 2021-05-13 18:01:21
6 线路测量
6.1 一般规定
6.1.1 测量人员宜配合设计人员合理确定线路起点、转(折)点、曲线点、直线点及终点。
6.1.2 线路桩宜按前进方向以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编号方法宜符合表6.1.2的规定。
表6.1.2 线路桩的编号方法
注:1 表中没有列入的线路,如热注管线、渠道等,可由设计人员与测量人员共同确定编号方法;
2 直线点可用“—1”、“—2”表示。
6.1.3 线路桩应因地制宜,可选用木桩、水泥桩、钢管桩等。
6.1.4 线路测量宜绘制线路平纵图,亦可根据需要分别绘制线路带状地形图及线路纵断面图,比例尺可按表6.1.4选用。
表6.1.4 线路平纵图的比例尺
注:纵断面的纵向比例尺可根据用户需求进行调整。
6.1.5 中线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中线转点测量宜采用GNSS-RTK、全站仪测量等方法,技术要求应符合本标准第5.2节的规定。
2 中线转点里程应按坐标反算距离推算,水平角应按坐标反算结果取用。里程书写形式应符合下式的规定:
式中:a——0~9的自然数,“+”前为整公里数,“+”后为以“m”为单位的长度。
3 中线成果取位要求应符合表6.1.5的规定。
表6.1.5 中线成果取位要求
6.1.6 线路平纵图的绘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平面(带状地形图)部分应与线路实地走向一致;绘图宽度不应小于中线两侧各30mm;
2 断面点高程和里程应注记至0.1m,断面点间距不应大于图上50mm。
6.1.7 线路通过架空线路时,应施测净空高,净空高测定误差不应超过±0.2m;线路通过桥涵时,应施测顶、底标高,注记至0.1m。
6.1.8 线路纵断面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纵断面测量宜采用GNSS-RTK或全站仪直接测定断面点的坐标和高程;
2 断面点的取舍视地形情况而定,地形复杂处应加测断面点;
3 局部高差变化小于0.5m的沟坎可舍去;
4 中线通过河流、水塘、冲沟和管道等时应加密断面点。
6.1.9 油气输送线路穿(跨)越、隧道应根据需要测绘大比例尺地形图和纵断面图,技术要求应分别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油气输送管道工程测量规范》GB/T 50539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