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B/T 51312-2018 船舶液化天然气加注站设计标准
- 陕西省燃气设计院有限公司
- 8字
- 2021-05-13 18:21:49
6 加注工艺及设施
6.1 储存系统
6.1.1 船舶液化天然气加注站内液化天然气储罐宜采用真空绝热罐,其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储罐容器本体及附件的材料选择和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21、《压力容器》GB 150和《固定式真空绝热深冷压力容器》GB/T 18442的有关规定。
2 储罐内罐的设计温度不应高于-196℃。
3 储罐设计压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1)内罐设计压力应满足下式要求:
式中:Pd——设计压力(MPa);
Pw——最大工作压力(MPa)。
2)储罐外罐外压设计压力不应小于100kPa。
4 内罐与外罐之间绝热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内罐与外罐之间应设绝热层,绝热层应与液化天然气的特性相适应,并应为不燃材料;
2)外罐外部着火时,绝热层的绝热性能不应明显降低;
3)內罐与外罐之间应设真空检测口。
6.1.2 液化天然气储罐的阀门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储罐应设置安全阀,且不应少于两个,其中一个应为备用,安全阀的开启压力及阀口总通过面积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21的有关规定;
2 安全阀与储罐之间应设切断阀,切断阀在安全阀正常启用状态下应处于全开状态,切断阀在役期间应设置铅封;
3 储罐液相管道应设置紧急切断阀,紧急切断阀应具有现场及远程操作功能;
4 储罐根部阀门与储罐的连接应采用焊接。
6.1.3 液化天然气储罐安全仪表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储罐应配置两套独立的液位计,并应设置高、低液位报警装置;
2 储罐应设置压力表和温度计;
3 内罐与外罐之间的环形空间应设置真空表;
4 液位计、压力表和温度计应就地显示,并应将检测信号传送至控制室集中显示。
6.1.4 储罐增压器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储罐增压器宜选用空温式气化器;
2 储罐增压器的设计压力不应小于最大工作压力的1.2倍;
3 储罐增压器的进、出口管道上应设置切断阀。
6.1.5 液化天然气储罐可分组布置,组与组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0m。
6.1.6 地上液化天然气储罐罐区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储罐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相邻储罐直径之和的1/4,且不应小于1.5m,储罐组内的储罐不应超过两排,两排储罐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3m;
2 储罐组四周应设防火堤,堤内的有效容积不应小于其中最大储罐的容积;
3 三级及以上船舶液化天然气加注站储罐罐壁距防火堤的净距不应小于3m,四级及以下船舶液化天然气加注站储罐罐壁距防火堤的净距不应小于2m。
6.1.7 埋地或坑式液化天然气储罐罐区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储罐应采用卧式储罐;
2 储罐在罐池中宜单排布置;
3 储罐应安装在罐池中,罐池应为不燃烧实体防护结构,池壁应有防止塌陷的措施;
4 储罐的外壁距罐池内壁的距离不应小于1.0m,储罐的间距不应小于相邻储罐直径之和的1/4且不应小于1.5m;
5 储罐应采取抗浮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