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交付内容与形式

5.1 一般规定

5.1.1 交付内容应包括数据、文档和三维模型。

5.1.2 工厂对象与数据、工厂对象与文档、工厂对象与三维模型等不同信息之间应建立关联关系。

5.1.3 数据、文档和三维模型的交付物清单应符合本标准第4.6节的规定。

5.1.4 交付内容宜包括信息来源、交付级别、专业类别和文档类别等信息。信息来源宜符合表5.1.4-1的要求,交付级别宜符合本标准表3.0.3的要求,文档类别宜符合表5.1.4-2的要求。

表5.1.4-1 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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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1.4-2 文档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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