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B/T 51296-2018 石油化工工程数字化交付标准
-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张杰
- 222字
- 2021-04-20 11:29:34
3 基本规定
3.0.1 工程数字化交付工作宜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
3.0.2 交付信息应满足完整性、准确性和一致性的质量要求,其内容应与交工资料所对应的部分一致。
3.0.3 交付信息应设置交付级别,并应符合表3.0.3的规定。
表3.0.3 交付级别
3.0.4 交付信息宜采用数字化交付平台组织与存储。
3.0.5 交付信息应作为整体知识产权进行保护。
3.0.6 接收方应提供数字化交付策略和交付基础,协调和管理工程数字化交付工作,验收交付方所移交的交付信息。
3.0.7 交付方应按照交付基础的要求收集、整合交付信息,并应按交付物规定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