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配料工艺设备

5.2.1 配料工艺应配备振动筛分机、电子秤或天平、烘箱、防爆储存柜、粒度测试仪等设备、仪器,以及球磨罐、磨口瓶、聚四氟乙烯塑料桶等容器。

5.2.2 配料工艺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振动筛分机应能设置振动筛的振动速度和幅度,并应配置网眼尺寸不同的系列振动筛,同一振动筛中网眼尺寸的精度允许偏差为±10%;

2 电子秤或天平应配置合适的载物台、称量系统和显示系统,并应保证所需的量程和精度;

3 烘箱应能设置温度和时间,温度范围宜为50℃~200℃,时间范围宜为1h~24h;

4 粒度测试仪应配备合适的光源、检测腔和清洗系统,通过对乳状物的检测可得到粒径中径大小、分布范围等参数;

5 防爆储存柜应为全金属封闭结构,应具有防爆、避光、阻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