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荷载与荷载效应

3.2.1 地坪结构承受的荷载和作用应包括活荷载、地坪结构自重以及温度作用等。

3.2.2 地坪活荷载的作用范围、方式、频度和持续时间等,应根据使用要求、工艺流程和生产组织,针对不同生产区域确定。

3.2.3 直接支承在地坪上的机械设备、材料和加工件等,宜按其支承条件分为均布荷载和集中荷载。

3.2.4 各种流动装卸机械的支腿压力以及各种搬运车辆的轮压宜按集中荷载考虑。

3.2.5 装焊地坪设计时,应按工艺提出的上拔力要求,对地坪预埋件的承载力进行计算。

3.2.6 地坪结构计算应考虑各荷载工况,并应按最不利荷载组合进行设计。

3.2.7 钢筋混凝土地坪设计宜考虑温度作用效应,计算分析时宜考虑地坪上下表面之间的温度差。

3.2.8 地坪荷载分项系数应按下列规定采用:

1 地基承载力验算时,分项系数均应取1.0;

2 地坪面层承载力验算时,活荷载和温度作用的分项系数应分别取1.3和1.4;

3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验算时,活荷载与温度作用的分项系数应取1.0。

3.2.9 地基沉降计算时,一般的活荷载的准永久值系数可按照荷载规范选取;对活荷载作用频繁、持续时间较长的区域,地坪活荷载的准永久值系数宜取0.8~1.0。

3.2.10 地坪面层承载力验算时,搬运和装卸重物以及车辆启动和刹车的动力系数,可取1.1~1.2。地基承载力验算时不考虑动力系数。

3.2.11 地坪结构温度作用的组合值系数和准永久值系数可分别取0.6和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