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  则

1.0.1 为规范船舶工业工程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节能环保,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钢质造船、修船及海洋工程装备制造等船舶工业工程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

1.0.3 船舶工业工程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应从全局出发、统筹兼顾,选择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工艺,应积极采用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选用节能降耗设备,提高自动化控制和监测水平。

1.0.4 原辅材料、设备、器材、生产工艺等应符合国家环境保护和清洁生产的规定。

1.0.5 船舶工业工程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