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对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 1712字
- 2021-04-20 10:44:11
第三十八条 本法所称严重不良行为,是指未成年人实施的有刑法规定、因不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行为,以及严重危害社会的下列行为:
(一)结伙斗殴,追逐、拦截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
后续精彩内容,上QQ阅读APP免费读
登录订阅本章 >
第三十八条 本法所称严重不良行为,是指未成年人实施的有刑法规定、因不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行为,以及严重危害社会的下列行为:
(一)结伙斗殴,追逐、拦截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