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扎实有效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 宣传教育月活动

正当全省各族人民兴起学习《江泽民文选》,学习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高潮之际,我们迎来了全省第一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月,这是贵州省为进一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营造民族团结进步良好氛围,加快民族地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建设和谐贵州的一项重大举措。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民族问题将长期存在,民族工作是党和国家整个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民族团结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和谐的民族关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保证,没有民族之间的和谐就不可能有全体人民的安定团结,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对构建和谐贵州具有深远的意义。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强调指出,正确处理民族问题,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内容;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巩固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是党和人民事业顺利发展的重要保证。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站在增强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与进步,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提高认识,深化对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月”重要性的认识,扎扎实实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月”活动,务求取得实效。

扎实有效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月活动,必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主题,进一步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新型的民族关系。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从进一步提高各级和各族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入手,通过党员干部带头、各族群众广泛参与,采取政策宣传、舆论引导、典型带动等行之有效的形式,广泛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的宣传教育,使“两个共同”和“三个离不开”思想深入人心,保持各民族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关系,切实消除轻视民族问题、忽视民族团结等各种模糊认识,在全社会形成重视、关心和支持民族工作,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的浓厚氛围,为增进民族团结,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打下良好的思想基础。

扎实有效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月活动,必须高举爱国、团结、进步的旗帜。民族团结,是国家发展兴旺、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保证。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事关小康社会建设全局,是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共同责任。各级和各族干部群众想问题、做工作、办事情都要自觉服从这一共同的事业,围绕加强民族团结,切实做好事关团结稳定的各项工作。要紧紧围绕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这个主题,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要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以和谐、公平的新的思想理念,新的思想境界、思想感情对待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全面地创造性地落实一系列民族政策,使“团结是福、分裂是祸,稳定是福、动乱是祸”的道理深入人心,努力把全省各族人民凝聚到构建和谐贵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任务上来。

扎实有效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月活动,必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搞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月活动,关键在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各级领导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帮助少数民族群众解决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分工和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过开展宣传月活动,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进一步加深对党的民族方针政策的理解和认识,促进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的落实,进一步把全省各族人民的意志和力量凝聚起来,把各族人民的积极性调动起来,把各族人民的聪明才智发挥出来,推动全省各民族的大团结,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贵州创造良好的发展氛围。

扎实有效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月活动,必须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宣传教育形式。民族团结教育是一项长期的工作,要广泛开展群众性的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突出特点,吸引群众广泛参与,努力提高宣传教育的效果,寓民族团结教育于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活动之中。同时,要适应新形势,不断进行探索和创新,努力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吸引力和感染力。通过宣传教育,使党的民族政策更加深入人心,全省各级干部的民族政策观念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民族政策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各民族的团结得到进一步巩固。要通过开展活动,积极探索建立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工作制度和长效机制,依靠机制把党的民族政策贯彻落实到基层,把加强民族团结的各项措施落实到基层,把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解决在基层。通过有效的形式使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引向深入,使我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促进我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又快又好发展,构建和谐贵州作出积极贡献。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省各族人民要倍加珍惜团结,倍加顾全大局,倍加维护稳定,不断推进我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向前发展,以各族人民的大团结促进我省经济社会的大发展,为构建和谐贵州,实现贵州经济社会的历史性跨越发展奠定坚实的发展基础。

(《贵州民族报》2006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