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路径探索:以青海省海东市实践为例
- 陈玮 徐信阁
- 13822字
- 2021-04-29 18:34:34
二 海东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自启动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国家民委、省民委的大力支持下,海东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立足海东多民族聚居、多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源远流长,多宗教并存,多元文化荟萃,民族宗教工作和脱贫攻坚任务艰巨的特殊市情,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作为引领和推动海东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牵引和重要抓手,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作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出发点、落脚点,以创建活动“十进”为载体,始终保持高站位谋划、高起点推动、高质量发展,呈现出民族团结进步、宗教和顺、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一)主要做法
1.坚持创建工作政治站位,建立健全创建工作新机制
海东市委坚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作为一项战略性、基础性、长远性和关乎全局、关乎根本、关乎长远的大事来抓,建立健全创建工作各项机制,确保创建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作为“一把手”工程推进。坚持落实党委领导和“一把手”负责制,实行“双常务”制,市、县(区)党政领导为分管领域创建工作直接责任人,落实人大、政协、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对创建工作的责任。聚焦重点难点,及时召开创建动员会、推进会、现场观摩会等,先后出台了《海东市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实施意见》《海东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推进方案》《全面落实“八进”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方案》等规范性文件,各牵头部门根据工作进展和实际,进一步完善了全市“十进”方案和实施意见,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每年初将创建工作列入各县(区)党政领导班子和市、县(区)各部门年度目标考核与领导干部述职的重要内容,做到与其他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切实强化工作保障。明确市创建办公室主任由市委副书记、统战部部长担任,市县(区)创建办工作力量得到充实和加强。市财政每年落实创建工作专项补助资金2000万元,各县(区)投入创建工作资金达到500万元以上,确保了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建设、“十进”活动示范点打造、和谐寺院创建、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等重点工作的推进。狠抓工作督导检查,市纪委出台了《海东市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工作失职渎职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创建办坚持每两个月开展一次专项督查,现场反馈问题、及时通报情况,各市级领导每年深入联点县(区)和单位开展创建工作调研、专项督导2次以上,开展全市创建互观互检活动,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落地见效。通过努力,形成了党委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推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和市级协调、县(区)推动、乡镇实施、村社融入参与的创建工作新格局。
2.不断深化宣传教育引导,唱响民族团结进步主旋律
海东始终把宣传教育引导作为先导,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宣传导向,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讲好海东创建故事,使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深入人心,形成共识,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强化学习培训,将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各级党校培训、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及普法活动中,重点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公务人员和广大师生的民族观、民族政策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等教育,不断提升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的民族团结意识,增强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开展节点宣传,以每年3月寺院法制宣传月、9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为重点,结合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法律法规的宣讲,采取走村(寺)串户、面对面、心交心等方式,开展农村牧区的宣传教育。强化阵地宣传,市、县(区)广播电视台每周至少播出一条民族团结的新闻,《海东时报》开办民族团结专版。市、县(区)均开通民族团结创建微信公众号,创办《海东创建》刊物。进行全覆盖宣传,通过设立大型永久性宣传牌、制作宣传展板、编印学习手册和校本教材等方式广泛宣传,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知晓率。针对全市外出务工人员这个特殊群体开展了十九大精神、法律法规进拉面店宣讲活动,收到了良好效果。协助省委统战部等部门在西宁举办了“爱国老人”喜饶嘉措大师爱国爱教研讨会和事迹展览,充分展示了喜饶嘉措大师拥护中国共产党、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信念与品格,近十万各族干部群众和宗教界人士参观了其事迹展。选树典型强示范,海东市在社会各个层面选树了一批示范性、标杆性先进典型,以点串线、点面结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整体创建工作。
3.聚焦脱贫攻坚抓创建,实现经济社会新发展
紧紧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了一批促进民族地区长远发展的重大项目,保持了全市主要经济指标增速位居全省前列的良好发展势头。2018年,海东市实现地区总产值451.5亿元,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8.7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9882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0469.75元。城乡基础条件进一步改善,交通、水利、能源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的引领核心作用进一步发挥,在全省粮油生产和“菜篮子”工程中的地位更加凸显。工业园区、河湟新区逐步成为全省工业创新发展、绿色发展的主战场。脱贫攻坚稳步推进,在全省率先创新实施“1+8+10+10+20”脱贫攻坚政策机制,率先建立“互联网+纪检监督+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贫困人口从2015年底精准识别时的48418户175747人减少到2018年底的5979户21124人,贫困发生率从精准识别时的13%下降到1.83%;贫困村从2015年底精准识别时的634个减少到76个。2018年,全市182个贫困村脱贫退出,12186户46949名贫困人口脱贫,互助县申请整体脱贫“摘帽”。
注重人口较少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政策,近年来投入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资金51510万元,实施各类项目1133项,推进了土族、撒拉族两个人口较少民族的发展和脱贫攻坚步伐。为全市人口较少民族聚居行政村全面实现“一达到、二退出、三保障”目标、实现“四通八达”奠定了基础。互助土族自治县坚持以高原现代农业示范园引领现代农业示范县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试验区等一批重点项目落地实施。青海省第一家院士专家工作站和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相继建立,农牧业绿色化、特色化、优质化、品牌化进程不断加快。2017年,全县生产总值突破百亿元大关,脱贫攻坚各项工作扎实推进,2018年实现了整体脱贫。循化撒拉族自治县坚持“高新轻优”发展定位,加快推进清真食品、民族用品产业园区建设,清真食品(民族用品)产业园转型升级纳入省级布局,初步构建了以民族用品、清真食品、农畜产品、特色旅游产品加工生产为主的民族工业体系。民族经济发展的市场化、产业化、标准化、品牌化发展路子不断拓宽。“黄河彩篮”生产示范基地已具雏形,“一核两椒”和生态养殖规模不断壮大,成为全省菜篮子工程的典范。循化县率先于2017年实现整体脱贫摘帽。
4.扶持拉面经济提质增效,培育民族团结进步新品牌
海东市把拉面经济作为深度贫困地区少数民族群众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主导产业加以扶持引导和培植。强化政策扶持,印发了《关于海东市进一步促进拉面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出台具体措施,鼓励“拉面经济”加快发展。市政府设立3000万元拉面经济发展资金,扶持拉面经济扩面升级增效。与省外18个城市民族宗教等部门签订了流动人口共管协议,设立97个驻外劳务办事机构,安排128名懂经营、善管理、会服务的工作人员协助解决“拉面经济”从业人员办理证照、解决子女入学、处理劳务纠纷等工作。目前,全市在外省(市、区)拉面店达到2.7万家,从业人员17.2万人,覆盖全国270多个大中型城市,拉面经济经营性收入超百亿元,实现利润近40亿元,从业人员工资性收入41亿元。在化隆回族自治县和循化撒拉族自治县,拉面经济人均收入占到了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0%以上。“化隆牛肉拉面”被评为全国“优秀劳务品牌”。注重教育引导,通过技能培训、政策宣讲、法制宣传,使从事拉面经济的少数民族群众的思想观念发生了深刻变化,摒弃了保守落后的观念,逐步树立了市场经济意识、法治意识,实现了扶贫与扶志、扶智的高度融合。党的十九大召开后,市委主要领导带队,深入内地13个大中型城市,组织开展了十九大精神和法律法规进拉面店宣讲活动,为拉面从业者融入当地社会、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提供了精准式思想教育和引导,听宣讲的拉面从业人员近万人次,社会反响强烈,得到了中央和省委领导、拉面经营地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培树先进典型,近年来,海东拉面从业大军中涌现出了大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先进人物。如在海南省拾金不昧的马牙古拜、在天津特大爆炸事故中坚持为灾民提供免费拉面的马成义、在上海收留智障小伙11年并帮助其找到家人的马春虎等,他们先后获“感动海南”年度人物、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等荣誉。化隆籍的韩东当选为深圳市人大代表,循化籍的韩维林、韩福忠分别当选为济南市政协委员、合肥市包河区政协委员,彰显了“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人文情怀。经过三十年的发展,“拉面经济”已成为海东农民群众的“脱贫经济”“致富经济”、民族团结的“催化剂”“助推器”。拉面已成为当地群众摆脱贫困的致富面、促进和谐的幸福面、提升生活品质的小康面。
5.全面深化创新社会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
市县(区)每年坚持集中开展一次大下访、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五年多来,派驻工作组1000余个,各级干部下访10000余次,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及时得到化解,矛盾化解率均在92%以上,确保了全市社会大局稳定。建立人民调解组织1923个,人民调解员6600余名;完善矛盾纠纷情报信息预警网络体系,在1587个村、62个社区设立便民诉讼联络员2368名,在重点村、寺院、企业建立联络员730名,村(社区)、楼院、企事业单位设立治安信息员2596名,使各种矛盾纠纷和隐患有人收集、有人报告。进一步深化平安建设,全市平安乡镇创建率达97%以上,平安村(社区)、平安寺院、平安校园、平安商(市)场、平安企业创建率达95%以上,平安家庭创建率达98%以上,群众安全感达到84%。建立和完善服务网络,市、县(区)、乡镇均设立便民服务大厅(站),所有村(社区)均设立便民服务代办站(点)。全市网格化管理覆盖面达到100%,实现了管理服务“一张网”全覆盖,全市社会治安状况良好,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发生率逐年下降,社会公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
6.坚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牢牢掌握宗教工作主动权
准确把握和领会中央和省委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导”的要求,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使之在政治上自觉认同、文化上自觉融合、社会上自觉适应。坚持不懈抓引导,坚持每年3月开展寺院法治宣传月、9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组建宣讲组,开展形势政策、法律法规、民族团结进步等方面的教育。制定《宗教人员五年培训规划》,建立落实市、县、乡三级培训机制。依法依规抓管理,理顺藏传佛教寺院“共同管理、协助管理、自主管理”三种管理体制。明确清真寺县(区)、乡、村三级管理责任。结合海东实际,在全省率先出台《海东市藏传佛教活佛管理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为依法规范管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依法彻底解决了历时14年之久的化隆县夏琼寺夏日东活佛转世灵童坐床问题,得到了中央统战部、国家宗教局主要领导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妥善处理了未经批准设立清真寺(活动点)历史遗留问题,加强清真寺宗教活动日常管理,严把开学阿訇资格审核及入寺审批关,坚决遏制偏激主张的传播和蔓延。建立应急机制,及时掌握情况,切实把握抵御渗透工作的主动权。
7.挖掘传承河湟特色文化,构筑民族文化发展新高地
海东市深入挖掘河湟历史文化资源,精心培植民族团结进步的深厚土壤,使各民族在海东这个大家庭中血脉相通,心手相连。积极推进文化名市建设,提出了“建设青海东部文化名市”的目标。通过努力,相继建成互助县彩虹部落剧场、故土园,乐都瞿昙寺博物馆、民和喇家遗址博物馆等一批标志性的民族文化设施,投资3亿元的河湟民俗博物馆开始筹建。以展示海东市土族、撒拉族独特人文历史和民族文化为背景的《土族元帅》《彩虹部落》《彩虹儿女》《中国·撒拉尔》等舞剧多次参加全国性演出活动,获得文化部等部门的好评和表彰。打造民族文化体育品牌,海东市把民族团结创建元素融入各类文化体育活动中,创新传承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通过举办“青海年·醉海东”等大型系列文化节庆活动,唱响了民族团结主旋律,凝聚了各民族团结一心共谋发展的共识。精心举办了一年一届的河湟地区国际民间射箭邀请赛、循化县国际抢渡黄河极限挑战赛、国际攀岩精英赛、沿黄马拉松(半程)赛四大赛事,特别是黄河极限挑战赛、沿黄马拉松(半程)赛创造了青藏高原唯一、海拔高度唯一、清清黄河唯一的“三个唯一”。河湟丝路花儿艺术节、海东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民族团结刺绣大赛、互助丹麻花儿会、瞿昙寺花儿会、西北五省(区)赛马会、互助冰雪文化欢乐节等民族特色文化成为宣传海东的重要文化品牌。
8.践行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民族团结进步正能量
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作为创建工作重要实践载体,融入创建工作全领域、全过程,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各民族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和团结和睦的精神纽带。将践行和培育核心价值观融入各类主题实践活动。在全市广泛开展评选、宣传、表彰“道德模范”“海东好人”“最美教师”“最美家庭”“寻找身边好人”“民族团结十大感动人物”“十大杰出青年”“十大孝星”等系列活动,组织先进模范深入机关、社区、学校、农村开展巡回演讲。充分利用传统节日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生开展缅怀革命先烈、祭扫烈士公墓、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活动,激发爱国情怀和民族精神。引导人们移风易俗、破除陋习,循化、互助县将移风易俗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县建设的重要内容,层层建立健全各项机制,强化监督,尤其在遏制婚丧嫁娶大操大办方面成效显著,得到了各族干部群众的广泛好评和支持。海东市将民族团结创建纳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作为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和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的重要评选条件。宗教界举办“佛教论坛”“阿訇论坛”、“卧尔兹”演讲等活动,把爱国、法治、德治、和谐融入教规教义和宗教思想阐释上来。组织开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活佛阿訇说宪法和以案释法主题活动,广泛开展“国旗、宪法和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寺院活动。近两年连续发出倡议,组织宗教界参与“全市春秋两季50万人造林绿化大会战”活动、百日环境整治活动、建设绿色寺院活动、参与精准扶贫工作。宗教界开展各类公益慈善活动近百次,捐助款物达200万元以上,出动1.6万人次,在僧舍、寺院周边划定的义务植树区栽植各类苗木23.4万株。从而将宗教人员的时间、心思和精力引导到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关注经济建设、弘扬社会正能量上来,既增强了宗教界人士爱国爱教爱家乡的情怀,又履行了社会责任,还确保了敏感时期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9.全面实施党建引领工程,打牢基层基础建设主阵地
坚持以抓党建促创建,以党建引领创建,强化基层基础建设,有力地推进了创建工作的扎实开展。海东市以“互联网+干部教育培训”思维,打造了以网上学习、全员覆盖、线上线下结合为主要特点的“万人在线”网络教育培训平台。针对海东农村干部多、外出培训难的实际,整合现有资源,组建成立了青海省农村干部学院。集中培训全市基层党支部书记。创建“党员空中活动室”,建立“一支部一微信群”,破解了农村党组织信息传递难、流动党员教育管理难等问题。建立循化县红光村、互助县双树村等特色教育基地。通过出台农村基层党建“1+5”综合考评机制和“方阵管理法”,集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全面推行基层党建“问题工作法”。针对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难选、无人选、后继乏人等问题,印发《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的意见》,按照“五有五能”标准提前培育储备优秀后备人才。针对农村发展党员家族化、“近亲繁殖”等问题,首创农村发展党员“双推双选”制度,打破了农村发展党员少数人说了算的局面,形成选优汰劣的良性竞争机制。针对农村党员组织生活虚化、难开展的问题,全面推行“固定党日”活动,规范了农村基层党组织生活,强化了农村党员的在党意识,增强了农村党组织的内生动力,为推进创建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10.扎实推进创建“十进”活动,构建民族团结进步新家园
海东市立足各行业、各领域的实际,创新形式,将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相结合,全力推进创建“十进”活动,实现了创建工作全覆盖。进家庭以“五星级文明户”“最美家庭”“海东好人”等评选活动为载体,使家庭成为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和谐、道德传承的重要基点。进乡镇以积极参与、促进管理为主题,积极引导广大农民参与到创建活动中。进机关以重政策、促落实为主题,开展“访民情、聚民心、惠民生、作表率”“比学赶帮超”等主题创建活动。进村(社区)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以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主题,深入开展“邻里友爱、守望相助、增收致富”活动。进学校以注重培养、增强认同为主题,推进各族师生交流交往和文化交融创新,大力培育传承优良的校风校训。进企业以“四讲”活动(讲团结聚合力、讲创新促发展、讲诚信树形象、讲责任比贡献)为载体,以光彩事业和脱贫攻坚行动为平台,开展学子圆梦活动,参与精准扶贫工作。进寺院以“和谐寺院”创建为载体,重引导促适应,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活动。进军(警)营以“六联建”为载体,重联建促融合,抓共建促和谐,深入开展“结对子、交朋友、抓宣传、促帮扶”活动。进市场以“诚实守信、合法经营”为主题,引导市场管理主体和经营户积极参与创建活动。进拉面店以加强外出务工人员宣传教育为重点,分两次组织宣讲团对省外海东市拉面经营人员开展精准式思想教育补课。
(二)取得的成效
近年来,海东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青海省创建民族团结先进区工作实施纲要》,紧密结合海东实际,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主动作为,破解难题,积极探索创新“五个三”创建工作模式,推进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1.夯实了“三大基础”
一是制度基础。海东市把制度建设作为保障创建工作长效运行的前提基础来抓,建立机制、完善制度,确保工作长效运行。建立健全了创建工作领导协调、目标考核、宣传教育、共创共建、矛盾调处、经费保障、监督检查和表彰激励八项工作机制;始终坚持党委领导和“一把手”负责制,明确分管领导作为各分管领域创建工作直接责任人的职责,落实各级党组织、人大、政协、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对创建工作的责任;制定了市、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定期听取创建工作汇报制度、党政分管领导定期研究制度、督导检查制度、通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制定了《海东市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工作失职渎职行为责任追究办法》《海东市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工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海东市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工作项目建设管理实施方案》等工作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形成了党委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推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和市级协调、县(区)级推动、乡镇实施、村社融入参与的格局。
二是思想基础。始终把宣传教育引导作为民族工作的先导,广泛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的浓厚氛围。各县(区)、乡镇、村(社区)、各企事业单位多措并举,深入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使宣传教育制度化、经常化。市县(区)电视台、报社、政府网站开设专栏、专题,经常性开展民族政策知识和创建工作宣传;市县(区)党校把民族团结进步知识纳入干部培训计划,作为强化干部理论培训的重要内容来安排;在每年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月”活动期间,市、县(区)创建办认真策划、精心组织,开展民族团结巡回演讲、知识竞赛、主题征文、文艺演出、体育赛事等主题宣传活动;在每年春节、“二月二”“四月八”、端午节、“六月六”等节庆期间,各县(区)、乡镇组织开展“花儿”演唱、文艺节目演出、书画刺绣展览等活动,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融入其中。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三个离不开”[1]思想日益深入人心,“两个共同”[2]已成为全市各民族人民的共识。
三是物质基础。海东市始终把加快经济发展、改善基础设施作为第一要务来抓,不断提升创建工作的物质支撑能力。2013~2014年,全市连续两年安排项目前期经费1.48亿元,扎实做好项目基础工作,并在重大基础设施、现代农业、生态建设、节能减排、保障房等重点领域共实施项目1297项,投资达508亿元。“黄河彩篮”现代菜篮子生产示范基地目前已投入运行,成为全省菜篮子工程的样板;城乡基础条件进一步改善,循化至化隆务峡高速、民和(甘青界)至小峡(平安)、川口(民和)至大河家(甘青界)一级公路等6条国省干线公路已建成通车或即将建成,兰新高铁及海东西、乐都、民和等站场配套设施建成投入运行;湟水北干一期干渠全线贯通,文祖口、河西沟水库和积石峡、公伯峡、李家峡水库灌溉工程全面实施,解决了7.2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乐都区新城建设全面铺开,旧城改造重点突破。企业技术改进工作成效明显,农民收入快速增长。平安区旧城改造和基础设施建设取得实质性突破,城市结构和面貌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地区生产总值和规上工业增速高于全市。互助县生产总值接近百亿,以绿色产业园和特色旅游业引领绿色发展的方向更加明确,城市框架拉开,文化旅游深度融合,特色现代农业在全省的地位稳步提升。民和县新旧区城市功能进一步完善,以铝基合金深加工为主导的产业方向更加明晰,农业生产荣获“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称号。化隆县巴燕、群科“双城”建设思路更趋明确,项目投资增幅高于全市,拉面经济转型升级迈入新阶段,民营经济活力不断凸显。循化县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增幅居全市前列,穆斯林产业园发展纳入省级布局,民营资本投资热情高涨,菜篮子基地、公路交通等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2.突出了“三大重点”
一是民生保障。海东市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民生大改善增进民族大团结。两年来,坚持公共财政继续向弱势群体、基础薄弱行业、民生薄弱领域倾斜,调整支出结构,压缩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将财政支出的78%用于民生建设。2014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9304人,以被征地农民、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群体为主的技能培训达2.95万人次。全年转移输出劳动力55.7万人次,实现劳务收入44亿元。2018年出台《关于海东市进一步促进拉面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并设立3000万元拉面经济发展资金,扶持拉面经济扩面升级增效;投资5.2亿元实施标准化学校、教师周转房等项目97个,新建幼儿园59所,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75.9%;县级公立医院改革不断深化,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先住院后结算、分级诊疗等服务模式不断完善,医保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6%;建设城镇保障性住房3.17万套、农村“两房”2.88万户,城乡居住条件明显改善;在163个村实施了整村推进项目,易地搬迁农户3225户,减贫8.34万人。
二是寺院管理。始终把寺院管理工作作为民族地区维稳的重点,强化对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千方百计做好寺院基础设施建设及服务工作,最大限度把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团结在一起,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致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两年来,着眼于完善寺院管理体制机制、实现依法规范管理,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藏传佛教寺院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为规范管理提供了依据。市、县(区)领导加强了与宗教界代表人士的沟通联系,明确了各类宗教寺院分级管理职责,选派寺院管理干部驻寺开展工作。形成了各级统战民宗部门、市县(区)藏传佛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寺院管理委员会、乡镇寺院管理服务所(室)、寺院管理干部五位一体的管理格局。建立健全了寺院各项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了宗教人员请销假制度。投入培训经费,采取集中培训和组织外出参观考察相结合等方式,加大了对宗教界代表人士和寺管干部的培训。扎实开展了寺院规范管理年和教风年活动,两年来先后投入1996万元,实施了寺院安全饮水、老旧电力线路改造、通寺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寺院文物本体建筑保护工程资金达5184.8万元;实施寺院危殿堂维修加固工程资金达187万元;实施寺院公共服务建设项目资金达2271.6万元,80%的寺院完成广播电视进寺庙工程,90%的寺院建起了寺院书屋;新农保参保率达到85%,新农合做到了应保尽保,将255名宗教人员纳入低保,26名宗教人员纳入五保,寺院民生得到明显改善。
三是基层基础。海东市把基层基础作为推动创建工作的重心和关键来抓,着力改善设施、健全组织、强化服务。以新一轮“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为契机,采取派驻工作组、选派指导员、结对帮扶、选派“第一书记”等方式,对全市2800个基层党支部进行分类定级工作,对后进支部和软弱涣散班子进行了整顿转化;投入资金5600万元,修建、改建村级活动场所116个,有效解决了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标准低、面积小等问题;全市党建经费投入达2938万元,村级运转经费得到有效保障;扎实开展了支部联建和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流动党员服务站点实现了全覆盖。
3.强化了“三大举措”
一是财政助力。为强化创建工作的资金支持,市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创建工作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人才培养、民族事务管理、寺院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和突发事件处置等方面。各县(区)结合年度重点工作也相应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投入创建工作。2018年,市创建办在保证年度1000万元创建资金的基础上,整合“三基”建设、新农村建设等资金2881万元,重点向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寺院、社区及工作薄弱环节倾斜,起到了拾遗补阙的作用。近两年从市创建资金中安排村级文化设施配套、教育培训、寺院设施建设及环境整治、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整理等项目达135个。
二是典型引领。按照市县(区)共建、典型示范工作思路,在创建工作的头两年,全力抓好示范点培树工作,精心开展示范点建设“七个一”工程的实施,从市级层面每县(区)确定一个示范乡镇、一个示范村、一个示范学校、一个示范寺院、一个示范企业、一个示范机关和一个示范社区,市县(区)聚合力量,重点打造。通过两年多的创建,45个示范点已经成为示范和带动本行业、本领域的突出典型。各县(区)、行业、系统结合工作特点相应确定了各自的示范点,开展了卓有成效、各具特色的工作。两年来,海东市注重挖掘和宣传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用身边的典型教育人、感染人、激励人,极大地调动了各族干部群众维护民族团结的热情,掀起了知典型、颂典型、学典型的热潮。全市推出国家级先进集体2个、先进个人2人,省级先进集体4个、先进个人5人,市级先进集体11个、先进个人15人。2018年,命名全市各行业创建示范(先进)单位391个,形成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先争优的良好局面。
三是载体创新。市县(区)、各单位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紧扣创建目标,积极探索和创新创建载体,找准创建工作与推进工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不断增强创建工作的实效。市县(区)机关单位与贫困乡村开展“手拉手·心连心”结对帮扶活动,在学校广泛开展“中华民族一家亲”“民族团结之花香溢校园”等教育活动,在广大乡村开展“五好”主题创建活动,引导各族群众加快发展致富奔小康。平安区实施“一十百千万”工程,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每年开展一次以“送温暖、办实事、心连心、一家亲”为主题的创建活动,通过发动爱心人士每年帮扶10名品学兼优的贫困民族大学生;每年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安排农村危房改造100户;每年为贫困少数民族群众投入资金1000万元以上,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通过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确保每年有万人以上的群众融入创建工作中来。循化县在全县开展创建工作“五比五争”活动,创新和推进寺院“五位一体”管理模式;县红军小学立足红色资源,大力开展“我是红色接班人”活动。乐都区寿乐社区创建“民族之家”“民族工作站”,在少数民族群众就业、劳动技能培训等方面做好服务。民和县确定了“唱响民族团结进步曲,谱写门户建设新篇章”的创建实践载体。互助县威远镇以“533”(五个经常、三个联系、三个服务)工作模式打造“服务示范社区”。化隆县在教育系统开展中小学生与家长“同做共答民族团结进步作业”“小手拉大手”活动,建立了创建工作的“十个一”载体。通过载体创新,各项创建工作有了强有力的抓手,使创建工作目标更加明确、措施更加有力。
4.密切了“三大结合”
一是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市县(区)、各单位把创建工作作为各项工作的统领,作为推进本单位、本部门工作的重要抓手,落实任务,履行职责,与单位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在年度申报项目、安排专项资金时,充分体现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支持,优先安排与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农田水利、人畜饮水、电力通信、乡村道路、村庄整治等项目,为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打好坚实基础。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各单位创建工作强力推进。如交通部门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路网建设,实施县乡公路硬化改造工程,畅通连接千家万户的“毛细血管”;水利部门大力推进水利灌溉、防洪建设工程,加快实施人畜饮水工程建设,切实增强各民族地区水资源的保障能力;通信部门着力提升信息化水平,确保宽带乡镇全覆盖、网络实现村村通;住建部门加大民族地区住房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力度,打造了一批田园美、村庄美、生活美的美丽乡村,使各民族乡村面貌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农牧部门大力推进农牧业规模化经营和“黄河彩篮”工程,促进民族地区农牧业增产增效和农民增收;工业部门进一步加快民族企业的技术升级改造和技术创新,不断提升海东市民族产业的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
二是与教育实践相结合。2014年,海东市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将创建工作融入其中,与教育实践活动共促共进,相得益彰,取得明显成效。通过教育实践活动,全市一大批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得以解决,让群众真切地感受到了教育实践活动带来的成果。如民和县妥善解决了“参战”人员的现实待遇问题,并针对撤乡并镇后个别乡镇服务半径大、群众办事不方便的实际,在东沟、塘尔垣、塔城等地就近设立了便民服务中心,方便群众办事。互助县采取到一线现场办公的办法解决了土地整理、人畜饮水等15件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化隆县民政局针对县境内东、西部乡镇山大沟深、交通不便,群众来县城办事不便的实际情况,开展“民政干部走基层、为民解困办实事”活动,抽调业务骨干将救灾救济、城乡低保、医疗救助、危房改造、优抚安置、五保供养和高龄补助等各项业务工作进行捆绑办公,采取上门服务,送去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受到了群众的热烈欢迎。教育实践活动中,全市共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726件。
三是与“三基”建设相结合。2018年,根据全省“三基”(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基本能力)建设工作安排,海东市将“三基”工作作为创建工作一大实践载体来抓,统筹谋划、两路并进。结合创建工作重点任务,全市确定了“三基”建设两年内要做好做实的41项重点工作任务,并用项目工作理念谋划“三基”建设。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紧扣自身实际,将“三基”建设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到一件件看得见、摸得着、做得到的项目中,使工作任务进一步量化,增强了工作的可操作性。2018年,市县(区)财政分别安排“三基”建设专项经费2000万元,推动公共财政资源向“三基”工作倾斜,确保“三基”建设顺利推进。
5.打造了“三大亮点”
一是特色产业。立足海东相对优越的自然条件和区位优势,发展特色产业,全力打造创建工作产业发展的亮点。2015年,全市特色优势作物种植面积达到272.57万亩,比例高达85.7%。新建各类温棚4560栋,完成全膜覆盖种植105.9万亩,种植蔬菜36.8万亩,饲草102.9万亩,新建畜牧业示范场23个、家庭农牧场1530户,全市规模化养殖程度达45%。互助菜篮子基地不断壮大,成为全省单位面积最大的设施农业基地;乐都通力、互助凯峰、化隆佳禾等民营企业投资现代农业,扩大菜篮子基地种养规模,在“黄河彩篮”品牌下,吸引民营企业27家,投资达10.1亿元;以全膜玉米和燕麦为重点的饲草饲料产业快速发展,草畜联动模式效应进一步显现。
二是民族文化。在创建工作中,海东市着力挖掘、传承海东丰富的民族文化资源,弘扬优秀民族文化艺术,以民族文化的发展凝聚人心,全力打造民族文化品牌。市县(区)每年投入3000余万元精心筹办循化国际抢渡黄河极限挑战赛、中国·青海(海东)国际民族传统射箭精英赛、中国·海东(乐都)高原国际攀岩精英赛、河湟旅游文化节、民和桃花节、民和三川纳顿节、“相约平安”艺术节、撒拉族旅游节、“九曲黄河”灯会、“六月六”花儿会、互助彩虹冰雪文化欢乐节、丹麻“花儿”艺术节等民族文化体育活动,特别是循化国际黄河抢渡赛、乐都国际射箭精英赛、乐都国际登山精英赛已成为影响全省、全国的三大民族体育赛事品牌。2018年,海东市由创建办主办开展了“团结杯”民族民间射箭赛、百人广场舞大赛、民族团结歌曲征集大赛、民族团结文艺演出等活动。2018年底至2019年初,海东市精心策划组织了以“过海东欢乐大年,赏河湟民俗文化”为主题的“青海年·醉海东”系列活动。此项活动历时近两月,活动中浓浓的年味吸引了全市各族人民的共同参与,使全市乃至全省各族人民共同分享了一场河湟春节文化的饕餮盛宴,极大地丰富了全省各族人民的文化生活,吹响了海东冬季文化旅游业发展的号角。
三是公共服务。近年来,海东市进一步加快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服务模式,不断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全力打造基层公共服务亮点。全市各县(区)均建立了以县级政务服务中心为龙头、乡镇便民服务大厅为骨架、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站(点)为支撑的便民政务服务网络体系。在乡镇层面,依托便民服务大厅,整合有关部门、单位及社会资源,组建便民服务队,实行“一线工作法”,为群众提供相关公共服务。在村(社区)层面,依托村(居)两委和便民服务代办站(点),组建治安巡防、纠纷调解、文化娱乐、医疗卫生等服务团队,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建立健全治安防控体系,在全市1527个村、26个社区设立便民诉讼联络员2368名,在重点村、寺院、企业建立联络员730名,在村(社区)、楼院、企事业单位建立治安联防员2596名。互助县把服务方式由“被动型”向“主动型”转变,各乡镇党委成立了群众工作部,村(社区)成立了群众工作站,使之成为党委政府打通群众思想工作第一站。乐都区寿乐社区建立以微组织、微窗口、微平台、微热线、微活动为主要内容的“五微”服务模式,推动了社区服务工作的精准化、精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