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认定与惩处

本章导读

20181,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 )。 《通知强调, 要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 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政法各机关要进一步明确政策法律界限, 统一执法思想, 加强协调配合, 既坚持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又坚持严格依法办案, 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的统一, 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要严格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要依法从严惩处, 对犯罪情节较轻的其他参加人员要依法从轻减轻处罚要依法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 综合运用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以及行政罚款等多种手段, 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为了贯彻通知精神, 确保办案质量, 在本章中整合探讨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认定标准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认定标准参加和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认定标准黑社会性质组织获取经济利益的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认定相关刑罚的适用等内容,以确保各政法机关统一执法思想, 加强协调配合, 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