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道路交通安全法速查速用大全集:案例应用版(最新升级版)
- 法宝网主编
- 563字
- 2021-04-30 19:49:53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可以直接起诉吗?
现实困惑
陆某退休后就上了老年大学,每次上课都骑车去学校。可天有不测风云,陆某骑车上课途中被林某驾驶的私家车撞伤,住院将近1个月。交管部门认定林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陆某康复出院后与林某私下协商赔偿事宜时,林某对有些损失不愿赔偿,提出由交管部门进行调解。陆某考虑再三不同意调解,想通过向法院起诉索要赔偿。那么,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可以直接起诉吗?
律师答疑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针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存在争议的当事人既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再进行起诉,也可以直接就损害赔偿争议向法院提起诉讼。也就是说,赔偿调解不是诉讼的前置程序,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赔偿,不是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争议解决的必经程序,是否调解由当事人自己决定。调解是依据双方当事人的共同申请而进行的,不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职权的行为。所以本案中,陆某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是可以直接起诉的。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第一款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解读
调解不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处理的前置程序,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直接以诉讼的方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