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适用问答
- 李显冬 王梦茹编著
- 21字
- 2021-05-08 19:39:26
十九、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可以采用哪些方式?
(一)受托人代为申请
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被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自然人处分不动产的,可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未经公证的,申请人应当在申请登记时,与代理人共同到登记机构现场签订授权委托书;境外申请人处分不动产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或者认证;代理人为两人或者两人以上的,全部代理人应当共同代为申请,但授权委托书载明可以由任一代理人单独代理或者委托人另有授权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