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心绞痛患者的性生活

性生活不是一种简单的体力运动,它涉及生理、心理、伦理等多方面的因素。对心绞痛病人,这一问题甚至可说是医学和社会学的重要交叉点之一。按理,医生应该站在这一交叉点上,以病人心功能恢复的实际情况为基础,关注他在性生活上存在的问题,进行以科学为依据的分析指导。这一工作,有时还可让偶配双方一起参加,以利沟通。然而,这一工作实际上存在难点。一方面,病人及其配偶都会觉得像这种“床第之间”的隐私是不便对外人说的,特别是因患者多是中老年男性,如果碰到女医生或年轻医生,就更不好意思把这种苦恼讲出来。另一方面,不少心内科医生虽然尽心竭力地钻研技术,积极采取各种措施,以尽可能改善病人的预后,但却不太可能将病人的性生活等“细节”看成医生也应关心的事而主动加以询问和指导。因而,病人及其配偶还得本着科学的态度,消除害羞心理,主动向年资高的医生请教具体问题,“豁然开朗”后方能“轻装前进”。

由于性生活需要一定的体力活动,所以要求病人的心功能必须恢复到一定程度后才能进行。心功能的衡量单位是代谢当量,通过心电图运动试验,或准确地算出病人最多能承受的代谢当量。通常情况下,性生活的活动量约相当于3.5代谢当量,性高潮时可达4.5代谢当量,但历时很短。实际上,4代谢当量约相当于以每小时5公里的速度步行或提携10公斤重的物品,大致属于中等强度的体力活动。

但是,性生活又不是一种单纯的体力活动。不同的人,在不同的环境下,带着不同的心情进行性生活时,所需的代谢当量会有很大的差别。

国外曾从法医的角度对“性交猝死”进行过统计,发现多数发生在旅馆、妓院或室外,多属男女年龄差别很大的婚外性关系,可能存在负罪感、过分的性挑逗等附加因素,而极少发生于合法夫妻“平静”性生活中。因此,3.5~4.5代谢当量作为可以进行性生活的心功能基础,对多数病人仍有参考价值。

性生活是夫妻爱情的升华。在病人心功能已恢复至上述水平之后,可试行恢复性生活。配偶对病人要体贴、含蓄,通过主动配合来减少病人体力消耗。如初期效果不理想,应耐心宽慰,切不可责怪埋怨。如患者有顾虑,可预防性服用抗心绞痛药物。

要知道性生活并非心绞痛病人不可逾越的“禁区”,只要量力而行,夫妻配合,大可不必自绝其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