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进入老年之后,心理上很容易产生孤独。一旦遭遇丧偶或者离异,则更是雪上加霜。老年人独居后,选择再婚对老年人有很多好处,但是再婚也会遇到子女反对、财产纠纷等诸多阻力,从而引发许多家庭矛盾。
老年人的再婚问题若处理得好,就会心情舒畅,精神面貌焕然一新,若处理不好,则会增加精神压力和思想负担,严重的会导致不愉快的事情发生,造成不好的后果。所以,老年人的再婚问题必须重视。
1.了解老年再婚的益处
老年人丧偶或者离异后,随之而来的就是精神上的痛苦,情感上的缺憾及生活上的无助。这时重新结婚会适当地解决这一系列问题。
有了一个新老伴以后,就能享受一个新家庭的欢乐。在和睦的相伴中,可以与之共同分享、追忆生活的往事,喜怒哀乐,这样可以帮助我们排除内心的烦恼、焦虑、苦闷、忧郁,使内在的情感与外界的刺激达到平衡。
对于再婚老年人来说,有人陪伴度日可以消除孤独。白天做些两个人都感兴趣又对社会有益的事。晚上一起听音乐、看电视;夜深人静时互相体贴、安慰。在生病时有人照顾,同时又给生活带来了乐趣。
(1)有利于摆脱悲伤
无论是离异还是丧偶,悲伤是难免的,尤其对老年人来说,搞不好会影响身体健康,而再婚,就会帮助其摆脱烦恼和忧伤。
(2)有利于身体健康
孤寡老年人单独生活,特别是对于患有高血压、心脑血管的病人而言就更不安全了。再婚老年人可以相互照顾、互相监护。
(3)有利于经济节约
老年人再婚后双方可以把其中的一套住房租出去,同时也节约了水、电、热以及其他一些开销,从经济上来讲是十分划算的。
(4)有利于隔代抚养
两个老年人在一起不仅能相互照顾,而且更有利于看护孙子、孙女、为家庭继续发挥余热。
(5)有利于减轻子女的负担
多数独身老年人的子女已建立了小家庭,他们忙于自己的工作,忙于家庭生活,担心对老年人照顾不到,如老年人再婚的要求和愿望得到满足,就可以减轻一部分子女挂念老年人的负担。
(6)有利于社会和国家
老年人家庭生活解决好了,国家的负担自然也会减轻,比如说一些对经济困难老年人的救助等,对社会的发展十分有利。
有不少老年人在谈到新婚的动机和目的时,这样说:“太寂寞了,要有个伴儿”,“帮助料理家务”。总之,老年人再婚是想找个伴,不仅在生活上互相照顾、互相扶持,而且更重要的是在精神上互相沟通、互相慰藉,以达到心理上的平衡和精神上的放松。
随着社会的发展,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水平都提高了。人们不仅希望活得长久,而且要活得充实,富有情趣。所以,再婚对于老年人来说是非常有益的,它能使人充分地享受人生最后阶段的快乐,愉快地度过幸福的晚年。
2.认识再婚面临的阻力
老年人再婚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都有好处,但再婚有很多阻力。这些阻力有的来自老年人自身,有的来自子女。
(1)老年人的观念
传统的观念把老年人再婚,看成是不光彩的事。老年人本身受这些观念的影响也往往给自己泼凉水,怕再婚会引起别人的耻笑。
同时,老年人对再婚还有许多其他畏惧:怕婚后不和,引人讥笑,自己不安,找了麻烦;怕人议论,有损自己的尊严,有损孩子的面子;怕处理不好双方子女关系,引起家庭不和;怕对原配不忠,旧情难忘;怕自己子女不满,伤害儿女的感情,失去亲情;怕再次遭受丧偶的打击,增加自己的悲哀和烦恼;怕引起经济纠纷,影响生活的宁静;怕生活习惯不同,难以相处……
(2)子女的反对
有许多老年人再婚遭到子女的反对,好不容易谈妥了的婚事,就因为子女关过不了而被迫解除。子女反对老年人再婚一般有几种理由:如遗产问题;怕让人说是因为晚辈对长辈不孝,长辈才出此下策;会愧对已故的亲人;不愿照顾护理后母、继父等。
其中,因经济原因反对的占绝大多数。有积蓄的老年人再婚,受到子女干涉阻止的,比积蓄不多的老年人再婚要严重得多。无经济来源的老年人再婚,遭到子女的反对干涉就少些。
甚至老年人再婚后,子女仍耿耿于怀,横竖看不顺眼,认为丢了自己的面子,当再婚老年人感情中出现问题时则推波助澜,或从中挑拨离间,致使老年鸳鸯各飞东西。有的还因老年人赡养问题发生矛盾。
3.把握化解阻力的方法
老年人自愿再婚,对社会、家庭和个人身心健康都是有益的,社会制度也给中老年人再婚创造了条件。但老年人再婚确实存在一些阻力。
这些阻力有自身的原因,有社会舆论的压力,还有来自子女的干涉、阻挠和破坏。对待这些阻力,我们老年人既不可畏惧不前,也不可草率处理,认真耐心对待才是我们老年人取得再婚幸福的关键。
(1)冲破思想的牢笼
老年人从小受到的教育和熏陶,难免带有传统思想的烙印。丧偶或离异后,由于生活、精神和感情上的需要,不少老年人想再婚,但由于不敢冲破这些思想的牢笼,只能停留在想的阶段,既不敢说出口,又不敢去行动。
因此,单身老年人要想获得幸福的晚年,就要充分认识到现代社会的开放性,跟上时代的步伐,为了获得再婚幸福,勇敢地迈出第一步。
(2)勇敢面对舆论
再婚既有老年人自己内心阻力,也有来自社会的非议,所以再婚老年人还要敢于抵制社会上封建习俗舆论的压力。
过去,人们受传统思想束缚,对鳏夫再娶、寡妇改嫁评头论足,或成为街谈巷议之话题,或成为茶余饭后之笑料,多加讥讽。时至今日,这些思想在很多人的心里还存在。也正是这些思想的广泛存在,使那些想再婚的老年人望而生畏,只好却步,其像一张无形之网,束缚了老年人的行为。
现代行为科学证明,求偶结婚绝非是青年人的“专利”,也是老年人生活中的最大愿望之一。所以,老年人要自觉抵制传统习俗的舆论压力,从中解放出来,勇敢地主宰自己的命运,追求美满的晚年生活。
(3)先与子女通气
再婚前,及时征求子女的意见和建议,对其晓以利弊,言之以理,动之以情,使他们有思想和精神准备,对暂时想不通的子女,也有做工作的时间。如果事前不先向子女打招呼,既成事实后再告知,往往陷于被动局面。
(4)尊重子女的感情
在我国这个家庭氛围非常重的国家,取得子女理解和谅解,是老年人再婚后获得幸福的关键,故要耐心处理好来自子女方面的阻力和干涉。这首先要求老年人要尊重子女的感情。
人是有感情的,父母同子女的感情又不同于一般的友情,当失去父爱或母爱时,他们心灵上所受的创伤是很深的,需要一段时间的淡化。
如果丧偶后在短时间内另寻伴侣,让一个陌生人来取代子女心目中父亲或母亲的位置,子女在感情上是不容易接受的。因此,丧偶后根据家庭的情况,过几年再娶或再嫁比较好,切不可操之过急。
(5)慎重处理财产
老年人再婚前,如果不将财产分割一下,子女们在感情上可能过不去,而且可能会给以后留有麻烦。一方面,先人生前留下的一些有纪念意义的东西,到了另一个家庭,就完全失去了原有的价值;另一方面,子女提出分割财产的要求,也有其合理的成分。
处理财产时,可由老年人主持,在不影响老年人再婚后生活水平的前提下,将老伴的遗产分割一下,尤其是子女们认为有纪念意义的物品,让他们拿走,这样对子女在感情上是一种心理安慰。
有些不便于分割的财产,如房产或比较贵重的家具、家电等,分割后会给老年人生活带来困难,可把实际情况向子女解释清楚,也可立下书面协议,商定哪些财产将来归谁所有。这样,可以使子女放心,老年人再婚阻力也就小了。当然,对极少数蛮不讲理,强分财产,非法侵犯老年人再婚合法权益的子女,可请亲朋、邻居帮助调停,如不奏效,可诉诸法律。
总之,老年人对来自各方面的阻力,要做具体分析,根据不同情况对待,实事求是,合理解决。既不屈从子女的压力,放弃自己的合法权益;又不草率行事。
温馨小提示
面对子女对再婚的坚决反对,老年人也不用过分担心。老年人再婚合理合法,是受法律保护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明确规定:“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
在一些地方法规中或者保护条例中也明确指出:“老年人的婚姻自由权不容侵犯。任何人不得干涉老年人结婚、离婚,不得干涉丧偶或者离婚老年人再婚,也不得干涉老年人再婚后的家庭生活。”
因此,子女反对老年人再婚是错误的、违法的。在这个问题上,老年人要理直气壮地对子女开展工作,不能屈从于子女的压力,违心地放弃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