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政体

孟子之所以所如不合者,井田之制不适于帝国之富强,虽其一因,而其最大扞格,则民主政体是也。孟子曰:“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得乎丘民而为天子,得乎天子为诸侯,得乎诸侯为大夫。诸侯危社稷,则变置。”大夫之得变置,当时已然之效也,天子不得人民之拥戴,则无以王天下,故孟子以汤放桀、武王伐纣为诛一夫。“朝觐讼狱讴歌”,为天命之攸归。古代天子实出于诸侯之共推,虽天子得以封建诸侯,不过灭前代之诸侯,以封兴朝功伐与懿亲耳。孟子之言,实与墨子相近。

其为世袭与否,虽无明文,以世臣推之,则天子诸侯亦必世袭,其义有数:天子诸侯世袭,制难卒变,一也;前定则不争,而选贤可以假借,二也;世袭则视国如家、视民为子,无盗窃之事,三也;世袭则以君求臣而责重,《郊特牲》云:“男子亲迎,男先于女,刚柔之义也。天先乎地,君先乎臣,其义一也。”选贤则受民委任而责有分界,四也。权利取重,絜害取轻,故仍世袭之制焉。

虽主天子诸侯世袭,其去留则操之于民。井田之制行则民富,民富则易教,教行而化成,君主垂拱而无为也。自君上言之,所与谋国者皆贤哲之人,而无与为非也。汤之于伊尹,桓公之于管仲,本非常制,孟子以此非常之事为常制,曰:“故将大有为之君,必有所不召之臣,欲有谋焉,则就之,其尊德乐道,不如是,不足与有为也。故汤之于伊尹,学焉而后臣之,故不劳而王;桓公之于管仲,学焉而后臣之,故不劳而霸。”

孟子于君臣之关系,有师、友、臣三等之分,有“先师而后臣”者,有“师友而不臣”者,有“纯臣”者。师而不臣,则无官守,无言责,曾子之居武城是也;先师而后臣者,伊尹、管仲是也。人君终日与贤人处,染化而不自知,故曰:“惟大人为能格君心之非,君仁莫不仁,君义莫不义,君正莫不正,一正君而国定也。”

人臣既纵分为三等,又横分为同姓、异姓。国之起源,基于宗族,故同姓之卿,无去国之义,有易位之权。封建、井田、世卿三者,相为表里。世卿者,即宗法之本也。君为大宗,臣为小宗。《诗》云:“君之宗之。”天下之君,即天下之宗也。故诸侯以上绝旁亲,示不私也。此异于《礼》所谓大宗小宗。宗子司宗人之政教,与治民之吏,一经一纬,其为法至周且密也。孟子之思世臣,即是此意。古者有田然后祭,则宗子必为国之世臣。宗子虽有不世其爵位者,而其田固在。世卿之制渐坏,故庶子可以崛起于其间,于是《礼》有“宗子为士,庶子为大夫”之文。孟子欲复井田,故思世臣。然以诸侯得变置之义推之,则世臣亦可得而变置也。

古人立法,君臣之间,各有其礼,后世君权无限,责臣无极,故孟子大声疾呼曰:“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事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事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事君如寇仇。”臣,坤道也,以顺成天德为正。及小人为之,专以逢君之恶,为取富贵之资,故孟子深疾之曰:“以顺为正者,妾妇之道也。”其有所激而发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