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B/T 51153-2015 绿色医院建筑评价标准
-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 568字
- 2021-08-13 19:33:22
5.2 评 分 项
5.2.1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指标优于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中规定的指标。本条评价总分值为10分,并应按表5.2.1的规则评分。
表5.2.1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指标的评分要求
5.2.2 建筑能耗进行分区和分项计量。本条评价总分值为16分,并应按表5.2.2的规则评分。
表5.2.2 建筑能耗分区和分项计量的评分要求
续表5.2.2
5.2.3 减少电气、供暖、通风和空调系统输配能耗。本条评价总分值为9分,并应按表5.2.3的规则评分。
表5.2.3 用能系统输配能耗降低的评分要求
5.2.4 用能建筑设备能效指标达到国家现行节能标准、法规的节能产品的规定。本条评价总分值为15分,并应按表5.2.4的规则评分。
表5.2.4 用能建筑设备能效指标的评分要求
5.2.5 房间或场所的照明功率密度值不高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规定的目标值。本条评价总分值为15分,并应按表5.2.5的规则评分。
表5.2.5 房间或场所的照明功率密度值的评分要求
5.2.6 建筑设备系统根据负荷变化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节能运行。本条评价总分值为15分,并应按表5.2.6的规则评分。
表5.2.6 建筑设备系统节能运行措施的评分要求
5.2.7 根据当地气候和条件,合理利用可再生能源及空气源热泵。本条评价总分值为10分,并应按表5.2.7的规则评分。
表5.2.7 可再生能源及空气源热泵利用的评分要求
5.2.8 采取合理技术措施,使建筑供暖、通风和空调的能耗或能耗费用比参照建筑降低10%以上。本条评价总分值为10分,并应按表5.2.8的规则评分。
表5.2.8 能耗或能耗费用降低的评分要求